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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读后感15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写读后感可以锻炼逻辑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这是对作品的深入分析和思考所带来的益处。写好名著的读后感150字不是那么简单,下面给大家分享名著的读后感150字,供大家参考。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

对于马鹿,我只略知一二:马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准猎杀。但从那位傣族老人的自述里,我对它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被老人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

那位傣族老人曾经是威震山村的盘巴(猎手),猎过老虎、豹子、野猪、老熊、甚至打死过一头大象。还有一手绝技就是善于打马鹿,进山狩猎回回不落空,总要背一头死鹿回寨子。因此有了岩哈光——“马路的克星”这个名字。后来因为家了盖起了一座新竹楼,花尽了全部积蓄,为了招待亲朋好友,悄悄进山,一个人去打马路。当老人看到那头母鹿时欣喜若狂,特别是母鹿圆鼓鼓的肚子的小鹿,因为它比珍贵的鹿茸更值钱。但是在追捕母鹿的时候,老人和母鹿同时掉进了捕象的陷井!并且一头先掉下去的豹子虎视眈眈的想吃了他们,在万分危急的时刻,母鹿跑在老人面前企求庇护。老人震惊了,决定保护它,老人和豹子搏斗,但是因为年纪大了,体力不支,被豹子压在了身下,这时候母鹿爬在豹子身上,用啃青草的牙齿撕咬着豹子,最终他们战胜了豹子,同时小鹿也出世,但是他们没有能力走出陷井。伟大的母鹿把小鹿托咐给了老人,毅然用自己的身体顶着老人,把他们送出了陷井,而自己却死了。从此老人再也不打猎了,他喂养小鹿,并为它起了召光——“鹿的王子”这个名字,在乡政府要办鹿场时,他就入伙当了场长,召光当了头鹿。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人和人之间的情谊虽然深厚,但是老人与马鹿之间的情谊何尝不是如此呢,它毫不逊色!如果母鹿不向老人求救,那么它和老人都将是豹子的美食;如果母鹿不将小鹿托付给老人,那么小鹿也将夭折;如果母鹿不毅然牲牺自己,那么老人和小鹿也无法脱离陷阱,获得重生!我觉得母鹿是聪明勇敢的,它是一头通人性的母鹿;而老人是慈悲善良的,他是一位伟大的猎人!正如我们曾经学过的一句话“信赖,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2

刚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读不下去,说是故事,情节并不够跌宕起伏,说是传记好像也没有传奇人物该有的色彩。所以,像我这种读惯小说,追求故事情节的人很难耐下心去看。但最后会发现这是一部带给我们更多思考的著作。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它讲述了本来家庭和谐、工作稳定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突然有一天决定抛妻弃子,远走异国他乡学习画画。

作者没有写故事的`主人翁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对丈夫的行为也惊慌失措,没有察觉任何征兆,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斯特里克兰自己知道。

斯特里克兰放弃舒适的生活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脏乱的房间里。即使他每天沉迷画画,尽情的创作,可是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多少认可,除了一个人,德克·斯特洛夫。

斯特洛夫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且总是能精辟、绝妙的评论一幅画作,但是自己的画作水平却始终得不到认同。他是唯一一个真诚赞赏斯特里克兰画作,无条件支持他的人。即使斯特里克兰无情的抢了他的妻子、无数次嘲笑他、讽刺他、侮辱他的画作,最后他依然选择原谅斯特里克兰,因为他认为斯特里克兰是最伟大的画家。他曾经说过:“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你和我,那是因为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最后事实证明斯特里克兰确实一个天才,他开创了艺术的新时代,这在他死后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在斯特里克兰辗转来到他最后的栖息地,在这里他找到他梦寐以求、唤起他创作激情和灵感的地方,塔西提岛。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在这里他深居山林,有善良的阿塔陪伴他,照顾他。从此他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虽然他从来也不会顾忌任何事)的进行他的创作。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感情、说话做事讨人厌、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机器,这个机器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画画。

但他是天才是无疑,他画画不是为了成名获利,他只是有一种输出的欲望,为了表达心里的想法而创作,是一种极致单纯的创作。就像文中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上帝通过他的手让世人看到美。

“有时候,我想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在那里,我可以住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四周不知名的树木环绕,寂静无声。在那儿,我想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3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军神》。读完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千,一个军人有如此钢铁般的坚强!

