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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散文 赏析

时间: 如英2 迟子建

  20世纪80年代初期,迟子建开始活跃于文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迟子建散文 赏析,以供大家阅读。

  迟子建散文 赏析:最是沧桑起风情

  大约三百年前吧,葡萄牙殖民者从非洲大批地往巴西贩卖黑奴。由于路途遥远,黑奴在海上漂泊过久,上岸时往往手足僵硬,不能行走,恍若残疾。贩奴者为了让手中的“货”鲜活出手,勒令黑奴在狭小拥挤的船舱中跳舞,活动筋骨。黑奴们便敲打着酒桶和铁锅,跳起了流行于非洲的“森巴”舞。

  森巴舞来到美洲后,很快吸纳了欧洲白人带来的波尔卡舞,以及当地印第安人的舞蹈,演变为风靡巴西的“桑巴”。看来艺术的融合,是不分种族和阶层的。艺术的天然性,总是使它比政治要先一步到达“和平”。

  对于我们来说,里约热内卢的夜晚,是不能不看桑巴的。

  我们走进剧院时,桑巴舞的表演已经开始了。流光溢彩的舞台上,几个男演员穿着金色长袍,戴着插有五彩翎毛的高筒帽子,正随着激昂的乐曲,且歌且舞着。他们满怀朝气和力量,无论左右移动还是旋转,双足如同跃动的鼓槌,轻灵激越。接下来上场的,是几个花枝招展的少女。她们穿着红黄蓝绿等色彩艳丽的服饰,袒胸露臂,像一群花蝴蝶,满场飞舞。她们修长的腿,宛如魔术棒,令人眼花缭乱。开始的半小时,我们看得饶有兴味,可是随着节目的深入,在锣鼓和钹一个节奏的敲击声中,我们渐渐有些审美疲劳了,不管舞台上的人怎样变换造型,一行人还是无精打采地垂下头。桑巴其实就是一场狂欢,而狂欢是会把人噎住的。

  有了巴西看桑巴的经历,在阿根廷,我对闻名遐迩的探戈并没有抱很大的期待。一天晚上,大使馆宴请我们,在一家饭店吃烤肉喝红酒,观赏探戈。那个舞台布景简单,上半部是悬空的乐池,下半部是舞池。几杯红酒落肚,我有微醺的感觉。当抑扬顿挫的舞曲响起来的时候,我却昏昏欲睡。舞池中的演员都很年轻,男士个个西装革履,英气逼人,而女士则是清一色的开叉长裙,亭亭玉立。应该说,探戈比桑巴要适宜观赏,因为管弦乐不像打击乐那样压迫人,它给人舒缓的感觉。虽然如此,连看了三曲后,表情过于庄严的演员还是让我疲乏了。据说,探戈这种双人舞,表现的是身佩短剑的男士,与情人的幽会,因而表演者的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警觉。有一点警觉当然好,可是满场都是警觉,就让人觉得晃动在眼前的,是一群木偶了。就在我要耷拉下脑袋的时候,舞台忽然为之一亮,一个风度翩翩的老人携着舞伴上场了!

  他看上去有七十岁了,中等个,四方脸,微微发福,满头银发,穿一套深灰色西装。他的舞伴,虽然年轻,却不是那种身形高挑的,她丰胸阔臀,看上去很丰满。他们在一起,相得益彰。音乐起来,他们翩翩起舞了。我坐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能清楚地看到老人的脸。他目光温和,似笑非笑,意味深长。他脸上的重重皱纹,像是鱼儿跃出水面后溅起的波痕,给人柔和、喜悦的感觉。他旋转起来轻灵如燕,气定神凝,完全不像一个老人。他揽着舞伴,时松时紧,舞伴在他怀中,无疑就是一只放飞着的风筝,收放自如。他划过的舞步宛如一个个绽放的花瓣,舒展,飘洒。当这些花瓣剥落后,我们在花蒂,看到了他的优雅和柔情。这实在是太迷人了!一曲终了,掌声、喝彩声连成一片。坐在我身旁的电影演员潘虹女士,也格外喜欢这个老者,我们俩起劲地拍着巴掌,不停地叫着:“老头太棒了,太棒了!”老者下场后,占据舞台的,又是一对对年轻的舞伴了。他们依然是表情庄严,一丝不苟地跳着,让我觉得好像在看一场拉丁舞大赛,兴致顿减,呵欠连连。潘虹说:“你睡吧,老头出来了我就喊你。”我很没出息地打起了盹。也不知过了多久,潘虹在我肩膀上抓了一把,说:“醒醒,老头出来了!”果然,又是那个须发斑白的老者,携着他那丰腴的舞伴出场了!他的举手投足间,有一股说不出的韵味。他舞出的,分明是一条清水,给人带来爽意,而他自己,就是掠过水面的清风。别人是被探戈操纵着而表演,只有他,驾驭着探戈,使这种舞蹈大放异彩!

