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古诗词 > 范文大全 > 读后感 >

读书心得《飘》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书心得《飘》篇1

暑假看了一本叫《飘》的书,原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重写的作者是林喜德。《乱世佳人》改编自《飘》。

主要写的是佐治亚种植园主社交圈里的美女斯嘉丽,听说她最爱的魏西丽要嫁给媚兰。她决定第二天带魏西丽回去,和他一起私奔。她没想到计划会失败,于是赌气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理,但她不爱他。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部队牺牲了。1864年,亚特兰大被北方军包围。在投机商瑞德的帮助下,思嘉和刚生完孩子的媚兰一起逃回了老家。但是我的家乡被洗劫一空,农村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为了得到300美元,她不惜勾引姐姐的未婚夫甘富兰,并嫁给他。后来斯佳丽被抢了枪,KKK想为她报仇。北方军派兵镇压。幸运的是,他们逃脱了,但甘福兰被杀了。斯佳丽第二次成为寡妇,瑞德来向她求婚。斯佳丽婚后还记得阿什莉。她的三次婚姻都不是真实的。她用爱情和婚姻做交易。后来她意识到魏西丽软弱无力,无法适应时代的巨大变化,却声称和她相似的巴里德才值得爱。当她明白这个道理时,瑞德已经离开了她。斯佳丽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把瑞特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还年轻漂亮。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斯佳丽是个勇敢的女孩。当她看到自己的家被摧毁时,她下定了决心,不屈不挠。看到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工作。她有多勇敢,我们应该向她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习。

读书心得《飘》篇2

娇美的容颜在炮火声中衰老,岁月的痕迹拂过她的鬓角,犁过她的眼角。原本她也有过明艳的青春,只不过家庭的变故和战争使她不得不担上生命里全部的重担。19—29岁,10年里的蜕变成就一位乱世佳人。她叫斯嘉丽。当父亲痴呆,当塔拉庄园被毁,当十口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时,她站了出来,在苦难中撑起了那个几近支离破碎的家。犹记她在夕阳残照的庄园中高举胡萝卜向天发誓:“我一定要让我的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时的勇气与坚定的眉眼;犹记她为了生计将自己的青春裹挟这利益嫁给瑞德的时候;而想到现在的我们,当朴实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汗水日夜浇灌着城市之花时,当他们在自己生命的锦缎里,裁剪下最美好的岁月,然后亲手逢成城市最华美的外衣时,当他们用沉默诠释着朴实的时候,我们曾感恩过他们,感恩过现在的生活吗?相反,我们给予的却是不尽的鄙夷或是冰冷的眼神;当父母用奔流的青春做筹码,来换取我们的幸福生活时,当他们在岁月的打磨中,悄悄的将面容褶皱;当那些素色花朵点染着青丝,最后凝成一层笼罩的秋霜时;当那沉重的叹息包裹着无限期待与失望化成恨铁不成钢的打骂时,疼得难道仅仅是我们的身吗?我们怀着对世界的抱怨行色匆匆走在生活中,我们怪世界纷繁芜

虽然斯嘉丽的生活被名利所充斥,仍积极寻找心灵的庇护所。在那乱世中方可苦中作乐,指针迅速拨转到20__,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也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于是我看见曼妙的景。风景是窗外流动的画,夕阳西下时,万物有的不仅是静谧,更添了几分浪漫。琉璃易碎,而景仍然亮在窗外。光阴流转,优雅永恒,一窗静地满芬芳;岁月变迁,现世安稳,世事沧桑越千年。在感恩中成长,每日戴着一副感恩的眼镜,我们会发现和平与安宁本成一家,世界本是洗净铅华,美好如初。

斯嘉丽是乱世中孕育的佳人,某种程度上,她是不幸的,但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没有被淹没的爱情,没有被战争与死亡的阴影笼罩,也没有用青春与命运赌博。我们在和平的时代享受着人间烟火,品人情冷暖。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学会在感恩中成长,当觉得世事坎坷的时候就想想斯嘉丽吧。——学会在感恩中成长,便会触摸到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读书心得《飘》篇3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间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发“国难财”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军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读书心得《飘》篇4

我喜欢中国经典读物——《》,这本读物不论在道德、历史、地理、文化上……都让我受益匪浅。它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良师益友。《三字经》是中国传统的儿童经典读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美丑,什么是对错,什么是仁、义、礼、智、信;让我知道了许多人生哲理,知道了应该珍惜时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三字经》中“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讲的是西汉人路温舒用蒲草编成席子用来抄书;公孙弘自己制作竹简用来抄书。他们的生活很清贫没钱买书,但是却知道勤奋自勉、刻苦学习。“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的是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读书时打瞌睡,把头发吊在房梁上;战国时的苏秦读书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来提神。他们虽然没有父母、老师的督促、教训却能自觉的刻苦读书。

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学习条件非常优越,能够学习更多的知识,但是我们还不好好学习,整天就知道玩电脑,一想到什么事情就等明天,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明天呢?想想古人,他们虽然条件艰苦,但是仍然坚持学习,和我们相比,我们难道不惭愧吗?懒惰是我们学习中最大的敌人,我们一定要战胜它,并持之以恒,不断的超越自己,我们要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报效祖国。让《三字经》在学习上,不断地鞭策自己,让我们离成功更进一步!

