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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作文

时间: 小龙 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盘羊叫血顶儿,它的母亲猴戏在生它的时候,被一只母狼盯上了,结果被母狼吃了,它的最后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它的名字由此而来。虽然血顶儿经过风吹日晒,头上的血早已经干了,可是它认为那团血永远不会干,它要替母亲报仇。它每天都要把头上的角磨尖,好去对抗那只母狼,最终它的努力没有白费,它的角变的又尖又长,它的身体练得强壮有力。有一天,它终于看到了那只母狼,就扑上去与那只母狼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后那只母狼体力不支,落荒而逃。 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动物知识,让我重新认识了神秘的大森林,重新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动物。当我每天拿起书的时候,我总会非常期待里面又会有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又会有许许多多机灵、勇敢的小动物出现。只要一看起来就会忘记时间,忘记所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那片大森林里,与那些动物们打闹、嬉戏、战斗……

我很欣赏作者的写作手法,比喻、拟人、夸张的各种修辞手法被作者运用的游刃有余,恰到好处。令人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我也很崇拜作者的写作精神,这套丛书耗费了作者十几年的光阴,在云南与动物为友,与各种动物一同生活,才能有五百万字生动的文字跃然纸上。 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生物,本应该和谐共处,让我们停止杀戮,爱护动物。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作文【篇2】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作文【篇3】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学生运动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作文【篇4】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习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作文【篇5】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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