  演出结束,大使馆的文化参赞向我们介绍说,这个老者,是阿根廷著名的“探戈先生”,他是阿根廷十位杰出的艺术家之一。他的舞伴,是他的孙女。他年轻时,就是赫赫有名的探戈舞者,他跳了大半辈子了。难怪,在满场的俊男靓女中,他还是那么的夺目。

  我们的最后一站是墨西哥城。观看墨西哥民族风情歌舞表演,是在一家有着四百年历史的大剧院。圣诞将至,剧院装饰得很漂亮。这台歌舞像是桑巴的翻版,也是一个节奏的热烈奔放的音乐,以及不断变换的绚丽服饰。演出只到半场,我们访问团的人,大都打起了瞌睡。那一刻我想,为什么风情的表演会使人疲倦呢?也许因为风情没有情节性,不吸引人?也许因为风情不触及人的心灵,没有震撼力?难道风情只能成为轻轻一瞥的招贴画,或是可有可无的旅游纪念章?我想起了那位“探戈先生”,为什么他的表演就能让人身心激荡呢?思来想去,是阅历让他能出神入化地演绎风情啊。风情在他身上,是骨子里生就的,舞步不过是外化形式而已。而没有阅历的风情,如同没有发酵好的酒,会让人觉得寡淡无味的。看来,最是沧桑起风情啊。

  迟子建散文 赏析:上个世纪的飞雪和溪流

  去年深冬,在回故乡的慢行列车上,我遇见了两个老者。他们一胖一瘦,相对着坐在茶桌旁,一边喝酒,一边愉快地交谈。其中的一个说,四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他驾着手推车,从山上拉烧柴回家。走到半程时,天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时,他习惯地上了一条路。然而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那路越走越生,于是掉转车头,又回到岔路口。雪花纷纷扬扬的,天又黑,他分辨不出南北东西了,于是凭着直觉,又踏上了一条路。可是他越走越心虚,因为那条路似乎也是陌生的,他害怕了,又一次回到岔路口。心想这么目的不明地乱走,不如停在原地,等待天明雪住了再说。怕夜里狼来袭击,他生起了一团火。深夜时,家人寻来了。他这才知道,他第一次踏上的路,是正确的。只不过因为雪太大,改变了路的风貌。那人说:“谁能相信,我让雪花给迷了路呢!要是搁现在,可能吗?”他指着车窗外的森林说:“看看,这雪一年比一年小,风一年比一年大,这还叫大兴安岭吗?”

  透过车窗,我看见稀疏的林地上,覆盖着浅浅的积雪,枯黄的蒿草在风中舞动。而在雪大的年份,那些蒿草会被雪深深地埋住,你是看不到的。天虽然仍是蓝的,可因为雪少得可怜,那幅闪烁的冬景给人残破不堪的感觉。

  而这样的景象,在大兴安岭,自新世纪以来,是越来越司空见惯了。

  我想起童年在小山村的时候,每逢冬天来临,老天就会分派下一项活儿,等着我们小孩子来接收,那就是扫雪。那个年代的雪,真是恋人间啊!常常是三天一小场,十天一大场,很少碰到一个月没有雪的时候。雪会大到什么程度呢?有的时候,它闷着头下了一夜,清晨起来,你无法出去抱柴了,因为大雪封门了。这个时候,就得慢慢地推门,让它渐渐透出缝隙,直到能伸出笤帚,一点点地掘开雪,门才会咧开嘴,将满院子的白雪推进你的视野,有如献给你一个明朗的笑。门开了,我们赶紧穿上棉鞋,戴上围脖和手套,去院子中扫雪。先是扫出一条能容人通行的小路,然后把雪撮到大花筐里,放到爬犁上,一车车地运到自家的菜园里,堆起来,做肥料了。第二年春天,融化的雪水会滋润黑土,利于耕种。