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一直屹立于世界之巅,其中以少数儿启蒙读物《三字经》最为典型。我也觉得这本书很好,这本书三字一句,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的本性差距不大,但是由于受到后天外来环境的熏染,差距越来越大。“苟不教,性乃迁。教不严,师之惰……”如果不接受教育,善良的本性也会受到迁移,而学习的根本办法,就是专一。教育就是挖掘他们本性的善良,让他们有一个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

对于学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专一。所谓“一心不能二用”。《三字经》中的每一句,都有着一些道理在其中,虽只有短短的三句话,但让我受益匪浅。

记得,我看过这样的一个故事。古时候,一个孩子,被称为“南方才子”,他就是唐伯虎。他从小擅长画画。一次,他被别人叫去帮忙作画,还得到了奖励。回家后,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并自称在这很有名气,画画得不错。妈妈听后,没有回答。过了几天,妈妈要他去附近的一位老师家中学画,唐伯虎就去了。

唐伯虎跟着老师认认真真地学,不知不觉就已经学了一年多了,老师说他进步很大,可以回家了,并准备了饭菜送他,饭前,他看见窗外的风景很美,学了一年多了,还没发现这处美景,准备把脑袋探出窗外仔细看看时,“呯”地一声,撞到了玻璃,窗户明明是开着的啊?怎么……唐伯虎用手一碰,才恍然大悟,哦!原来这是老师画的画啊!真是栩栩如生!我离这个境界还远着呢!老师来了,他就要求还学几年,当然老师就同意了。转眼间又学了4年多,画艺比以前好了许多,这4年中,他十分刻苦,果然画技有了很大的长进。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许多道理,苟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在这个故事中体现的很好,学习是自已的事,在学习中一定要认真刻苦,比如:有两个孩子,从小一样,但有一个孩子十分刻苦,做事很认真,而另一个很懒惰,遇到困难就怕了,最终谁会成功,一看就知道。小时候,不分高低,而每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努力后,就会有明显的差距。努力,勤奋……就是成功的第一要素。如果以前没做到,那么,从现在开始,改掉坏习惯,做到《三字经》中的每一条。《三字经》,简简单单地三个字,句中却蕴含着大道理,每一句都给我们不同的启发,让我受益匪浅,让我们努力做到每一条,加油!

读书心得《飘》篇5

有没有一种感觉,你读完一本书,会觉得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在幻想的一个场景,然后就在书中真实出现了。

思嘉喜欢艾希礼的英俊和儒雅,虽然历经几次婚姻,家境的变迁和战争过后社会的动荡却一直没有改变,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艾希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的弱者,而瑞德才是最懂自己,最适合自己的。

思嘉很勇敢,她可以直截了当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她又很偏激,固执,在被艾希礼拒绝之后闪电般的勾引了艾希礼的小舅子并结婚作为报复,万幸这厮命短,战争还没开始就死在了训练营里。她是生活的强者,视世俗观念为无物,为了保住父亲留下的农场不惜勾引自私的妹妹的未婚夫。战后各种物资紧缺,她看准机会毅然大做木材生意,不管别人说三道四。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仿佛她都有解决的办法,无论是爱情,生活,家庭,还是战争,她从未低头。

这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瑞德。瑞德骨子里是一个骄傲到不屑于与任何人为伍的家伙。在战前南方的聚会上,他可以刺耳的说出,南方必败,当别人欲要反驳的时候,他会讽刺的说北方有兵工厂,我们有什么,玉米和棉花?他可以在一圈人大唱赞歌的时候直言自己的观点,这其实是泡粪。他从无意中在角落看到思嘉大胆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起就被思嘉深深的吸引,痴情一片。因为他知道,思嘉和他一样叛逆。他仿佛游戏人间,又丝毫不见落魄,他始终是生活的强者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战争开始后,他成了巴特勒船长,穿梭于被北方军队封锁的海域,名利双收,成了南方众人崇拜的对象,而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我行我素,毅然不留情面的抨击南方,终于又被别人厌恶。他的痴情让人感动,可以在思嘉想参加舞会却碍于自己寡妇的身份不能参加时豪掷巨款使思嘉成为被邀女性的第一名,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他也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可以在南方必败无疑的局势下投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思嘉和媚兰穿过战域。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德来说是多大的牺牲。也许正是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才会在女儿死后像变了个人,并最终选择了离开让自己伤透了心的思嘉。

读书心得《飘》篇6

媚兰走了(泪水迷糊了我的双眼),思嘉才意识到自己有多爱她。因为媚兰给了她最忠诚的友情,最无私和宝贵的亲情,最广阔的爱和信任,至死不渝,和母爱一样包容伟大。不管世事如何变化,不管外人怎样鄙夷不屑,更加不管她是不是伤害了自己,媚兰始终用她小小的肩膀和大大的爱心为她撑起一整片天空。媚兰这样的人是真正的稀世珍宝,她对别人好,也只看得到别人对她的好。

可是,瑞德也走了。曾经那么爱她的瑞德这么坚决地离开了。就因为她没有早早意识到她有多爱他,就因为她没有及时向他表达她的爱,就因为她没有好好珍惜他的爱,她可能将永远失去他了。这不是他的错,大概也不是她的。她就是个任性固执胆大妄为的孩子。瑞德知道的,可是他真的累了,他再不是她坚强的后盾和稳固的堡垒。

当她终于意识到她有多爱他们,又不得不面对失去他们的现实,她的心都要碎了。可她是打不垮挫不败的超级英雄,她永远知道往后的路该如何去走。

这部我一度看不下去的书到最后竟然叫我热泪盈眶,在这一本书里,我看到了思嘉的成长和转变,曾经的她贪慕虚荣,任性自私,并不太懂爱。因为战争因为饥饿,她对金钱的欲望盖过了许多重要的东西。到最后她将失去那些最可宝贵的感情最可宝贵的人时,她才后知后觉。

她从来都不理解她爱过的两个男人,所以她失去了他们。现在她依稀觉得,如果她过去了解希礼,她决不会爱上他;而如果她过去了解瑞德,她决不会失去他。她孤苦伶仃地想,在这世界上,自己有没有真正了解过什么人。

读书心得《飘》篇7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15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