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古诗词 > 范文大全 > 读后感 >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写读后感需要多角度思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书籍中的主题、人物形象、写作手法等。好的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要怎么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

大家应该都知道在美国有一位著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他还有一位搭档叫做华生这里的每一件故事都很惊险好我今天给大家讲讲。

福尔摩斯住在一个小巷里,一天下午他正在和华生谈话,就收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的是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小宝宝他们请了一位保姆,有一天保姆看见夫人正在吸宝宝的血,于是保姆马上把小宝宝抢了过来。于是福尔摩斯到了那个妇人的家,一看夫人得了一种怪病叫吸血鬼病,福尔摩斯给了几小袋药每天一袋慢慢的病好了。

我长大以后要做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老师黑底格把孩子劫走的,可是,后来种.种证据证明德语老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来,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悲剧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后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通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通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4

一向喜欢侦探小说的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让我度过了美好的暑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扑朔迷离的案子。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破案。这中间有案子本身的离奇,也有作案者的干预,甚至有人要杀了福尔摩斯。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么狡猾,都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眼光。福尔摩斯用他敏捷的思维,侦破了案件,抓住了狡猾的犯罪分子,帮助了许多受害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四签名》。《四签名》讲述了梅丽摩斯坦在父亲失踪四年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原来这牵涉到一个密谋。福尔摩斯决意要找出这个密谋的真相。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凭着一系列线索破了整个案子,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让我敬佩不已。在破案的过程中,福摩斯虽然遇到了许多因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并不惜自己的生命,捉到狡猎的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时刻准备着与坏人同归于尽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啊。他深知破案过程会令自己危险重重,却依旧竭尽全力与邪恶做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也决定做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这个世界多一份美好,少一份邪恶。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5

我从小就喜欢听警察抓坏人的故事,对有勇有谋的警察常常佩服不已,也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那样的人。一天晚上,爸爸给我讲了一个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那精明的头脑,缜密的分析,渊博的知识,一下子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一放暑假,我就迫不及待的到书店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接下来的几天,我哪都没去,一直捧着书。妈妈说我都有点傻了,连吃饭睡觉都要忘了。我却无所谓,是呀,我满脑子都是福尔摩斯那叼着烟斗,深入思考的样子,哪里还顾得上其它。

福尔摩斯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神探。他对周围的一切都很留心,洞察力很强,能根据脚印推断出人的身高,能根据人的外貌推断出人的职业,对很多有毒的植物都有研究,会好几种语言,有着完美的化妆技巧和精准的枪法,他还能揣度人的心里。他利用高超的断案技巧把一个个坏人绳之以法,甚至不怕以身犯险。许多的警探完成不了的任务都来请他帮忙,福尔摩斯都鼎力相助。可案子破了,福尔摩斯却不居功自傲,把那些功劳都记在办案的警探身上,让他们以此出名或提拔。

我要是能成为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神探该多好呀!这样我就可以抓很多的坏人,为民除害。当然,我知道要做一个福尔摩斯可不容易。首先要有广博的知识,其次要有强健的身体,另外还要有不怕危险的精神和聪明的大脑。虽然,现在这些条件我还不具备,但是,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将来做一个中国的福尔摩斯!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6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一本充满奥妙的书,一本充满悬疑和意料之外的剧情的书。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柯南道尔没有用很华丽的手法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样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轻轻一笔带过,可就是这一笔带过,却把福尔摩斯的完美的观察力,聪明的头脑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柯南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他不用华丽的修饰词,只用这些小小的细节,来让自己笔上的人物变活。

当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个有着高智慧的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口衔烟斗,披着风衣呢?其实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已经深刻的被人们所记住了,一个充满智慧的形象。福尔摩斯不仅形象经典,他的聪明才智,学识也是无人可敌的,他对每一个知识都会有一点懂,但不会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学,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等等都是会有一些,因为他是侦探只要懂个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学知识,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他不仅仅是学识,娱乐也会,他喜欢拉提琴,他认为拉提琴可以解压,让自己的压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欢听一场音乐会,最终投入其中。

柯南道尔用他的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案件,也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有人说福尔摩斯确实存在过,也有人说福尔摩斯只是有柯南道尔所写的经典侦探,我不知谁说的是正确的,但我肯定,福尔摩斯这个聪明机智,有着完美头脑的人会一直活在我的心中,会好久好久,不知何时才会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经典语录--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还有许多会在我的耳边回荡。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7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8

这个暑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由【英国】柯南·道尔著。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其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叫他来帮忙。他探案时总是非常得仔细、认真,而且,他有勇有谋。他破的案件已经不计其数,有盗窃的,有谋杀的,还有奇案,怪案。最吸引我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次探险在福尔摩斯所进行的侦探案件中的确是十分惊险的一次,福尔摩斯差点被泥沼吞没,和他热爱的侦探事业永别。这是一个很悬疑的案件,报案的人说很早以前就有一个故事了说的是猎狗杀人的。福尔摩斯最后终于有了结论这一切都是有人在作怪,而凶手自己掉到了泥潭里。