  因为雪造访得频繁,冬天时,那些爱串门的人,在踏进别人家的门槛时,第一件事就是跺脚,抖掉沾在鞋上的雪。因此,那儿的人家,在冬天时,爱在门口放一个毡垫。

  那个年代,不光是雪多,溪流也是多的。夏天,我们常到山上玩,渴了,随时捧山间的溪水来喝。溪水清冽甘甜,带着草木的清香,我喝的这世上最好的水,就是大兴安岭的溪水。那时植被好,雨水丰沛,因而溪流纵横。女孩们夏天洗衣服,爱到溪水旁。省了挑水,可以洗个透彻。洗衣服的时候,蝴蝶和蜻蜓在你眼前飞来飞去的,它们的翅膀有时会温柔地触着你的脸;而溪水中呢,不仅浸泡着衣服,还浸泡着树和云的影子,好像它们嫌自己不干净,要你帮着洗一洗似的。洗完了衣服,我们往往会趁着太阳好,把衣服搭在溪畔的草地上。晾晒着的衣服紫白红黄都有,蜜蜂也许把金黄的衣服当成了大盘的向日葵,围着它嗡嗡地闹;而盘旋在红衣服上空的,往往是乌鸦,它们一定以为那是一大块鲜肉,想着大快朵颐。

  大兴安岭的河流,到了冬天都封冻了。柔软的水遇到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哪有不僵的呢?可母亲告诉我,我们家在设计队住的时候,后山上有一道泉水,冬天是不冻的。她觉得这条泉神奇,于是常常去那儿接了泉水,挑回来给我们喝。她常用劳苦功高的语气说:“你聪明,就是喝那山泉喝的!”可我也有愚蠢的时候,便问她是否也曾让我喝过阴沟的水?母亲气呼呼地冲我翻白眼,叫着:“没良心啊!”母亲说,我们后来搬家了,所以那道泉水在哪座山上,究竟活了多少个冬天,她是不知道的。

  冬天有冬天的样子,夏天有夏天的样子,风霜雨雪交替而来,那才叫好日子啊。雪灾、旱灾和火灾,那时真是少有啊。我还记得,有一年起了雷击火,父亲奉命去打火,他们到了山中,只是打了防火隔离带,守着它而已。火着到一定程度,自然灭了,父亲回家了,他带回了公家发放的压缩饼干,我们抢饼干吃的时候,竟然觉得打火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大兴安岭的开发,使林木资源日渐匮乏,小时候常见的参天大树,好像都被老天召走,做了另一个世界晚祷的蜡烛,难觅踪影了。而那如丰富的神经一样遍布大地的溪流,也悄然消逝了。好在政府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使受到摧残的林地有了复苏的机会。如今的大兴安岭,冬天少雪,夏季少雨,风天多了起来,火灾时有发生,在那儿工作的人,春秋两季的防火,成了一年中最重要的事情。我已故的爱人,对人是悲观的,他说只要人在,自然就会遭受破坏。他曾天真地对我说:“大兴安岭全境人口不过五十多万人,我看不如把所有的人口都迁出去,异地安置,做到真正的封山。这样,政府也不用往这儿投一分钱,靠自然的力量,几十年后,树起来了,动物也起来了,中国会留下最好的一片原始森林。”大兴安岭的面积相当于一个法国,如果他的愿望实现的话,这不仅仅是中国人的福气,也是世界人的福气。可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无论是在他生前还是死后,都是“天上的想法”。

  我怀念上个世纪故乡的飞雪和溪流。我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

  迟子建散文 赏析:鲁镇的黑夜与白天

  名人的故居,最辛劳的要数门槛了。它要承载参观者或轻或重的步履,这脚印当然比不得落叶抚过来得温存,更比不得风儿漫过来得清爽。又何况,这老门槛迎来的并不是它旧日的主人,它听到的大抵是游人的感慨和照相机的快门跳动的“咔嚓”声。稍好一些的,也无非是怀着凭吊情怀的人发出的几声叹息。我想这门槛在寂静的深夜,也许会为自己身上无端地沾染了陌生人脚上的尘土而感到难过,它也许会捂着被践踏得伤痕累累的脸,对着屋顶的残瓦或者天井中的老树哭泣。

  我是迈过鲁迅故居的门槛的,我不敢踩它,怕那像历史卷轴一样的门槛会被踏碎。天色本来就阴沉,再加上人多嘈杂,已经消去了我对这老屋的兴趣。只记得它很大,门是一重接着一重的,所有的房间都陈设着古旧的家具和器皿,它们就像老人们历经沧桑的眼睛一样,沉静而又略嫌冷淡地望着我们。屋子没有大窗口,那栗色的窗子又一律是木格的。木格很细碎,就仿佛是横在窗上的一把把剪刀一样,把进屋的阳光给凭空剪得零落而黯淡,所以几乎很难看到一间阳光充足的屋子。当年的“迅哥”流连在这样的深宅大院里,住在这样永远暮气沉沉的房子里,他对外部世界的关注就会更为迫切了吧。而由这寂静和昏暗生发出的幻想,也会像河里游荡的小鱼一样活跃。

