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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六年级读后感600字

时间: 小龙 读后感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六年级读后感600字【篇2】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主人公蟋蟀叫柴斯特;老鼠叫塔克;猫叫亨利。

这本书是说: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它被人带到了纽约,在纽约它认不得回家的路,遇到了报摊小男孩玛利欧,成了他的宠物。然后又遇到了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三个小伙伴在一齐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冒险故事。

小主人玛利欧买了一个十分精致笼子放在报摊窗边,让大家都能看见,然后把柴斯特放进去,还把笼门开着,晚上,塔克把一些钱放进去当枕头和被子,柴斯特还睡它的火柴盒(火柴盒是柴斯特第一次住的地方)晚上柴斯特梦游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给吃了一半。结果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立马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砸向老鼠塔克,砸到了塔克一只后腿,看到了那张只剩一半的两块钱,玛利欧的妈妈气不打一出来,然后她命令玛利欧把柴斯特给关起来,并不能放出来,除非柴斯特把两块钱还清!老鼠亨利把它的一些积蓄想办法都给了玛利欧的妈妈,买了柴斯特出“狱”。

三位小伙伴在报纸间开了一场派对,亨利带了许多吃的。他们三个开着开着就忘乎所以了,塔克碰到了火柴盒点燃了报纸,幸亏柴斯特聪明机智,用闹钟的铃声引来别人关注,扑灭了一场火灾,不然的话,整个报摊都会烧着,它们也会被烧死。从那时以后柴斯特变成了妈妈眼中的不祥之物……

在塔克和亨利帮忙下,柴斯特发挥了它的音乐天赋,帮忙玛利欧一家的报摊一举成名,报纸卖得飞快,妈妈又把柴斯特给留下来了,并把它放在报摊窗前让更多人来买报纸,柴斯特又成了玛利欧家的幸福之星……

柴斯特是个充满乡愁的蟋蟀,在外时间久了,他感到自我并不欢乐,最终在伙伴们的帮忙下回到了故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能够有冒险的精神,但玩耍只是一时的欢乐,家是我们最安全的港湾,小伙伴们,冒险过后记得回家哦!

时代广场的蟋蟀六年级读后感600字【篇3】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篇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书名就让人浮想联翩:蟋蟀不是生活在森林或是草丛中的吗?它怎会来到寸草不长的时代广场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书。原来,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结果被困在野餐篮里,并被带上火车,离开了森林。

经过一次次的挣扎,终于,柴斯特跳出了野餐篮,但这时它却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儿,柴斯特认识了善良的亨利猫和机灵的小老鼠塔克,还认识了他们的主人——小男孩玛利欧。一心想回到家乡的柴斯特在玛利欧的报摊不断地遭受挫折。

但它和玛利欧、亨利、塔克却成为了好朋友,并在他们的帮助下,经过自己的艰苦努力,成为纽约著名的演奏家,通过它打动人心的演奏,使玛利欧的报摊生意日渐红火,从而报答了玛利欧一家。最后,柴斯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家乡。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出名,而是自由和快乐,失去了自由和快乐,生活就失去了意义。我还懂得:友谊对于每个人都是最值得珍惜的,有了朋友,人生才不会孤单,生活才会更加丰富多彩。名师点评:文章开篇即设置了一个小小的悬念,作者对《时代广场的蟋蟀》充满了疑惑,同样的疑惑小作者又带给了读者们。

小作者语言组织和概括能力非常强,将这本书的内容详细而有条理地叙述了出来,使人们即使不看原著也十分清楚故事的内容。文章条理清楚,表意明确,表达流畅。更难能可贵的是,小作者通过阅读这本书,悟出了一些道理,即“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出名,而是自由和快乐”,还有友谊的重要性。这些都值得人们去深刻地思考,给人以深深的启迪。

时代广场的蟋蟀六年级读后感600字【篇4】

本书作者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是却在朋友的鼓励下,由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不寻常的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获评价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赛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间成了地铁车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在地铁高峰时间里,他都会在白利尼的报摊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乡下,但是又舍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给家乡的好朋友演奏。那里的动物们同样非常快乐,安静地聆听着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同样带来了快乐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该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们告别。他对朋友们说:“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会从老家回来,找你们好好玩。”

妈妈后记:一本很好看的书,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地记住了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时代广场的蟋蟀六年级读后感600字【篇5】

读一本好书,就好比看了一场好的电影,动情时会让你感动,让你高兴,让你浮想联翩,让你感慨万千……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将我带进了一个童话王国,让我看到了世间最宝贵的友谊。

柴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的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人的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这只蟋蟀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便成了它的主人。柴斯特还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个是聪明又略带市侩气的老鼠,另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

柴斯特以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最终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柴斯特功成名就后,思念家乡宁静的生活。在朋友们的努力帮助下,它重新回到了那深爱的家乡。

这样的友谊让我动容,这样的友谊让我憧憬,这作文/样的友谊其实我也拥有。那一次,我和两个朋友在骑自行车,因为我骑车技术差,一个不小心便摔倒在地。当时我的脑子瞬间懵了,整个人瘫倒在地。

杨晓梅和王思雨急忙跑到我的身边,两人合力撑起我的双臂,动作是那么轻柔,生怕重一点就会把我弄疼。我忍着身体的酸痛,心中却是一股暖流淌过。她们将我扶到边上的石头上坐好,用清水帮我简单地清洗了下伤口。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心中暗暗地想:以后要是她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也会第一时间冲上去帮助她们的,就像柴斯特回报它的朋友那样。

在困难面前,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你的朋友会给你温暖,给你帮助,给你力量。每个人都要珍惜友谊,学会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希望你们也喜欢这本书,同我一起进入那神奇的童话王国,去感受那故事中真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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