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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书心得20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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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书心得2000字篇1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的读书心得2000字篇2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的读书心得2000字篇3

刚开始看《飘》的时候,我有想不看的冲动,我受不了斯佳丽自私虚荣的小女儿的心。但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那个太过骄傲,叛逆却又坚强乐观的女孩。

她有骄傲的资本,出身富贵,美丽动人,而正是那些人发展了她的虚荣心和自负。她能引起所有男生的注意,她爱的阿什莉一定是属于他的,这是有道理的,但那是霸道的占有欲,不是爱。为了报复,她先嫁给了查理,被嫉妒蒙蔽了双眼。

斯佳丽一生大部分时间都被爱情和嫉妒所迷惑。因为迷茫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一直爱着她,为她疯狂的阿什莉,其实并不爱她,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好。其实她爱的不是阿什莉,而是她心中的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形象就越是完美,而正是因为她的错误迷恋,她才错误的看待自己真正的幸福。当她最终选择回头时,瑞特已经离开了。

也许这就是现实。斯佳丽在心里画了一个完美的艾希礼,却没有注意到真正的白马王子,一个爱斯佳丽的英俊、富有、忠诚的白马王子,一个只有斯佳丽看不到的优秀的男人。

我喜欢这本书,但当瑞特最终被斯佳丽打破,选择离开;当斯佳丽终于成熟,懂得了爱情的真谛,她才没有灰心,放弃。她仍然是坚强乐观的斯佳丽。“反正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幸福的。如果很多人能对爱情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很多爱情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很多人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无论遇到什么挫折,新的一天总会充满希望。

飘的读书心得2000字篇4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是巴金先生代表作“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一步步让我们目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迫害下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从鸣凤、婉儿到梅、瑞珏……她们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无奈。她们做错了什么?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她们什么也没做错,错就错在这个腐朽、病态、封建的社会!表面上端着长辈架子却在外面养小老婆、赌博道貌岸然的克安、克定;公馆里看似个个都是孝子却在高老太爷病重时依旧到“金陵高寓”打牌与女人调笑;在因高老太爷病情加重陈姨太提出“捉鬼”的荒唐治病法后,克明,这个日本留学生、省城有名的大律师并不相信“捉鬼”办法的儿子,为了在外面博得个“孝顺”的名声,不曾为自己的父亲高老太爷的安宁着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捉鬼”;而在高老太爷死后葬礼上“哭”竟成了一种工作——“这时候哭已经成了一种艺术,而且还有了应酬客人的功用。”何其讽刺!所幸还有一些年轻人“睁开了眼睛”以觉慧为代表的新青年,他们敢于抗争、敢于为自己争取幸福。觉民和琴在坚定的斗争下把幸福给自己争了过来。他们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有朝气有理想的“新青年”。

但是今天我想谈谈觉新,这个被觉慧称为懦夫的大哥。觉新自小聪慧、懂事、听话家人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是这一房的长子,又是这个大家族的长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捆绑住了他的命运。他始终处在一个纠结、矛盾的境地当中,新与旧之间,梅与瑞珏之间。觉新悲剧的开始在于一个晚上父亲找他谈话,说高老太爷给他看定了一门亲事要他结婚。他的梦想他的幸福在这一刻破灭,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梅,他对于未来无限憧憬,然而这一切在此刻化为泡影。他不会反抗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什么“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是,在这个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大家族高老太爷就是权威,就是不容忤逆。觉新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他不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婚后他慢慢麻木自己以寻求一个安定的状态,可不过半年光景父亲去世了,这表示觉新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作为大哥他要接过父亲的责任维持这个家这是他活着的.目标。两年后五四运动发生了这些新思想唤醒了觉新被麻木的青春和梦想,点燃了他们兄弟三人的热情。他开始陷入一种矛盾当中他接受、信服新思想,可是在生活中却还是顺应着旧制度,不反抗、不作为。觉民、觉慧不能理解他这种一边看着新思想的书报一边继续过着旧生活的生活方式称他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可是他们又怎么会体会到作为长子作为他们大哥的压力所在呢?他肩上有父亲的担子,要与整个旧制度作抗争,要推翻现存的看似安定的生活谈何容易?他没有勇气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只想维护好这个家庭的安定最好什么巨动都不要有。他为了这个家庭一直在自我牺牲,自他自愿从父亲的肩头上接过担子起就把扶助弟弟妹妹的事情放在首位。他不想要幸福吗?他当然想,可是他的处境让他可望而不可即,只能看着新思想过着旧生活,他用他的“作揖主义”小心翼翼地与大家庭的现实调和。

他以为这样便可安定可是一味不抵抗、不作为换来的是梅和瑞珏的死去,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在他的“不抵抗”下活生生的被封建礼教压迫致死。第一次不抵抗结婚间接导致梅的死亡,第二次不抵抗所谓“血光之灾”的荒唐迷信直接导致瑞珏的死亡。他终于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肩上,夺去了他的青春、梦想、前途和最爱的两个女人。可是他依然无力抵抗不过最终他帮助了觉慧离开,他也在心中呐喊:“你们看罢。家里头并不完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

飘的读书心得2000字篇5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

飘的读书心得2000字篇6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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