  这是绍兴,而绍兴在我的心目中就是鲁镇。在听过了一场让人失望的“社戏”后,我与几位朋友寻到了一处大排档,已是子夜时分了。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大排档正在高潮上。那排档是南北向的一条长巷,有些歪斜,而正是这歪斜,使它显出了随意、世俗和浪漫的气息。巷子里湿漉漉的,这当然不是雨的滋润,而是摊主洗菜时泼出的水。摊位一座连着一座,清一色的塑料棚顶,每个棚子大约放四五张圆桌,每张桌都能容七八个人。摊前的煤火通红通红的,炒菜的声音和着摊主招徕客人的声音,让人觉得亲切和温暖。我们要了炸臭豆腐干、咸蛋黄炒南瓜丝、爆炒黄泥螺、辣椒鳝丝、盐水煮茴香豆等菜,叫了一壶酒。酒不用说,一定就是孔乙己和阿Q都喝过的黄酒。酒被温过,未放城市里时尚喝法中要加的话梅、姜丝、冰糖等调味品,因而纯正醇厚。我们先前还比较文雅的吃酒谈天,后来酒喝得人情绪飞扬,几个人就开行酒令,又笑又叫着,好不快活。这种时刻,我心中鲁镇的影子一闪一闪地呈现了,我嗅到了一股旧时中国生活的气息。我仿佛看到了孔乙己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情形,他用尖细的手指在柜台上排出一文一文的铜钱;我还看到了吕纬甫在酒楼上讲述两朵剪绒花故事时怅惘的神情。我甚至想,如果不远处的护城河下泊着一条船,我们登得船上,在夜色中划桨而行,一定能够看到真正的社戏,喝到戏台下卖的豆浆。如果碰到一个老旦坐在椅子上咿咿呀呀地唱个不休,我也一样会烦得撑船就走。如果偷不成别家的豆子在船上煮着吃,就姑且偷一缕月光来当发带,束着我随风飘扬的长发。夜越来越深了,是凌晨时分了,我们却毫无睡意。这时忽然来了一个瘦弱的孩子,胸前斜挎的吉他比他还要高。他手里拿着一个用小学生的练习本写就的歌本,老练的请求我们点歌。他眼睛很大,但却像少了少年的那种天真之气。我问他几岁了。他说六岁。再问他点一支歌多少钱。他用生意人惯用的口气告诉我,一支四元,但如果点三支的话,只收十元钱。我说,那就点三支。第一首歌是《三个老婆》,歌词是什么“三个老婆不嫌多”“老婆多了有人疼”之类,甚至形象地给三个老婆所司其职做了分工,什么做饭的、捏脚的、陪睡觉的。他这一唱,大家的心一下子沉下来了。在这个鲁镇少年身上,我看不到少年闰土身上的天真、朝气和童趣,反而感觉相遇的是成年的闰土,那个被沉重生活压迫得几近麻木的闰土。没等他唱另外两首歌,我们便付了他十元钱,打发他走了。他挎着吉他离去的背影有些摇晃,倒像那吉他是一头蛮力十足的怪兽,死死地拖着他走,在黑夜里把这卖唱的少年的瘦小身形拖得支离破碎。

  次日我起得很迟,把早饭和午饭放在一块吃了。天色仍然寡白寡白的,三两朋友聚集在一起,都说不想到安排好的景点去参观,我说那不如到绍兴的老街走一走。以我的经验,看一卷历史书,也许不如在一个有历史感的老街上走上一程更能领会历史的含义。因为老建筑会透出一股清秋般的苍凉,你能在其上看到岁月抚过的痕迹,触摸到历史心音的脉搏。

