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600字高中学生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斯威夫特所写的经典讽刺小说。作者借外科医生格列佛的航海经历,强烈地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的腐败。尽管现在这本书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但作者那夸张的想象还是深深吸引着每一位读者。
格列佛先来到小人国,在小人国他成为庞然大物,并因救了皇宫的一次失火和帮助利立浦战胜了敌对的不来夫斯加而立下了汗马功劳,皇帝封他为“那达克”,但因朝中一些宠臣的嫉妒和诬陷,他被迫离开了利立浦;而在巨人国中,他被迫卖命演出,差点魂归西天,所幸巨人国的皇后买下他,把他带入宫中,才得以生还。后来一只鹰将他住的木盒扔入了海里,他被过往船只救起,才得以活命;后来他又来到飞岛,这是一个在数学和音乐方面十分发达但搞一些稀奇古怪的研究的国家;最后他来到慧胭国,在这个国家中,马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人处于马之下,更令人惊讶的是,那儿的马如同人类一样拥有理性。这个国家太美好了,以至于格列佛在被迫离开之时伤心地倒地……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慧胭国,这是一个多么美好,多么透明的国度呀!生活在那儿的“慧胭”根本不知道战争和犯罪,在他们的词典中,没有人和丑恶的字眼。这是作者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没有一丝邪恶和污秽的世界。尽管我认为想象出这么一个社会简直是天马行空,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我相信所有人都不希望钩心斗角,在生活中时刻保持谨惕。所以我们要为拥有一个美好社会而奋斗。我们也许不能除去所有的罪恶,不能将爱送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但至少可以让我们生活的社会变得更美好。
读后感600字高中学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红岩》,读了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小说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的日子里的山城重庆。甫志高被捕并成了可耻的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和刘思扬相继被捕。甫志高又带领特务窜到乡下,江姐不幸被埔,被关押在渣滓洞。当解放军攻入四川,即将解放重庆的时侯,徐鹏飞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魔窟,于迎接黎明!
可恶的国民党,用这样严厉的酷行来折磨共产党,借口说是来给共产党治刑伤,实际上是注射某种麻醉药,逼共产党说出真相,但是就像江姐说的那样“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共产党无论如何也不会投降的。许云峰的胆识过人,经验丰富,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在地牢里挖出了地道。华子良故意装疯,江姐保护同伴都是为了完成党交给他们的任务。
这本书使我想到了在解放战争中,董存瑞去炸敌人的碉堡,但是沒有地方放炸药包,于是他用自己的身体托着炸药包,舍身炸毁调堡。解放舟山、沈家门、普陀山……等等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英雄烈士,经过奋力地拼博终于解放了全中国,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些在狱中被国民党大屠杀杀掉的英雄,为了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雄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他们的灵魂和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后感600字高中学生篇3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读后感600字高中学生篇4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可以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这应该就是作家昭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诚,那么地善良,然而,他也必承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体验越深,就越感受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明白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理解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安排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我们应该相信“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
读后感600字高中学生篇5
《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