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阅读心得2500字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梅兰妮的外柔内刚,我喜欢白瑞特,机智果断,我喜欢艾伦的温柔贤惠,但是对于主角斯嘉丽我却不知道怎么描述她,我认为她在感情上是失败,她一生爱过两个男人,可是两个人她都不了解,如果她真的了解阿西礼,他就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的了解白瑞特,她就不会一次又一次的辜负他对她的一往情深。她为什么爱上阿西礼,那是因为他按自己的意愿做了身衣裳,披到了阿西礼身上。她爱的不是阿西礼,而是那件衣裳。
斯嘉丽像一个小孩儿,她把爱她的白瑞特吸引到身边,明明幸福近在咫尺,可她却坚持把他推到了深渊,到最后怎么也得不到幸福。但无论怎样,我还是很敬佩她,敬佩她的坚强,敬佩她的勇气,敬佩她的聪明,敬佩她对土地的执着,正是因为她的这些优秀品质才让她能够在逆境中成长起来,为自己开创美好的明天。
这部书的主角有着鲜明的特色,配角也塑造得栩栩如生,在斯嘉丽成功的背后有一个重要的人物梅兰妮,无论斯嘉丽身处何方,梅兰妮总是她坚强的后盾,帮助她完成各种事情,她像母亲一样对待斯嘉丽的孩子韦德,在斯嘉丽杀死北方佬之后,冷静地帮斯嘉丽收拾残局,在人人都怀疑斯嘉丽和阿西礼时,她一如既往地帮助她,勇敢地保护她。
可以这么说,没有梅兰妮就没有斯嘉丽的成功,对此我认为《飘》这本书在讲述着爱情同时,也在向我们讲述着战火纷飞的年代,人心与情感是如何温暖人心的。
《飘》阅读心得2500字篇2
战后重建的斯佳丽依然为保存家族的命运做着种种努力,为保住塔拉庄园,不惜突破道德底线用欺骗手段抢了自己亲妹妹私定终身的情人。对饥饿的恐惧和生活没钱就没安全感的忧虑,她又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身上为生活奋斗所闪烁的每一束光辉,都那样耀眼迷人,催人奋进。只是后来的斯佳丽,第三次嫁人,嫁给帅气多金,风趣反叛的巴特勒船长后,本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却在自己感情中隐藏着少女时代就形成的情感纠葛(阿希礼)又开始发酵,终酿成一出悲剧。在天使女神玫兰妮死去的时刻,斯佳丽顿悟了、开化了,终于明白了生命中该珍惜的人,遗憾的是,她的任性耗尽了瑞特对她所有的感情,到头来,终成一场空。是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造就了性格?众生皆苦,把这个问题留给上帝。
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飘》阅读心得2500字篇3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阅读心得2500字篇4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