  沿着绍兴广场的护城河北走,没有多远,老街就出现了。我的眼睛蓦然一亮,感觉它仿佛扭着身子活跃地动了几下。在被高楼簇拥着的宽敞的柏油马路上行走,常常觉得自己走在一具巨大的僵尸上,紧张、空虚、不知所措。而在狭窄的老街上闲走,我会无限的放松和陶醉。这种时刻,你觉得那街分明像河流一样,潺潺地流动着,等着你的脚踏出阵阵水花。街只有两米左右的宽度,两侧是层层叠叠的老房子。门楼各具特色,有的高而窄,有的矮而阔。房子多数是两层的小楼,也有三层的,极少。它们的色彩以栗色和苍灰为基调,屋顶的瓦基本是深灰的,灰得年头久了,就泛黑了。倒与天色极为协调,仿佛它们就是天的底座。你不要小觑了这老街,看着它不长,走起来就长了,长得仿佛没有尽头。而且也不是笔直的,略略地弯着,不是老人的那种透出暮气的驼背,而是一个少女笑得不能自持时妖娆的弯腰,风情万种。街上很少有行人,石板路上干干净净的,明净、妥帖。老屋比比皆是,它们保持房屋原来的状态,格局是老格局,窗户也是老窗户。到这样的屋子走一下,你会嗅到一股散发着隐隐腥气的潮味,仿佛这房子是放置已久的鱼,因离河太久而伤感得落泪,而那气息或许就从它的眼泪而来。如果不是有现代的人闪现在房子里,我会误以为回到了百年前的鲁镇,那里有单四嫂子在空虚寂静的夜晚呼唤宝儿的哭声,有华老栓买来的人血馒头被火焰舔舐过所发出的奇怪的香味,有在祝福声中被主人呵斥凄凉地放下烛台的祥林嫂。这是鲁镇,是鲁迅笔下那个永远的鲁镇。那屋檐上的荒草,那窗棂上弥漫的蒙昧天光,那院子中的桂花树,那天井中的杂物,似乎都透着一样气息,让人伤感和惆怅,又让人有某种辛酸后的喜悦。

  在那条老街里,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着白衣的盲人。他用一根细而长的竹竿探着走路,走得不急不躁,有板有眼。看来他对这老街熟稔之极,老街也许是他的眼睛仅能看到的一道光。走完老街在一家茶楼坐下时,透过拉起的窗户,我望见护城河上的拱形石桥。那桥是灰色的,上面匍匐着一些绿色藤萝,有棵高高的柳树越过石桥,仿佛一个淘气的少年,赤脚站在水里,笑嘻嘻地看着流水。把目光放远一些,再远一些,便可望见老街上的房屋,看见灰瓦和飞檐,像漂浮在鲁镇上空的凝重的浮云,让我失陷于回忆和思索。

  我总想鲁迅在骨子里其实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是我们把他定位在“民族魂”这个高度后,才更多地注意了他作品的现实和批判的精神,而忽略了任何一个伟大的作家内心深处都具有的浪漫主义情怀。从他的故居直至老街,我感受到的是栩栩如生的鲁镇,它闲适、恬静、慵懒、舒缓,这是能让人的想像力急遽飞翔的地方。孔乙己是现实的,但也是浪漫的,只不过那是被苦难压榨出的辛酸的浪漫:他赊账喝酒,他偷了书被人打断腿时为自己的辩解,都体现了鲁迅在其身上倾注的浪漫主义的热情。还有那个让人过目不忘的阿Q,他对革命的无知的游戏态度,他由调戏小尼姑而生发出的对爱情的向往,他自甘其辱的精神上的自我安慰,直至他为自己生命的终结而努力画上的那个圆圈时,都仿佛是神秘的、可爱的,让人憎恨而又同情。而在《故事新编》中鲁迅的浪漫主义情怀体现得淋漓尽致,挥洒自如。《奔月》里吃腻了乌鸦炸酱面的嫦娥,《出关》里骑着青牛的老子,还有《铸剑》里在滚烫的大金鼎里那颗如泣如诉的报仇的人头,不都是些有光彩、有魅力、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浪漫主义人物么!

  绍兴似乎总是阴气沉沉的,我心目中的鲁镇因了这特定的天色而一直伫立在眼前。它的白天和黑夜仿佛是没有界限的,白昼有暗夜的气象,而黑夜又有白昼隐约的影子,一如鲁迅作品带给我的气息。当我喝了一杯碧绿的茶,再望护城河的时候,望见了一条乌篷船正从远处荡来。那船黑黑的,就像越出水面的一条青鱼。到得近处,那桨搅起一阵一阵的乌黑的淤泥上来,使绿水有了一道道黑色的印痕,就像人的伤疤。待我把目光再转到石桥上时,竟然又看见了先前在老街里遇见的那个盲人,他怀抱着竹竿,坐在石桥上。但又不是沉静地坐着,他不时地转身,用竹竿去抚弄柳树,于是就有一些微黄的柳叶天女散花般地被打落,落在水里,向下游荡来,渐渐地接近我们所坐的茶楼。我多想在它们经过的一瞬泼一杯清茶在它们身上,偏又怕同行者笑我痴狂,而且我也不敢肯定,它们确乎能够领受茶的芬芳,于是就只是静静地坐着看着它们一摇一摆地走远。

2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