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散文农具眼睛
迟子建是一个极具东北特质的女作家,独特的黑土地文化赋予了她北方人民独有的豪爽与真诚。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迟子建散文农具眼睛和她其他的精选作品,希望大家喜欢。
迟子建散文篇1:农具的眼睛
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迟子建短篇散文篇2:我说我
我生来是个丑小鸭,因为生于冰天雪地的北极村,因此不惧寒冷。小时候喜欢犟嘴,挨过母亲的打。挨打时,咬紧牙关不哭,以示坚强。气得母亲骂我:“让你学刘胡兰哪?”
我幼时淘气,爱往山里钻,爱往草滩钻,捉蝴蝶和蝈蝈,捅马蜂窝,钓小鱼,采山货,摘野花,贪吃贪玩。那时曾有一些问题令我想不明白:树木吃什么东西能生长?树木为什么不像人屙出肮脏的屎尿来?鱼为什么能在水里游?鸟儿为什么能在天空中飞?野花如何开出姹紫嫣红的色彩?如今看来,这些问题我仍旧没想明白,可见是童心未泯,长进不大。
父亲是小学校长,在哈尔滨读的中学,在五六十年代人烟稀少的大兴安岭,他就是秀才了。他吹拉弹唱样样都行,喜欢喝酒,顶撞上司,清高自负,极其善良。因为喜欢曹子建的《洛神赋》,就想当然地把我的名字冠以“子建 ”二字,幸而我还能写点文章,否则迟家若是出了个叫 “子建 ”的农夫,他起的名字就是一个笑话了。父亲毛笔字写得好,在永安小镇时,每逢春节他都要铺开红纸,饱蘸笔墨书写对联。他鼓励已上初中的我编写对联,我欣然从命,有一些被他采纳后龙飞凤舞地写在纸上,贴在寒风凛冽的户外。看到门楣上贴着的对联内容是由我胡诌的,我便沾沾自喜了。那算是我最早的作品,编辑和发表者是父亲,我没有一文的报酬,读者只限于家人和左邻右舍。
我喜欢小动物,养过一只毛色发灰的野猫,将它的腿缚在椅子上,否则它就乱窜乱跳,比老虎还要威风。我还养过狗。当然,这是些有兴趣的收养。最无聊的是养猪养鸡,这些家禽家家户户都养,没什么特点,尤其是猪,它食量惊人,放学后不得不出去给它采菜回来烀食,把人累得头晕眼花的目的无非是让猪长膘,之后把它杀掉当成美餐分食,而食物又化成了田地的肥料,这样循环往复地一想,便觉无趣,觉得人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动物。
大自然亲切的触摸使我渐渐对文字有了兴趣。我写作的动力往往来自于它们给我的感动。比如满月之夜的月光照着山林,你站在户外,看着远山蓝幽幽的剪影,感受着如丝绸般光滑涌动的月光,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这时候你就特别想用文字去表达这种情感。我爱飞雪,爱细雨,爱红霞漫卷的黄昏,爱冰封的河流,爱漫漫长冬的温存炉火。直到如今,大自然给了我意外的感动后,我仍会怦然心动,文思泉涌。
我出身的家庭清贫,但充满暖意;我出生之地文化底蕴不深厚,但大自然却积蓄了足够的能量给予我遐想的空间;我的祖父和父亲早逝,亲人的离去让我过早感觉到人世间的沧桑和无常。我明白一朵云聚了会散,一朵花儿开了会谢,河水总是向前流,春夏秋冬,日月更迭,周而复始。大自然的四季轮回,令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让我们明白它们是万古长青的,而人生的四季戛然而止后,我们还看不到人的轮回,只能用心灵去体悟、发现和领会。我渴望着年事已高时能做到“不说人间陈俗事,声声只赞白莲花”,能够在老眼昏花时看到人生真正的绚烂境界,那将是一种大喜悦、大感动。
对于生活,我觉得庸常的就是美好的。平常的日子浸润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的情感,让你能尽情品咂。对于文学,我觉得应持有朴素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葆有一颗平常心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画自己很难,因为人是渴望完美的动物,画自己难免要不由自主地美化。作家在自述中描述自己,表达自己的情感,也难免会沾染上某种虚荣习气,因此还是不多说为好,免得骄纵了自己。
记得一九九七年我迁入新居后,曾站在阳台看楼下空地上的那一排排死寂的仓棚,心想若是把它们拆了,建一座花园该有多好。天遂人愿,去年果然是将那些仓棚一扫而空,修了花坛和凉亭。然而它带给人的并不是赏心悦目的感觉,而是持之以恒的喧闹。孩子们在花坛四围奔跑嬉闹,凉亭常有打牌的吆喝声。最近,一个精神病患者又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每日拣了垃圾箱的破布,披挂在肩上,坐在凉亭的石凳上,吃着随便捡来的剩饭,满面尘垢地望着往来的居民,心无旁骛地笑。楼下的小花园倒不如先前的那些仓棚能给人带来安宁和遐想了。理想与现实究竟有多远?我想要多远就有多远。
迟子建优美散文篇3:野草的呼吸
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
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
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
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哈尔滨的春花,终于在四月中旬,次第开放。先是迎春,接着是桃花、榆叶梅和樱花。李子树杏树和梨树,紧随其后绽放,它们承担着坐果的使命,耽搁不得。再之后开花的,就是蔷薇和满城的丁香了。当丁香花释放着浓郁的香气,把哈尔滨变成一座大大的香坊时,爱音乐的人就聚集在松花江畔的斯大林公园了。拉手风琴和大提琴的,吹萨克斯和笛子的,莫不神采飞扬,激情荡漾。此时的松花江漂荡着谢落的榆树钱,它们挤挤挨挨在一起,涌动着向前,好像在为这春天的旋律鼓掌。
到了六七月,哈尔滨树上的花儿大都闭嘴了。不过不要紧,树下的草本花卉依附着大地,七嘴八舌地开了。园丁们栽培的郁金香、芍药、牡丹、鸢尾、玫瑰、石竹、瓜叶菊、孔雀草、凤仙花等等,一样千娇百媚,争奇斗丽。只是赏这样的花儿,人得一副奴隶的姿态,蹲伏着与其相视,不似与木本花卉比肩对望,来得惬意。
但无论是树上还是树下的花朵,在去年都不如一盆野草带给我惊艳之感。
我不是把曾记录了四季海棠花事的花盆,弃在阳台角落了吗?虽说花叶无踪影了,可盆中残土犹存。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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