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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散文时间怎样行走

时间: 淑贤2 迟子建

  迟子建是当代文坛上颇具才情的东北作家,步入文坛三十多年来,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特有的淳朴、沉静的写作风格。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迟子建散文时间怎样行走和其他经典代表作品,希望大家喜欢。

  迟子建散文篇1:时间怎样地行走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

  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

  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碰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的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悦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目前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的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迟子建精美散文篇2:飞向泥土的箭

  我虽然第一次到新疆,但对它没有陌生感。它的太阳,与我故乡大兴安岭夏至前后的太阳太像了,对人间千般的不舍,迟迟不落。我曾在晚上8点钟,和几位朋友在伊犁河畔的一座八角亭里,看一对对盛装的新人,沐浴着阳光,在音乐和清风中翩翩起舞。看过了婚礼的热闹,9点钟吧,我又独自溜到果园摘杏子吃。而这个时刻的太阳,还明晃晃得如一面铜锣呢,惹得我直想往它身上投几个杏子,砸出点回音来。

  除了这仿佛被施了魔法的太阳,其满面的青春气让我熟悉,还有一块土地在我的意念中也是熟悉了的,那就是伊犁河南岸的察布查尔。

  察布查尔,是锡伯语“粮仓”之意。而生活在这儿的锡伯人,是两百多年前从东北迁徙而来的。

  锡伯人最初游猎于大兴安岭东麓,它的始祖是鲜卑人。两千年前,鲜卑人走出大兴安岭森林,挺进中原,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登上了历史舞台,历时148年。在大兴安岭阿里河密林深处,有一个嘎仙洞,1980年在石室内发现了石刻祝文,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于公元443年派遣中书侍郎李敞祭祖时所刻的。这个神奇的洞窟,无疑是他们的“祖庙”。我曾在1986年探访过嘎仙洞,洞口呈三角形,洞内宽大幽深得如精心开凿的军备库,能容几辆卡车并行。我还记得抚摩了一下镌刻着祝文的石碑,其彻骨的阴凉至今难忘。那个年代,从中原到大兴安岭,快马也要走上十天半月的。拓跋焘得天下后不忘宗祖,让我对他油然而生敬佩之情。据史书记载,拓跋焘是一个骁勇善战的,他崇尚节俭,厌恶奢华,率军时赏罚分明,曾有“法者,朕与天下共之,何敢轻也”的至理名言。可惜这样的英雄,最终为手下的宦官所杀。看来自身的光芒过于耀眼了,刀剑的寒光逼近时,会难以辨析。而这混迹其中的不祥之光,往往跟毒蛇一样,看准时机,就会突然下口,熄灭一种大光明。于是,历史上也就有了一幕又一幕的黑暗时刻。

  鲜卑后人的锡伯人,走出大兴安岭后,主要生活在松嫩平原和呼伦贝尔大草原上。他们骑马善射,英勇无畏。所以,当清朝的西部边疆频频受到外敌侵扰时,乾隆皇帝想到了他们,发动了伟大的“长征”,抽调了锡伯族官兵一千多人,连同他们的家眷,共计三千两百多人,于1764年的农历4月18日,让集结在盛京(今沈阳)的他们,开始了西迁戍边。

  乾隆皇帝给他们西迁的期限是三年,而锡伯人用了不到一半时间。如果刨除被风雪和洪水围困的日子,这支队伍走完全程,仅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堪称奇迹!最让人震撼的是,队伍到达目的地时,人员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这其中就有在旅途中出生的三百多个婴孩!可以想见,在漆黑如墨的暴风雪的夜晚,在洪水泛滥的血色黎明,锡伯人身上涌动的那股原始的生命之泉,是多么的强旺。这样的民族,无疑是人间的牧歌天堂!

  我们来到察布查尔的时候,是晚上7时许。参观锡伯族西迁纪念馆时,我们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两个馆,看到的是一些兵器和生活用具,然后来到院子。那里有一个小型射箭场,两面靶子竖在草地上。旅美学者查建英拉弓射箭,箭中靶上,欢呼雀跃;而我不得要领,几次拉弓,箭在弦上,始终不发。馆长便手把手教我,终于射出一箭,不过它没有飞向靶子,而是一头栽在泥土中,壁立于青草之间,仿佛它就是青草中的一员。

  离开察布查尔后,我们去了喀什。从南疆返回乌鲁木齐时,恰好是7月5日的黄昏。我们入住宾馆不久,城区暴力恐怖事件的消息传来。在那个不眠之夜,我几次走到宾馆的院子,在高大的树丛中游魂似地飘来荡去。那个夜晚的声音和气味,把我的心撕裂了。我的心在滴血的时候,眼前不时闪现出那支飞向泥土的箭。我多么希望这世界上所有的刀,只在欢歌时屠宰牲畜才亮出锋刃;所有的石头,只为女人在河畔哼着歌谣捶打衣服而生;而所有的棍棒,不过是为了打落果园中高挂枝头的桃李。我多么希望,我射出的那支飞向泥土的箭,会在秋日的寒露中,与万物同枯,与血腥永别,在转年的春天,安然复苏为一棵清香四溢的草,做露珠的巢。

  迟子建经典散文篇3:那些不死的魂灵啊

  俄罗斯的国土太辽阔了,它有荒漠、苔原,也有无边的森林和草原。它有光明不眨眼的灿烂白夜,也有光明打盹的漫漫黑夜。穿行于这种地貌中的河流,性格也是多样的,有的沉郁忧伤,有的明朗奔放。俄罗斯的文学,因为有了这样的泥土和河流的滋养,就像落在雪地上的星光一样,在凛冽中焕发着温暖的光泽,最具经典的品质。

