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写读后感需要学生根据所读书的内容,思考自己的观点并用合适的语言表达出来,有助于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吗?这里为大家分享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快来学习吧!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
《福尔摩斯探案集》有着高超的叙事技巧,叙事手法堪称完美。
在介绍出场人物方面,作者故意先不介绍大主角福尔摩斯,而是采用层层铺垫的方法即通过外人一点点的透露福尔摩斯的性格特点,引人注目;当福尔摩斯终于登场后,叙事视角又以华生为主;此外,作者还设计诸多情节,烘托渲染福尔摩斯的神奇和非凡之处。这样,我们从多个角度了解到福尔摩斯的性格特点,也激起了对福尔摩斯侦探能力的兴趣:“他是否真有如此高超的能力呢?”
故事到了尾声的时候,我们恍然大悟,“山穷水尽疑无路”,当你面对案件的诡异情形毫无头绪时,福尔摩斯总能给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而现实不过是依着他的推理在推进着。叙事视角的不断变换,叙事顺序的交叉,使整个故事融犯罪、历史和侦探于一炉,极大地丰富了侦探小说的魅力。
纵观整部小说,随处可见嘲讽和揶揄的对话,这是柯南道尔娴熟语言功夫的体现。
福尔摩斯或华生等人物语言中的“刺”,对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通过这种幽默或是调侃试的语调,我们能更好地感受到文字背后一个鲜活的、立体的大侦探形象。
无论是夸张、讽刺还是各种隐喻,无一不是对侦探性格的塑造与丰富——比如在《蓝宝石案》中,面对撒谎报假名的赖德,福尔摩斯明明一眼识破,却用非常幽默的语言“不,不,我是问你的真实姓名——办事情用化名总是不方便的”来讥讽他。彰显出福尔摩斯的诙谐幽默,读起来令人莞尔。
此外,这样也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让我们在紧张的推理过程中,得到一丝放松。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全集>>。里面的故事提醒我在生活中要处处细心观察每一点,面对事情不能过于粗心。其中有几个故事更能体现福尔摩斯的细心。如身份案,红发会。
身份案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故娘被她自私的继父给欺骗了。故事是这样的;这位姑娘到了福尔摩斯处请求他寻找她丈夫的下落,福尔摩斯通过姑娘给他留下的几封信件和仅有的几项线索,解开了案件的真像,那位小姐的丈夫其实就是他的继父,他为了不让他的女儿嫁给别的男人而使出的卑鄙手段。其实归根结底他只是为了他女儿的钱。而红发会讲述的也是关于钱的案件。一位继承皇室血统的年轻男子作案多次,最后一次被福尔摩斯的敏锐观察,以及各种线索将他抓捕归案。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轻人以红发会发出的通知来骗取他的老板每天离开自己的店面四个小时,而这个年轻人利用这几个小时进行挖掘地道,最后用了八周的时间将地道竣工,在他一切密谋都以为成功的时候,是福尔摩斯的睿智和细心的观察破获了银行家琼斯即将被盗走的法国金币,避免了一场很大的损失,,那位银行家对福尔摩斯感恩戴德,而警探也被福尔摩斯的推理深深的折服。福尔摩斯说,别人对案件是看,而他却是在观察,我深深的被这句话所打动。这说明我们很多时候都只是看事情的表面,被表面现象所蒙蔽。这就需要我们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用心去观察,认真的去推敲与琢磨。
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对案件的认真执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去努力学习,就一定会取得好的成绩。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3
上个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我期盼已久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关于破案的小说,我一拿到这本书就手不释卷地读了起来,聪明的福尔摩斯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思考细心推理,让我为之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是由苏格兰的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福尔摩斯小说,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这本书主要写了福尔摩斯通过自己的缜密的思考和细心的推理,最终查出凶手破案的故事。每当遇到遇到疑难案件,福尔摩斯先把所有的线索列举出来,然后不断地进行假设、反复推敲、亲自证实,再把有用的线索排列,还原成当时的作案过程,最终查出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不已,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快就能破案?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聪明?······我们也要像尔摩斯一样,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细心观察,用心思考。他处理问题的态度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图名声,为了图轻松,遇到问题敷衍了事,妄下定论,因此而导致的冤案错判屡见不鲜,好人入狱而坏人逍遥法外,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痛心疾首。再想想我自己,我在学校也会这样,考试时候一道看似简单的题目,不认真审题也不打草稿计算,提起笔就草草了事,常常因为马虎而丢分。有些题目老师批改后,也不愿意订正,全都是因为想偷懒不愿动脑筋思考。读完这本书都,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坏毛病的严重性,并下决心一定要改正。
低头看看手中这本已经抓了很久的,封面上的福尔摩斯叼着一个烟斗,靠在小巷中的墙上低头思考着,我的内心不由地涌起一股敬佩之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爱动脑思考的人。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4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5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6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7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
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8
他生性冷漠孤僻,而且骄傲自负。但是,你不能不佩服他。
他学识渊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识140多种烟灰。他熟悉社会各个阶层、各类职业人的特征。他只需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够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一举一动……这一切听起来似乎让人难以置信,然而,他,就能做到!
