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读后感
写读后感需要对自己的思考进行梳理和表达,这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语言运用能力。这里给大家分享关于鲁迅读后感,方便大家写关于鲁迅读后感时参考。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1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仅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仅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仅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欢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并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并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
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2
《狂人日记》是一篇象征性和寓意很强的小说,当时,鲁迅对中国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颇感痛切。
对现实的失望是鲁迅感到了唤醒人民觉醒的困难,他经常在绍兴会馆里以抄古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鲁迅对中国人民精神的麻木愚昧感到着急,这就是他的这篇小说体现出深厚的忧愤,而人民精神的愚昧又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礼教密切相关。
这篇小说也采用了自述式的手法,通过一个患有“欺害狂症”的人内心揭示和批判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欺害。正是由于“狂人”对外界的极度敏感,才使得他能够感受到普通人在麻木的精神状态下无法感受到的东西。
在这些看似可笑的言语中,隐含着小说深刻的寓意。比如:“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古久先生即是指封建礼教对中国的长期统治,这句话也暗示了封建礼教的腐朽和对人们反抗的压制。再如:“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表现了封建礼教强大凶恶的形式下其内在虚弱的本质。
总之鲁迅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需要读者用心细细地品读其中的深意。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3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色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习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能够拿起一本喜爱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正因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爱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一样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但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因此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厌恶鲁迅,他太狠心。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4
一提及鲁迅,很多人就会露出“厌烦”的神色,并非是因为他的文章难看,而是他过于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课本中,生活中。以致一提及他,就想起自己学生时代的噩梦。正如余华所说,当一个作家成为了一个词汇以后,其实是对这个作家的伤害。
可是,读鲁迅真的过时了吗?鲁迅精神真的过时了吗?今年是鲁迅诞辰136周年,在现存的鲁迅回忆录中,其挚友许寿裳的回忆最为真实,因此最具有权威性。《鲁迅传》中,给我们展示了一个真实有趣的鲁迅,他并非我们印象中那般无趣。他写的短评及杂文,自然是不必说的。在他的作品中,小说不多,《故事新编》我很是喜欢,他对神话故事相当熟悉,改编起来游刃有余又活泼生动。下面说说他与那些怪力怪神的故事:
1
鲁迅19岁时,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矿路学堂,成绩名列前茅,尤其爱读小说。鲁迅熟于庄子,又熟于屈子。中国古代神话、希腊神话、罗马神话等也是鲁迅熟读之书。不仅如此,他还搜辑并考证历代小说史料。
郭沫若著《庄子与鲁迅》一文,说鲁迅熟于《庄子》,就其文章中惯用《庄子》的词句摘了好多出来,许寿裳表示这话是确当的。鲁迅还熟于屈子,他采作《彷徨》题词的是:
“朝发轫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囿。欲少留此灵瑣兮,曰忽忽其将暮。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许寿裳早年与鲁迅谈天,《离骚》中最爱诵的是哪几句?他便不假思索,答出下面四句:
“朝吾将济于白水兮,登阆风而马。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
他认为《离骚》是一篇自叙和托讽的杰作,《天问》是中国神话和传说的渊薮。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上,关于《天问》说:
“若求之诗歌,则屈原所赋,尤在《天问》中,多见神话与传说,如‘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维何,而顾菟在腹?’‘鲧何所营?禹何所成?康回凭怒,地何故以东南倾?’‘昆仑县囿,其尻安在?增城九重,其高几里?’”
