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心得六百字
《鲁滨逊漂流记》我读了很多遍,每一次都有新收获。鲁滨逊在大海死里逃生来到荒岛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有,在荒岛上他艰难求生,从不放弃。他自己修建房屋,想尽一切办法驯化野山羊,还自己经过好多年的实验,成功种出了小麦吃上了美味的面包。依靠勇敢智慧赶走了吃人的野人,救了星期五,赢得了他对自己的忠心。终于在28年后成功的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滨逊在荒岛求生的经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常常想假如我和鲁滨逊一起在荒岛上,我会帮他挤羊奶,做农活,还会帮他出主意,也许20年就可以离开荒岛。
这个想法直到我暑假去青海旅游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想象中的事情和真实尝试是不一样的,要想战胜真实中的种种困难,就要从平时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去青海的时候,爸爸就对我说,高原上的饮食和气候与我们济南的饮食和气候是不同的,要多做些准备。我听后没有在意,可是到了海拔4000多米的高原我的身体就有些不舒服,经常会感到呼吸困难,还要照顾高原反映更厉害的妈妈,可是为了挑战自己我还是坚持了下来,这样的经历更能让我体会到鲁滨逊在荒岛的艰辛和他克服苦难的勇气。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这样优越,更应该珍惜现在的时间来努力学习。
名著读书心得六百字篇2
简爱是个极为普通的女子,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才华,她只是单纯的相信一个信念:在爱情里,人应该是平等的。她的决不妥协为她等到了爱情,也得到了爱人的尊重。
简爱是可怜的,首先是个孤儿,被舅妈虐待,然后送进了收养孤儿的修道院,在修道院里,被老修女们歧视,被小伙伴们隔离,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去世了,简爱的人生,到此为止就是一出悲剧,可是命运,很奇怪,它总以你想不到的方式给你惊喜或惊吓,而这一切都是从你对待自己命运的方式开始的。简爱年满18岁,离开修道院,来到一座庄园,给庄园主的干女儿当家庭教师,慢慢的跟庄园主罗切斯特发生了恋情,可是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庄园主有一个妻子,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长期被锁在阁楼的最高处,直到简爱和罗切斯塔结婚的那一天,因为庄园主妻子的弟弟出来阻止婚礼,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妻子存在的事情。
经过一番内心的折磨与挣扎,简爱决定放弃这份爱情,因为罗切斯特的欺骗,因为罗切斯塔还有妻子,因为简爱不能忍受这份爱情里还有看似不平等的瑕疵。简爱悄悄的出走了。在访遍亲戚的这段时光里,简爱也尝试着重新开始,直到有一天,她的潜意识感觉罗切斯特发生了意外,然后不顾一切的跑到庄园里,她的第六感是对的,罗切斯特的妻子纵火,把庄园烧了,而罗切斯特在这场火灾中烙下了残疾,双目也失明了。
就这样,简爱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给无数在婚姻追求的路上俯首称臣的女子指明了一条正途:干预反抗,敢于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女孩,最终遇到的也会是愿意尊重你的男子。
名著读书心得六百字篇3
《水浒传》这本书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根据历史故事写出来的一本小说。
这本书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场惊心动魄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作者充分暴露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
在《水浒传》中,塑造了许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等108个英雄好汉。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花和尚,鲁智深。他原名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在渭州为救弱女子金翠莲,他三拳将镇关西打死,被官府追捕,无奈之下,他被介绍到五台山当和尚,智真长老赐他法号智深。让他也有了安身之处,但他难守清规,于是大闹五台山。智真长老只好让他去投东京汴梁大相国寺安身,于是他在大相寺看守菜园,收服了泼皮,又倒拔垂杨柳,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后来在野猪林救了刺配沧州的林冲,最后上了梁山。
鲁智深的容貌和他的性格完全不同,他长的凶神恶煞,但是却有着爱憎分明,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嫉恶如仇,胆大心细的性格特点,这些特点,说明了鲁智深充满了正义感,让人在黑的封建社会中看到了光明。
金圣叹曾经这样评价过鲁智深,鲁达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心地厚实,体格阔大。论粗鲁处,他也有些粗鲁,论精细处,他
赤是精细。然不知何故,看来便有不及武松处。想鲁达已是人中绝顶,若武松真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处。说了鲁达许多的好处,让人敬佩鲁达。
鲁智深是我最敬佩的人物,他充满了正义和能量,是照亮了封建社会的一盏明灯。
名著读书心得六百字篇4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我被这本书所吸引。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鲁滨逊的顽强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天生爱好冒险,喜欢航行。在一次航海中,他们的船碰到了风暴触礁后,船上所有的人都淹死了,可他却幸存下。他战胜了绝望,自力更生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不仅制作出了家具,武器和许多器皿,而且还驯服了野兽,在这座孤岛上过着艰苦的生活。
但是唯一制作不出伙伴,他非常的寂寞。有一次一群食人族来到孤岛开“食人盛宴”,他救出了一个俘虏,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而“星期五”也成了鲁宾逊忠实的奴仆,为了报答鲁宾逊他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值得,甚至手起刀落砍掉了同族的头。鲁滨逊还很爱帮助人,他不仅教会了“星期五”英语。不久之后,又救下了两个俘虏,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一个是西班牙人。他不顾自己饿肚子,把仅有的食物分给他们享用,他们一起劳动,在孤岛上共同生活了20多年。后来有一艘英国船只来到了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水手们的造反,终于搭船离开荒岛,返回了英国。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先要战胜心里绝望,勇敢面对并克服困难,才可以像鲁滨逊一样成为一个成功者。
名著读书心得六百字篇5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