这篇文章讲的是刘伯承被土匪打伤了眼睛,他来到医院,沃克医生对刘伯承说:“你需要立刻做手术,你的有眼需要摘除坏死的眼球,把烂肉和新生息肉一刀刀割掉。”当护士给刘伯承醉药的时候,刘伯承拒绝醉药。可是尽管沃克医生怎么劝阻,刘伯承就是不肯打麻药!他还对沃克医生说:“沃克医生,眼睛离脑子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脑神经。而我,今后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大脑!”在做手术时,病人一声不吭,双手紧紧抓住身下的白床单,手背青筋暴起,汗如雨下。他越来越使劲,崭新的白床单那居然被抓破了。手术结束后,病人脸色苍白,他勉强一笑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术。”这句话让满脸是汗的沃克医生吓了一跳,不相信的问:“我割了多少刀?”“七十二刀!”

啊!真是一个钢铁般的军人,不愧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在如此痛苦与疼痛下,依然这么镇定,吭都不吭一声!在生活中,有谁能像这位钢铁军人一样这么坚强。举个例子来说吧!

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不小心中摔伤了腿,血立刻从伤口处留了出来。妈妈轻轻的把我扶起,带我到附近的诊所里包扎伤口。当医生拿着碘酒和棉签向我走来时,我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妈妈怎么劝我,我就是不停,一直不停地哭,死活不让医生给我包扎伤口!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真是为我而感到羞愧。刘伯承那么严重的伤势,再加上做手术的时候还不到麻醉药,那么疼他都咬咬牙忍耐过去了。再看看我,这么小小的伤势,都挺不住,如果是也像刘伯承这样的伤势,怎么办?

这篇课文使我感触很深。生活中,有谁和这位钢铁军人一样坚强勇敢?没有。我觉得我们太不坚强了,磕磕碰碰一下就哭哭啼啼的。我们应该像钢铁般的军人一样坚强!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5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主要讲的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过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成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恩费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她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应对艰难的生活和不满的命运务必反抗,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要做一只逆来顺受,只会讨好别人的狗.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取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取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就应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6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可每次读都有新的感受,所以我读这本书的体会也最多。

书中《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他描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生活。每当读完这个故事,我都会伤心一会儿。一方面是同情小女孩的遭遇,另一方面感叹当时社会的黑暗,我就更加深刻认识到现在社会的光明。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在这个充满欢乐的学校里,我们要是不用心读书,不珍惜眼前美好的时光,怎么对得起所有关心我们的人呢?怎么对得起老一辈们对我们的期望。所以我要告诉身边每一个朋友,珍惜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回报这充满爱的社会。

书中《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皇帝非常注重外表,结果被两个骗子骗得光着身子游行。读完这个故事我又好笑又生气。好笑的是皇帝的大臣为了不让别人说自己蠢,竟也加入了骗子的行列,说起了假话,就连皇帝自己也说着违心的话来掩饰内心的不安。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感受到:人不能太注重外表,老听好听的话。要学会不断充实自己,要有自己的思维。就拿我们小学生还说吧,我们的追求不光是吃好穿好,而应该是多学习些文化知识,树立远大的理想。我们应该意识到做人要诚实,不能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而去骗人。诚实是一种美德,诚实是无价的。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平凡的小事做起,真心对待每一个朋友,做错了事敢于承认,有了缺点勇于改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

这个假期我过得最充实,是因为《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暑假。我准备把《安徒生童话》的故事讲给小弟弟小妹妹们听,和他们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通过阅读学到知识,懂得道理。我建议全校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珍惜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为了丰富我们的文化知识,为了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要“多读书,读好书。”最后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吧!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7

听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弹奏出一首有旋律的乐章;闻远处的香樟挺立,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气味;感受远方吹来秋风习习,吹拂额头有一种母亲般温暖的感觉;看手中的小说名著,那泛黄的纸香油墨的清香让我不得不沉醉其中。

这是一本名为《愿风裁尘》的书,或许它并不出名,但是我认为这本书的真实性打动了我。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让人最无法接受的,就是父母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让我们忽略了的日与夜里,他们一秒一秒,随着时间滴滴答答地衰老下去。然后无数个滴答声过去之后,他们就平静而无声得离开我们。”我想,现实真的是惊人的相似。我觉得父母的爱真的像一盏小夜灯,你并不是特别在意是否有它的存在,但是在你一个人的时候有特别希望有他的陪伴。因为他们往往在你们看不见的地方照亮你心底的孤独和恐惧。