  屠格涅夫的作品宛如敲窗的春风,恬适而优美。它的《猎人日记》和《木木》,使十七、八岁的我对文学满怀憧憬,能被这样的春风接引着开始文学之旅,是一种福气啊。

  20岁之后,我开始读普希金、蒲宁、艾特玛托夫和托尔斯泰的作品。也许是年龄的原因,我比较偏爱艾特玛托夫的作品,他描写的人间故事带着天堂的气象。这期间,有两部苏联的伟大作品让我视为神灯:一盏是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另一盏是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同样具有神灯气质的还有阿尔谢尼耶夫的《在乌苏里莽林中》,其中的德尔苏·乌扎拉是20世纪最丰满的人物形象之一。

  30岁后,我重点读了契诃夫、果戈理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我开始迷恋陀斯妥耶夫斯基,这位对人类灵魂拷问到极致的文学大师,使增加了一些阅历的我满怀敬畏,他的《罪与罚》、《白痴》、《卡拉玛佐夫兄弟》,无疑是19世纪文学星空中最夺目的星辰。

  不仅是在中国,在俄罗斯,人们对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喜欢也是日盛一日,这使托尔斯泰的光芒相应黯淡了一些。前些年,我又重读托翁的作品,也许《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还能让一些挑剔的文学史家找出种种不和谐之处,但我觉得《复活》应该是无可争议的史诗作品,托尔斯泰实际上是为一个已经消逝的时代唱了一曲挽歌。主人公内心的矛盾和痛苦正是造成托尔斯泰晚年悲凉出走的原因。也许是托尔斯泰生前获得了太多的荣誉,人们才容易对饱尝人世辛酸的陀斯妥耶夫斯基产生更大的同情,情感天平的倾斜左右了人们对艺术价值的判断。但我觉得他们之间不分高下,同样伟大。托翁能在八十二岁高龄时出走,是不想让那座富庶的庄园成为自己的埋葬之地!他把衰老的躯壳最后交付给了明月清风、草原溪流。交付给了它们,就等于交付给了自由!

  契诃夫也是我喜爱的作家,他的短篇小说几乎篇篇精致。他的《第六病室》和《萨哈林旅行记》是杰作。能够把小人物的命运写得那么光彩勃发、感人至深,大概只有契诃夫可为。我甚至想,如果上苍不让契诃夫在44岁离世,他再多活十年二十年,其文学成就可能会远远超过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他在去萨哈林岛采访苦役犯人之前,曾对托翁的《克莱采奏鸣曲》喜爱有加。然而三个月的萨哈林岛采访经历,面对着排山倒海般扑面而来的苦难,他的艺术观发生了裂变,远行归来,他觉得《克莱采奏鸣曲》有点可笑。他说:“要么我是在旅行中长大了,要么是我发了疯。”毫无疑问,契诃夫没有发疯,他在萨哈林岛,看到了生活和艺术的真相。可惜上苍留给他揭示这一个个真相的时间微乎其微了。

  俄罗斯有两个人格高贵的诗人,其命运是那么的相似,都是死于决斗中:普希金和莱蒙托夫。这也是我最喜爱的两个俄罗斯诗人。爱好文学的人,谁没有读过普希金的诗歌呢!听吧:“我的竖琴质朴而高尚,从不曾将世间的神赞颂。我以自由而无比骄傲,从不肯对权贵巴结逢迎。”再听:“有两种爱对我们无限亲切,我们的心从中得以滋养,一是爱我们的可爱的家乡,二是爱我们祖宗的坟墓!”这是何等铿锵的男儿誓言,这是多么具有民族气节的英雄气概!难怪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果戈理等都对普希金的作品无限尊崇。而年轻的莱蒙托夫则在《我爱那层峦叠嶂的青山》中写下了这样的诗篇:“仍是这片草原,这轮明月,月儿向我垂下了目光,好像责备我这样的夜晚,一个人竟敢骑一匹骏马,同它争夺草原上的霸权!”这股青春的豪情是多么动人啊。

  俄罗斯的文学,根植于广袤的森林和草原,被细雨和飞雪萦绕,朴素、深沉、静美。今年6月我在俄罗斯旅行,有天清晨在慢行列车上看到窗外被白雾笼罩的森林时,心中涌起了浓浓的伤感。那曼妙的轻雾多么像灵魂的舞蹈啊。俄罗斯的作家,无不热爱着这片温热而寒冷的土地,他们以深切的人道关怀和批判精神,把所经历的时代的种种苦难和不平、把人性中的肮脏和残忍深刻地揭示出来。同时,他们还以忧愁的情怀,抒发了对祖国的爱,对人性之美的追求和向往。这些品质,正是这个越来越物质化的时代的作家身上所欠缺的。我在哈尔滨见过俄罗斯当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拉斯普京先生,他在评述马尔克斯描写妓女生活的新作时是那么愤懑:我简直不能相信这出自《百年孤独》的作者之手!我想只有在俄罗斯这片土壤成长起来的作家,才具有这种抗腐蚀的能力。难怪他在《伊万的女儿,伊万的母亲》的中译本的序言的结尾中说:恶是强大的,但爱和美更强大。

  果戈理的不朽作品是《死魂灵》。在我眼中,我景仰的这些俄罗斯的文学大师们,他们的魂灵就是不死的。那些不死的魂灵啊,是从祭坛洒向这个龌龊的文学时代的最纯净的露滴,是我在俄罗斯的森林中望见的、能让我眼睛一湿的缕缕晨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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