福尔摩斯的这种坚持不懈仔细认真的破案精神,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9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___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齐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头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最终真相大白!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样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先,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欢乐。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0

我一直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但并没有花时间去细细品读。在学校里,我经常听同学说起福尔摩斯诸多惊险的探案,可我对他的探案详情却根本插不上嘴,这更激起了我对福尔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间,我决定认真阅读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买的是缩略版,但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是鼎鼎有名的英国作家,其中《四签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签名,第三章是冒险史,最后一章则是归来记。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章分别讲两个故事,而冒险史和归来记各有四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冒险史”,因为里面的故事最惊险刺激,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五个橘核》,《五个橘核》展现了恐怖组织对逃亡者及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不畏艰险,与罪犯正面交锋,二人结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而福尔摩斯的天赋和卓越才华也在这案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内心激动不已,久久不得平静。

我对《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触,它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场景和英国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两个方面。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推理合乎逻辑,情节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福尔摩斯这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为什么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全世界大侦探的代名词。因为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谓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福尔摩斯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很喜欢他,他已成为人们心中正义与勇敢的化身。

我终于明白福尔摩斯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了,因为他有着常人没有的个性品质:追求真理,永不放弃;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福尔摩斯!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1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2

我喜欢他是因为书中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了起来。作者创作的侦探小说从侧面反映了那时社会存在的问题。书中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侦探故事都揭示了这个真理!像《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涉及到了金钱为了金钱而作恶多端,行凶的人。其他故事也分别告诉了我们一些犯罪现象,如:因贪行凶,专横和尔虞我诈……都与黑暗组织,道德观念有关。

我认为在情节和语言方面,都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写的小说,最初吸引我的是离奇,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让人意想不到的,在发展过程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大家都知道邪不压正。这个道理在书中也得到进一步体现。书中的元凶无论多狡猾、多狠毒,但是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加上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不管是谁,都会甘拜下风的!你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很聪明,但不管怎样,你的邪恶最终会把你出卖,暴露你的一切贪念。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常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的下场莫过于被绳之以法,得到惩罚。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对他增加几分敬意!,福尔摩斯每个案子都会不遗余力地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元凶的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还想要亲手结束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届奇才的生命……可最终都是白用功!

当我沉浸在福尔摩斯那令人感叹的工作能力时,还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想成功,就得坚持不懈,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属于自己的胜利殿堂!同时,我在心底也拨下了理想的种子,我要当一个向福尔摩斯那样敢于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那样,就可以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真、善、美!

亲爱的同学们,我觉得你一定会对福尔摩斯产生兴趣,并想和他一起去揣摩、分析案件的。那就让我们一起用心去细细地品味经典,富有浓韵的书香吧!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3

两三年前,我从西单带回一本福尔摩斯。于是,一下子就被这个身材高大,鹰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从阿富汗来给迷住了。每得空闲,就要翻一翻,虽然早已知道结局,但仍旧百看不厌。

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顾问侦探,他的合租好友约翰华生,因为伤病撤离阿富汗战场,负责记录他与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他们一起办了很多案子,大到国王、政府委托,小到形形色色的社会底层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却是最恨福尔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误了爵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亚瑟柯南道尔有着丰富的经历,做过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后一案让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骂他冷血,残忍,美国,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尔摩斯不死会。迫于无奈,只好让他在空屋中又回来了。

为什么这个角色,这本书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实性。他让你觉得一切都是真的:详细的住址,刻画生动的人物,每个经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国伦敦,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到贝克街221号b座去,每天都有无数的信件寄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友华生。人们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个短篇,看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那并非空穴来风的、完全经得起推敲的过程,一切不可思议,却又在情理之中。这种神奇的力量便吸引着每个读者手不释卷。甚至学习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随便观察某个人的职业,生活习性,从哪里来……福尔摩斯,当然是真的。

而我认为最主要的,也是这部书的意义,是其中体现出的符合大众心理的正义!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曾从事法律工作,并亲自参与两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证明罪犯其实是清白的。因此,他并不完全相信法律,认为法律还有不公的地方。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一个正义式的英雄诞生,于是他创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法律并非正义。法律又是固执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须按照既有的章程来执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狱,一些坏蛋逍遥法外,虽然只是极少数。正义则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断标准是是非善恶。福尔摩斯显然就是亚瑟柯南道尔心中正义的载体。为了抓罪犯,他无视法律擅闯民宅,私自放掉杀死坏人的家伙。他纯粹在伸张正义,而并非完全遵守法律。

读第一遍时,我认为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后来发现,平心而论,他万万要不得。法律虽并不完善,却已是最公平的社会规则。道德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确,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试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义,天下岂不大乱?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4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5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17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