那一天天气晴朗,艳阳高照,吃完早饭的我打算去学校,妈妈为我默默地打开了家里拿到锁上的门,见我收拾好桌子上那些狼狈的作业,就小声地说∶“孩子,天气预报说今天可能会下雨,带把伞去吧。”或许是起床气还没消吧,我本来打算吼一声∶“大晴天的怎么可能会下雨,真是杞人忧天。”但是我没有。我看见递给我雨伞的那双手已经长满了厚厚的茧子,双眼下松塌的皮肤上爬满了皱纹,时间真的把我眼前的这个人的青春耗尽了许多,可是不管怎样变,那双眼睛依旧熠熠生辉,笑颜如花。我接过雨伞把它放在书包的侧口袋,我告别了妈妈,转身就走了。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妈妈又默默地把门带上了。走到楼梯间的时候,风云骤变,天空像变脸似的,太阳一下子就被覆盖了,这一切真的太突然了,豆大的雨滴像机关炮一样打入地里。我撑起雨伞,真庆幸当时我没有誉妈妈反驳,转念又想,好像妈妈每一天都让我带雨伞,哪怕没有下雨也徽叮嘱我带雨伞,好像怕我淋湿是的。我这个人吧做事特别马虎,但是每一次马虎都有妈妈在我的背后帮我记下那些我忘记的事,即使每一次她都会说我马大哈,但是她真的没有嫌弃有我这么一个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郭敬明,这本书记录了他的少年时代所经历的的那些风风雨雨。自己辛辛苦苦写出的书,被广大媒体称之为是抄袭的,在饱受社会舆论的情况厦,它依旧处变不惊,每天阳光乐观地面对新的一天。我想或许每一个人都应该比拥有这样的精神品质,不为眼前的苦难所击倒,一直这样坚持下去,或许你还可以收货意想不到的惊喜。

愿风裁区每一粒尘埃,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每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干。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8

小孩子的天性是玩、淘气,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淘气包:汤姆.索亚,他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

汤姆虽然淘气,但他很机智。他用智慧得到了玩具,还不用干活;他用勇敢告发了杀人犯印江。乔埃的罪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去干活时发生的事。

有一次,姨妈要汤姆刷墙。汤姆一开始觉得很新鲜、很好玩,可是,小汤姆做事只有三分热度,一会儿就觉得很无聊了,他可不想干这么枯燥无趣的事。这时,汤姆看到贝恩来了,马上装出一副很好玩的样子,上刷刷,下刷刷,左刷刷,右刷刷。贝恩看到了,感觉很新鲜、很有趣,像刷墙,汤姆见贝恩掉进了“陷阱”里,直到贝恩和汤姆交换苹果时汤姆才答应让贝恩刷墙。接着,来了很多小伙伴,都用玩具和汤姆交换了刷墙权。汤姆心里美滋滋的。不仅不用刷墙,还得到了很多玩具。我真佩服汤姆的智慧。

在法庭上,恶棍印江。乔埃和所有的“证人”都说是莫夫。波特杀害了鲁滨逊医生。而汤姆却勇敢的把当天自己藏在坟场里所看到的事实大声说了出来,原来是印江。乔埃杀害了医生!大家惊呆了!印江。乔埃赶紧逃走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非常有趣,汤姆的机智让你敬佩,汤姆的勇敢让你赞叹,汤姆做的傻事让你哈哈大笑。快去翻阅一下这本有趣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吧!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9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39;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

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0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妓女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1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2

《简·爱》是一本大名鼎鼎的书,所以我便来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没想简·爱这么坚韧,假如你想知道她怎么坚韧,就听我渐渐道来。

简·爱是一个失去双亲的孩子,她的里德叔叔收养了她,可是有一天,疼爱她的叔叔死了,临终前告知妻子里德太太,要好好照看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并没有遵守诺言,还为了不再见到她,把她送到了一所条件艰苦的慈善学校,在学校里,她每天起早贪黑,努力学习,克服了饥饿、寒冷、疾病等困苦的熬煎,最终学业有成,在慈善学校当上了老师。

后来,她立志要变更生活境况,便到一户人家去当家庭老师,与主子罗切斯特相互产生仰慕之情,却发觉他已经有妻子了,妻子就是那个关在阁楼上的疯女人,她难过欲绝地离开了欺瞒她的人,后来罗切斯特在大火中失明并且断了一只手,简·爱毅然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照看他,两人最终华蜜地生活在一起。

我佩服简·爱的坚韧,小时候,里德太太很偏心,不让她参与嬉戏,里德太太的孩子们也欺压她,她却英勇地抗拒,一点也不怕他们,里德太太的儿子约翰?里德欺压她,她就狠狠抗拒,她说过: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当狠狠抗拒。

简·爱的一生特别凄惨,但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华蜜。所以,华蜜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要靠我们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3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4

