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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后感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优秀的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

这个假期我跟我的女儿一起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本书我跟女儿都非常喜欢它,尤其陈珞对探案故事十分感兴趣,并从中学到了仔细观察的重要。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破解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书,让陈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仔细观察;让我女儿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学会分享和真心付出。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2

消瘦而坚毅的脸部轮廓,鹰钩鼻,叼着一支印度雪茄,戴着礼帽,这便是我心目中福尔摩斯的剪影。

最近我迷上了《福尔摩斯》,它是由好多个侦案故事组成的,它是我的快乐宝典,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仿佛一台时空穿梭机,把我带到另一个世界,一个惊险刺激的世界,一个暗藏杀机的世界……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惊悚悬疑,也使我牢记一句话:“所谓案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

福尔摩斯系列故事中,我最喜欢《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德文郡流传着一个吃人猎狗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传说,连查尔斯爵士也死于自家庄园,整个案件显得非常复杂,为了不让查尔斯爵士的儿子亨利爵士再遭毒手,福尔摩斯靠着敏锐的.思维、观察力和大胆的判断力抓住了凶手斯特普尔顿。

读着读着,我身临其境,仿佛自己就是华生,随着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时而和福尔摩斯一起起身赶往巴斯克维尔庄园寻找线索,时而找到漏洞拆穿怀疑对象的谎言,时而黑夜走在沼泽地旁,提心吊胆……就这样,有惊无险的破案之旅结束了。此时,我还捧着书津津有味的回味着案件。

《福尔摩斯》中的案件都是精彩的,一个个悬念和疑团使我手不释卷,然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揭开了一些谜团找到了一些线索,可谁知这只是凶手放的“烟雾弹”,我们被凶手耍了,误入歧途,但马上又找到了新的线索,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便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点,这使我的思维严谨了许多。当然,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令我敬佩不已,在《血字研究》一案中,伦敦其他著名侦探都步入弯路,而他从错误的漩涡中脱颖而出,从全新的角度观察这线索,最终破了案。

如果你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那就请和我联系,我们一起来切磋切磋吧!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3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选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因为我一直喜欢看侦探小说。书里的主角福尔摩斯住在伦敦市贝克街,他和华生是最好的搭档,他足智多谋,神勇无比,诡计多端。遇到难题时他只要吸一吸烟就有了办法。在没有案件办时的福尔摩斯总是觉得很无聊,别人称他为“工作狂”。福尔摩斯喜欢一个人思考,但有时他也派他的小分队金斯顿那几个小朋友去做。

我觉得福尔摩斯太神奇了,多难的案件到他手里都迎刃而解。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多动脑筋,不怕困难。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5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6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7

“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吗?对了!这句话就出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之口。

这下你知道我读的是什么书了吧!又猜对了,是《神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凶顽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的故事。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的外貌,乍见之下就足以使人难以忘怀:他六英尺高,身体非常削瘦,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经常拿着烟斗和手杖,喜好破案和去剧院听歌,他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造诣,语速快、音调高。平时,他非常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乙公寓里,抽着烟,一旦接到案子,便会立刻行动,一步步锁定目标,将整件事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很长时间以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我特别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我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那么强,那么勇敢有毅力,我还敬佩他懂那么多深刻的道理。有时当我看到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一时反应不过来时,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当我看到福尔摩斯又成功破了案时,又会高兴地跳起来;当我看到很恐怖的地方时,也会吓得浑身直哆嗦……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把它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我入了迷,把福尔摩斯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之一。生活中,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坚持、坚持、再坚持,和细心研究爱思考,细心做事的好品质。

现在,我正在为当一个“女福尔摩斯”的梦想而努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和福尔摩斯都是摩羯座的呢!我还听说摩羯座适宜当侦探呢!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哟!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8

最近我看了一本探案小说,是由柯南道尔编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主人公是谢洛克福尔摩斯。书中的神探脱胎子,一位真实人物就是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时的一位教授约瑟夫贝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相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更是十项全能的人,他长着一张睿智的脸,修长的身材,让人望而止步,

令人恐惧的是他那让人害怕和精密的观察能力:一个人普普通通的站在我们前面,也许我们只能看出他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却能通过许多细节来看出从哪里来?多少岁?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等等。也许你站在他身旁,会不经意地问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虽不是小提琴家,但是听了他的小提琴,像是在小提琴家坐在面前,令人浮想联翩,陶醉其中。

他的变妆技术也是一流。明明已是40多岁的中年男人,但却可以幻化成18岁的懵懂少年,也可以幻化成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老奶奶。这些特长,都使他在破案中有了更大的突破。

也许书中的福尔摩斯,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定义的帅歌。看了许多福尔摩斯的电影,里面的主人公虽然长的都挺好看的,但是我觉得就是演不出福尔摩斯的那种气质。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福尔摩斯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演不出的那个存在。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9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0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39;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她收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2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4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5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6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7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8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助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9

这个暑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由【英国】柯南·道尔著。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其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叫他来帮忙。他探案时总是非常得仔细、认真,而且,他有勇有谋。他破的案件已经不计其数,有盗窃的,有谋杀的,还有奇案,怪案。最吸引我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次探险在福尔摩斯所进行的侦探案件中的确是十分惊险的一次,福尔摩斯差点被泥沼吞没,和他热爱的侦探事业永别。这是一个很悬疑的案件,报案的人说很早以前就有一个故事了说的是猎狗杀人的。福尔摩斯最后终于有了结论这一切都是有人在作怪,而凶手自己掉到了泥潭里。

福尔摩斯的这种坚持不懈仔细认真的破案精神,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么写篇20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 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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