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歇洛克·福尔摩斯,19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侦探!
福尔摩斯信奉的是“从一滴水推测出尼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在每一个故事当中,案件总是扑朔迷离,人们在谜底揭开之前无法得知凶手是谁。然而,福尔摩斯带领助手华生一步一步走向谜团的中心。就像拼图游戏一样,随着碎片不断地拼凑,图形渐渐展现。我们的心也在起伏跌宕的故事情节中不停地绷紧,而福尔摩斯始终是那样镇静那样自信。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人们不由得发出恍然大悟的感叹!
不仅仅有扣人心弦的紧张情节,这本书中也能看到大侦探善良的一面。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在迷茫中解开了大富豪锥伯的死因,也了解了凶手侯波为爱情复仇的悲惨故事。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与他有关的一系列侦探故事也被侦探小说迷们誉为“推理小说中不可逾越的一部”。我喜欢读这本书,它让我了解到福尔摩斯探案过程中的有趣过程,更让我感受到通过努力获得成功的巨大成就感。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0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1
最近我看了一本探案小说,是由柯南道尔编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主人公是谢洛克福尔摩斯。书中的神探脱胎子,一位真实人物就是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时的一位教授约瑟夫贝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相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更是十项全能的人,他长着一张睿智的脸,修长的身材,让人望而止步,
令人恐惧的是他那让人害怕和精密的观察能力:一个人普普通通的站在我们前面,也许我们只能看出他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却能通过许多细节来看出从哪里来?多少岁?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等等。也许你站在他身旁,会不经意地问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虽不是小提琴家,但是听了他的小提琴,像是在小提琴家坐在面前,令人浮想联翩,陶醉其中。
他的变妆技术也是一流。明明已是40多岁的中年男人,但却可以幻化成18岁的懵懂少年,也可以幻化成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老奶奶。这些特长,都使他在破案中有了更大的突破。
也许书中的福尔摩斯,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定义的帅歌。看了许多福尔摩斯的电影,里面的主人公虽然长的都挺好看的,但是我觉得就是演不出福尔摩斯的那种气质。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福尔摩斯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演不出的那个存在。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2
两三年前,我从西单带回一本福尔摩斯。于是,一下子就被这个身材高大,鹰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从阿富汗来给迷住了。每得空闲,就要翻一翻,虽然早已知道结局,但仍旧百看不厌。
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顾问侦探,他的合租好友约翰华生,因为伤病撤离阿富汗战场,负责记录他与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他们一起办了很多案子,大到国王、政府委托,小到形形色色的社会底层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却是最恨福尔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误了爵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亚瑟柯南道尔有着丰富的经历,做过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后一案让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骂他冷血,残忍,美国,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尔摩斯不死会。迫于无奈,只好让他在空屋中又回来了。
为什么这个角色,这本书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实性。他让你觉得一切都是真的:详细的住址,刻画生动的人物,每个经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国伦敦,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到贝克街221号b座去,每天都有无数的信件寄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友华生。人们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个短篇,看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那并非空穴来风的、完全经得起推敲的过程,一切不可思议,却又在情理之中。这种神奇的力量便吸引着每个读者手不释卷。甚至学习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随便观察某个人的职业,生活习性,从哪里来……福尔摩斯,当然是真的。
而我认为最主要的,也是这部书的意义,是其中体现出的符合大众心理的正义!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曾从事法律工作,并亲自参与两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证明罪犯其实是清白的。因此,他并不完全相信法律,认为法律还有不公的地方。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一个正义式的英雄诞生,于是他创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法律并非正义。法律又是固执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须按照既有的章程来执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狱,一些坏蛋逍遥法外,虽然只是极少数。正义则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断标准是是非善恶。福尔摩斯显然就是亚瑟柯南道尔心中正义的载体。为了抓罪犯,他无视法律擅闯民宅,私自放掉杀死坏人的家伙。他纯粹在伸张正义,而并非完全遵守法律。
