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后感是指读者在阅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其他文学作品之后,对所读内容的感受、理解和思考的总结和表达。怎样才能写好阅读福尔摩斯有感?这里给大家提供阅读福尔摩斯有感,方便大家学习。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2
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片场,临此片场,人们亲近生活也逃离生活,面临虚假也逃避现实。但任何事,何尝不是用逼迫性在畅想。在某些时候,预示着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场,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进逼,下廉的。
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时常颓丧在室内并对外界无所顾忌的实验者,在多次的租房历程中,认识了华生。对例案有独特理解的他,从此也有了个“私家的侦探”的称号。若是说在他人眼里他是个无目标且沉闷的人,这不全面,因为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参差修饰的说,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随意之中而蓄意掩饰,而内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种真实性,存在于何处。
而在现实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为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涂而犯罪,事后,悔者可达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内心很挣扎,心理活动很明显。而且世态总是冰冷,有一种稳固的现实性,总是可以用心理去挤压事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内心感觉的人,当然,读懂他人的内心世界他都有很稳的把握,他对自己的内心拥有很强的感应性,侦探是一个对他来说很适合的工作。尽管他内心孤单,不太愿意面对太多的人。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时准备好,与自己的内心鏖战一番了呢?其实何时都是机会。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3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4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老师黑底格把孩子劫走的,可是,后来种.种证据证明德语老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来,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悲剧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后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通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通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5
在寒假中,我读了3本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它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来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行医十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传写侦探小说。
下面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谋的头脑,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济弱扶贫但尊重侠力的侠义精神,简直让他成了正义的化身。所以很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
接下来我向大家来介绍一下这部神秘又惊险的内容吧!这本书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他是当地的一位侦探家。他还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华生。华生曾经是一位阿富汗的战士,现在因收入不多,身体也受到了打击,所以和福尔摩斯合租到了一起。他们在一起打败了很多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还很爱观察,他的眼睛简直就像一双可以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尔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儿子对父亲怀中的婴儿流露出强烈的妒忌和仇恨。而非常轻松笃定地了谜案。在《斑点带子案》一文中,继父饲养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赛人吸引了多数人的&39;注意,但福尔摩斯没有被这些扰乱思维,而是特别注意到了墙壁生的透气孔,一句解开了阴谋。这本书告诉诉我们:可见我们对待事情一定要严谨细心,不能想当然。
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寻味啊!细想之下,的确如此,不可解之处正是案件的线索,沿着案件的线索搜寻下去总会找到真相,而平凡无特征的罪犯却让人找不到追踪的线索。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答一道题时,越是遇到了难点,就离我们消灭知识中的薄弱点不远了,所以这时更应集中精力坚持下去。
我们读侦探小说,不能仅仅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能从中找到生活的哲理,而且还会让我们的观察力增大!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和我一样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6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7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8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0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9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解决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阅读福尔摩斯有感篇10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