鲁迅27岁时,拟创办文艺杂志,最初拟用“赫戏”或“上征”,均采自《离骚》的词句,但觉得不容易使人懂,才决定用“新生”,取新的生命的意思。但后来因为资金不够而没有印,为《河南》杂志撰文,他深深慨叹中国的无声,历史上伟大的作家如屈原,抱九死无悔之贞,而乏反抗挑战之力,不得不说是国民性缺点之一。有云:
“……惟灵均将逝,脑海波起,通于汨罗,返顾高丘,哀其无女,则抽思哀怨,郁为奇文,茫洋在前,顾忌皆去,怼世俗之浑浊,颂己身之修能,怀疑自遂古之初,直至百物之瑣末,放言无惮,为前任所不敢言。然中亦多芳菲凄恻之音,而反抗挑战,则终其篇未能见,感动后世,为力非强。刘彦和所谓‘才高者菀其鸿裁,中巧者猎其艳辞,吟讽者衔其山川,童蒙者拾其香草’,皆著意外形,不涉内质,孤伟自死,社会依然,四语之中,函深哀焉,故伟美之声,不震吾人之耳鼓者亦不始于今日。”(《摩罗诗力说》)
2
鲁迅认为释伽牟尼是大哲,他对人生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释伽牟尼大都早已明白启示。但是后来鲁迅说:“佛教和孔教一样,都已经死亡,永不会复活了。”
所以他对于佛经,只当做人类思想发达的史料看,借用来研究人生观。别人读佛经容易趋于消极,他则不然,始终是积极的。
鲁迅读佛经,是受章太炎先生的影响,章先生朝夕必研诵《瑜伽师地论》,悟到大乘法义,才能克服苦难。先生与鲁迅对佛教的思想,归结是不同的:先生主张以佛教救中国,鲁迅则以战斗精神的新文艺救中国。
3
鲁迅,许寿裳问他关于《西游记》孙悟空的来历,他答道有可能出自印度的传说,但在唐传奇中,亦可寻出其出处。
李公佐的《古岳渎经》所谓禹“获淮涡水神名“无支祁”,善应对言语,辨江淮之浅深,原隰之近远。形若猿猴,缩鼻高额,青躯白首,金目雪牙,颈伸百尺,力逾九象,搏击腾踔疾奔,轻利倏忽,闻视不可久。”
这件禹伏无支祁的故事,历经演化,宋时又传为僧伽降水母,又得吴承恩的描写,遂成为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鲁迅的爱好之广泛,知识之渊博,精力之旺盛,研究小说、童话诗、提倡美术、研究金石拓本,还采集和研究植物标本,绝不是我们课本里面那个刻板严肃的鲁迅,而是一个着实有趣得很的老顽童。只是那个年代,比起兴趣爱好,他更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而不是自私地为自己而活,他的伟大之处也在于此。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5
这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6
在中学学习《狂人日记》时,为准备考试,背会了鲁迅是新文化的斗士,而《狂人日记》更被尊称新文化运动向旧礼教挑战的檄文;四千年的历史,每页都刻着“仁义道德”,而字缝中透出的却是“吃人”这段话被反对礼教的人们当成枪弹,向中国的传统道德,向维护传统的人们展开持久道德的征讨。然而,如果我们透过文字的表象,会发现以前认为鲁迅把“仁义道德”与”吃人“化为等同的理解是对原文的曲解。我从以下两个细节来质疑这种曲解:
1.狂人本身的角色。以前的评论都是认为狂人代表一个反传统礼教的正面声音,然而,作者赋予狂人精神障碍的用意注定了角色片面性臆想性。文中几处提到狂人关于吃人的引证,大多读者认为是狂人记忆有误,比如,狂人将易牙”蒸其子首而献之(齐桓)公“说成了“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又比如“把唐代《本草拾遗》的作者陈藏器说成明代的《本草纲目》作者李时珍。这些明显有背事实的说法说明鲁迅想要读者看到狂人的局限性臆想症。所以,狂人“仔细看了半夜,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埋下伏笔:狂人的本身的局限性使他错误地把“仁义道德”与“吃人”划为等同。
2.狗的角色。《狂人日记》中几处提到狗,第一节“那赵家的狗,何必看我两眼呢?”;第六节“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第七节又专门提到”海乙那“,”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还提到“海乙那”是狼的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鲁迅先生这里用了比较长的篇幅讲了”海乙那“,”狼“和”狗“,然而他通篇却没有讲过狗要吃人,而是“看我两眼”。我个人认为这里的用意是把”仁义道德“的礼教比为狗,像狗那样会以“看两眼”“叫起来”以提醒世人遵守礼教,然而人性的丑陋却才是的狼,是海乙那,“想起来也叫人害怕”。
我认为《狂人日记》中鲁迅意在批判人性的丑陋,暗示仁义道德虚伪的一面,但没有把”仁义道德“的与吃人化为等同,也没有有意批判传统道德礼教的。
Me:
我一直觉得《狂人日记》比较难懂,更有从中学老师那里来上先入为主的教育思想。现在重读本文,感觉摒弃以前的想法,进行独立思考并不容易。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的。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的《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的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的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的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的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的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的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了伟大的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的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的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人!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8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9
星期四下午的阅读课,老师让我们去看一些名著,而我,自然而然地拿了一本《朝花夕拾》。
这本书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也从侧面描写出当时社会的黑暗。
比如,在“父亲的病”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请了当时城里“包治百病”的医生为父亲治病,可他收了诊金之后,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医治,就把这件事推给了另一位“名医”。鲁迅一家对医生的推脱没有办法,但父亲的病还是要医治的,所以,就把这一位“名医”也请了过来,这位“名医”同前一位一样,于是,鲁迅先生的父亲还是去世了。
医者,正是因为医治他人才被世人所尊敬,但举着“神医”的牌子去欺骗他人,根本就不配去做医生。这件事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39;黑暗和惨不忍睹。
鲁迅先生仇猫并不是没有理由的,是因为“猫吃了鲁迅先生的隐鼠”,但实际上,他的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虽说长妈妈看起来很自私,但是,她却买了连她都不认识的山海经送给了鲁迅先生,所以,鲁迅先生才会记住她。
关于鲁迅读后感篇10
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通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己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希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