读第一遍时,我认为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后来发现,平心而论,他万万要不得。法律虽并不完善,却已是最公平的社会规则。道德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确,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试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义,天下岂不大乱?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3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4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选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因为我一直喜欢看侦探小说。书里的主角福尔摩斯住在伦敦市贝克街,他和华生是最好的搭档,他足智多谋,神勇无比,诡计多端。遇到难题时他只要吸一吸烟就有了办法。在没有案件办时的福尔摩斯总是觉得很无聊,别人称他为“工作狂”。福尔摩斯喜欢一个人思考,但有时他也派他的小分队金斯顿那几个小朋友去做。
我觉得福尔摩斯太神奇了,多难的案件到他手里都迎刃而解。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多动脑筋,不怕困难。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5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6
大家应该都知道在美国有一位著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他还有一位搭档叫做华生这里的每一件故事都很惊险好我今天给大家讲讲。
福尔摩斯住在一个小巷里,一天下午他正在和华生谈话,就收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的是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小宝宝他们请了一位保姆,有一天保姆看见夫人正在吸宝宝的血,于是保姆马上把小宝宝抢了过来。于是福尔摩斯到了那个妇人的家,一看夫人得了一种怪病叫吸血鬼病,福尔摩斯给了几小袋药每天一袋慢慢的病好了。
我长大以后要做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7
在寒假中,我读了3本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它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来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行医十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传写侦探小说。
下面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谋的头脑,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济弱扶贫但尊重侠力的侠义精神,简直让他成了正义的化身。所以很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
接下来我向大家来介绍一下这部神秘又惊险的内容吧!这本书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他是当地的一位侦探家。他还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华生。华生曾经是一位阿富汗的战士,现在因收入不多,身体也受到了打击,所以和福尔摩斯合租到了一起。他们在一起打败了很多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还很爱观察,他的眼睛简直就像一双可以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尔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儿子对父亲怀中的婴儿流露出强烈的妒忌和仇恨。而非常轻松笃定地了谜案。在《斑点带子案》一文中,继父饲养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赛人吸引了多数人的&39;注意,但福尔摩斯没有被这些扰乱思维,而是特别注意到了墙壁生的透气孔,一句解开了阴谋。这本书告诉诉我们:可见我们对待事情一定要严谨细心,不能想当然。
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寻味啊!细想之下,的确如此,不可解之处正是案件的线索,沿着案件的线索搜寻下去总会找到真相,而平凡无特征的罪犯却让人找不到追踪的线索。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答一道题时,越是遇到了难点,就离我们消灭知识中的薄弱点不远了,所以这时更应集中精力坚持下去。
我们读侦探小说,不能仅仅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能从中找到生活的哲理,而且还会让我们的观察力增大!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和我一样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8
这个暑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由【英国】柯南·道尔著。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其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叫他来帮忙。他探案时总是非常得仔细、认真,而且,他有勇有谋。他破的案件已经不计其数,有盗窃的,有谋杀的,还有奇案,怪案。最吸引我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次探险在福尔摩斯所进行的侦探案件中的确是十分惊险的一次,福尔摩斯差点被泥沼吞没,和他热爱的侦探事业永别。这是一个很悬疑的案件,报案的人说很早以前就有一个故事了说的是猎狗杀人的。福尔摩斯最后终于有了结论这一切都是有人在作怪,而凶手自己掉到了泥潭里。
福尔摩斯的这种坚持不懈仔细认真的破案精神,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9
这个假期我跟我的女儿一起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本书我跟女儿都非常喜欢它,尤其陈珞对探案故事十分感兴趣,并从中学到了仔细观察的重要。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破解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书,让陈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仔细观察;让我女儿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学会分享和真心付出。
读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0
探案,也就是说调查事情的真相,在我看来非常好玩,很有意思,相信在我们每个朋友的心里面都会有这个想法吧。我看的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身高六英尺,长得精瘦,目光锐利,一只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而果断的神态。不管案情多复杂、处境多险恶,他总能逢凶化吉,所向披靡。我很佩服他,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当然也有许多人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的故事离奇,而且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着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
做人要像他一样,聪明果断,遇事冷静机智不要因为复杂而手忙脚乱,不知该怎么办,要想明白事情的真相,就要像福尔摩斯一样,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事情就会让我们明白这些。
勇于探索,敢于探案,我们会懂得许多,福尔摩斯,给了我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