众所周知,《伊索寓言》是一本著名的寓言故事书。这本书里的内容既丰富又精彩,每个故事都给我们带来无限的思考和欢乐。

这本书中介绍了许多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让人回味无穷的大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狐狸摘葡萄的故事了。故事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只十分呆板的狐狸,路过一片葡萄园,美味可口的葡萄一串串地挂在树上吸引了狐狸,这时候狐狸口水直流,它连忙跑去摘葡萄,可是葡萄架太高了,它怎么也够不到。突然,树上来了一只小松鼠,它好奇地问道:“狐狸,你吃到葡萄了吗?葡萄美味吗?。”狐狸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葡萄是酸的,不好吃。”小松鼠哈哈大笑起来说:“你肯定吃不到葡萄才说葡萄是酸的。其实可甜了,我住在树上可以天天吃到。”狐狸听了不好意思地回家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前往不要自欺欺人,一定要实事求是。我们在学习上,生活中都不能学习狐狸那样明明做不到还逞强,最后还要被嘲笑。

读好书,可以让我们学会更多的知识。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对我们的成长成才是至关重要的。最近,我读了《灰尘的旅行》一书,受益匪浅。

这是一群环绕整个地球的旅行家,“他们细又细、微又微,没有翼、却会飞,人们见到他们,摆摆手、关门窗。”这是什么呢?对了,它们就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灰尘。《灰尘的旅行》这本书的主角就是灰尘,作者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亲切可爱的外号“菌儿”。这个名字真的并不符合我们对于灰尘一贯的印象,大家可能觉得应该给灰尘们起一个令人厌恶、可怕的`名字。但是,读了《灰尘的旅行》一书,我跟着作者换了个角度来思考,站在灰尘的视角看世界。当人类用显微镜逼到“菌儿”面前时,我看到了“菌儿”就像一群四处奔逃的难民,慌不择路、束手无策。之后,人们又把“菌儿”认作是带来灾难、传播疾病的“凶手”,被人类施以各种“酷刑”,“菌儿”有的被火炙烤化为灰烬,有的被水包围堕入大海,还有的被人类永远囚禁在各种容器中再也无法自在遨游。

作者杨九俊的想象天马行空、超出凡人,我佩服不已。他的笔触是从灰尘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世界,书本的主人公就是一粒顽强的“菌儿”,他成功地躲过了人类的各种“毒手”,用第一人称活灵活现地描绘出了“我”作为一粒灰尘的真实生活,惟妙惟肖地讲述了“我”的喜怒哀乐。作为读者的我,始终沉浸于灰尘的世界中,与灰尘伙伴们一起克服困难、一起旅行玩耍……

《灰尘的旅行》把我带进了一片既陌生又奇妙的未知天地,激起了我探究灰尘世界的极大兴趣。科学的海洋是无边无际的,我要以“苦作舟、勤为径”的精神努力学习,从书本中汲取无穷无尽的知识。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6

《欧也妮葛朗台》讲述的是一个吝啬鬼的故事,作者巴尔扎克将这个吝啬鬼与他身边的人描写得个性鲜明,有的地方甚至十分夸张,但正是因为这些,才使这篇小说跌宕起伏。

主人公葛朗台有数不清的家产,但他从不买肉和水果等。连他的哥哥去世时,都不曾用钱去追悼他。而哥哥的儿子夏尔来投靠他时,还嫌弃夏尔没有钱。可讽刺的是,正是因为嗜钱如命,也让葛朗台死去——他在垂危时看到牧师祷告用的银杯而伸手去抓,一用力便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金钱对于葛朗台来说就如囊中的猎物,但他也被“猎物”所束缚,变成了一个狡诈无情的人。为了金钱,他甚至不惜牺牲女儿欧也妮的幸福。

和夏尔生活在一起的欧也妮爱上了夏尔,为了他,她将自己的积蓄都给了夏尔去经商,而夏尔去印度经商后变得唯利是从,还娶了一个伯爵小姐。欧也妮为了成全他,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帮夏尔还清了他父亲生前欠下来的债,还资助贫穷的人们。在这鲜明的对比之下,更加显现了欧也妮的善良和坚强高尚。

欧也妮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其实善良又何尝不是一笔财富呢?善良是一种智慧,让你透彻幸福的含义;善良是一种自信,让你更加愉悦美丽;善良是一笔财富,让你的生活更加充实。

“我是医生,我在和生命打交道,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医生陈晓兰的话,她为了举报假劣医疗器械,十多年在京沪线上往返四十多次,但她并不放弃。陈医生不是天使,她却又天使般的善良。

善良的心并不是琢磨不透的,它就在身边,像欧也妮、陈晓兰那样善良的人还有许多,她们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愉悦。

“善良”浅显易懂,与人终生相伴。“善为至宝,一生用之不尽。”善良也是一笔财富,一笔永无止境的财富。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7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8

一八四七年十月,英国出版了一本署名为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传世之作。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折磨。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19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名著的读后感150字篇20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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