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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读后感2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还属钟楼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拥有世上最丑陋的外貌,但却有着世上最善良的心灵和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而书中的另一个人物,就是曾经收养卡西莫多的克洛德副主教,或许他的外表很漂亮,留给别人的印象也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爱心的人,但是他的内心却丑陋无比,他总是搞暗中破坏,使别人无法成功。用无道德而又自私的手段从而使自己达到目的,更无耻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的罪恶感。所以,他与卡西莫多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了。他不像卡西莫多那样,虽然是遭人唾弃,独眼、驼背、坡脚,但是尽管如此,卡西莫多仍然自始至终保持着心灵的美丽,甚至是为了爱斯美拉达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至于弗比斯,他是和克洛德一样的卑鄙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会去害爱斯美拉达这个纯洁、仅有十六岁的无辜女孩。克洛德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相信弗比斯也不会有好的下场。

其实,我在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很讨厌卡西莫多,他的形象太丑陋了,但是卡西莫多原本就善良美好的心灵在故事情节的衬托下,使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大概就是心灵的震撼吧。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同情。不过,我现在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美;而外表上的美,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来说,或许更多的是把外表美放在首要,但是现在我才明白,唯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篇2

今日,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史记》。《史记》记述了上至传说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前122年,共约三千年底历史,《史记》分为十二世纪(记历代皇帝的政绩)、三十世纪(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的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十表(大事年表)史书(记各种典章制度)。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佩服的是扁鹊。

扁鹊这天来到虢国正好赶上太子“去世”了。他去看了看发现太子只是得了“尸厥”,这种病呼吸微弱,让人误以为人死了。于是他用针刺中太子的百会穴,又做了烫药。不一会太子便活了过来。扁鹊的医术太高了,可想他在成为名医之前下过多少功夫啊!

令我佩服的还有荆轲。因为秦军立刻杀入燕国,所以太子丹让荆轲区刺杀秦王荆轲毫不犹豫立即赶往秦国。佯作献地图给秦王。地图展开后,荆轲准备行刺,可秦王身藏宝刀,一下杀了荆轲。我要学习荆轲的勇敢

我在这本书中最厌恶一个人。

一天周幽王在后宫发现了一个艳茹桃李的女孩。便与她日夜厮守。然而这个女孩进宫后就没笑过,于是他点燃烽火,各诸侯以为京城又乱贼,于是领兵马火速救驾。

褒女见千军万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如同儿戏一般,禁不住嫣然一笑。他为了让褒女一笑,竟戏弄诸侯,可耻,三千年的历史浩如烟海,值得我们铭记的人和事太多太多。

有宁死也不肯过江东的楚霸王;有孤高傲视满怀楚地苍生,宁可葬生鱼腹也不愿追谁流俗的屈原……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历史,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做对人们有用的人。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篇3

有个地方,有梦不尽的杏花春雨,英红柳绿,更有望不断的轻烟袅袅,流水人家。那个地方到处是温婉的山,柔情的水,红墙黛瓦,乌蓬歌远。云雾悠悠地如炊烟一般山水间缓缓升腾,直到月落乌啼霞满天,直到江枫渔火对愁眠,一闪灯花坠,却对着琉璃火。

他虽可悲,但却完美。他雄厚的家世,他横溢的才华。他高朋满座,他官职显赫……只怪天意弄人,他美丽的妻子在如花一样的年华里猝然而逝,而他,也在风华正茂之年撒手人寰——这就是清俊不凡的纳兰容若。

孤灯西风里,隔着时光帘幕,我试着触摸你的寂寞。西花园内的海棠开了又谢,渌水亭畔的红莲如霞似绢。而你如山峰一样静默的神情,依然让世人怦然心动。

这是我读了《纳兰词》后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意象,细腻的笔触,温婉的诉说,对生活、对生命的慨叹有如山溪的清泉一般,清澈,却又带点青涩。

我们在喟叹世事无常的同时,又可曾想到,其实这也是生命的一种过程?因为有困难甚至磨难,生命路上的欢歌笑语才更弥足珍贵。正如歌中唱到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苦难的洗礼,又怎么会有“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叹息?

也许作为凡人,我们有太多的感伤、太多的惆怅。

有人说,纳兰之所以一直困在悲伤中,是因为他不懂得倾诉,可纳兰的倾诉又有谁明白?或许纸笔更懂得他,文字最能道出他的心声。任时光荏苒,纳兰的诗词依然在历史的长河里翩翩起舞,在浩瀚的诗词海洋里涛声依旧,这不正是他对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喁喁私语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在《纳兰词》里,我最喜欢的便是那首《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长路漫漫。在这无尽的人海中,我们会遇见谁?错过了谁?观赏到哪些美景?又错过了哪些佳境?但是人生之路,驻足思考只是暂时的,更多时候我们只能在跋涉,在途中。

纳兰喜欢用笔叙写他的故事,他对生活、对生命的理解与感悟,这,正是我喜欢他的缘由。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著的《格列佛游记》,刚翻了几页,便被作者的描写所吸引。作者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将我深深带入主人公格列弗的奇遇之中。

格列弗一共游历了四个国家:小人国、巨人国、飞鸟国和慧骃国。他在小人国里成了身材庞大的巨人,在小人们看来似乎拥有神力,刀枪不入,一连吃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却成了巨人们的玩具,身型不占优势的他,是那么的渺小而脆弱,稍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后来,他去到了神秘的飞鸟国,那里的人们利用鸟和海底磁铁的力量,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最后,他去了慧骃国,那是一个美好的国度,他在那里生活得十分快乐满足……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跟着格列弗一起展开了冒险。

在我看来,格列弗落入的四个不同国家,正是作者想要道出的四种不同人生境地。我们总是被逼迫到某一境地之中,也许会无奈,也许会辛酸,但这中间的苦痛滋味只有自己才明白。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渺小的个体,往往身不由己,但还是要努力散发自己的光芒。在不同的境地中,人也会发生变化,有些人变得狡猾、贪婪、攀附权势,有些人则变得潇洒、坚强、恬淡坦然。

格列弗在慧骃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觉得十分幸福和愉悦,这与和前面小人国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耶胡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格列弗的诚实,使格列弗因不被信任而感到十分失落。

慧骃国是我所追求和向往的社会。在那里,人们可以不需要对人有所猜忌,不用处处提防着周遭的人和事。而现在的社会,有着太多令我们不安的因素,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被小偷抢劫,被黑心商欺骗,被人贩子拐卖。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变得越来越多疑,伸手帮助一下别人都会犹豫:他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说对我另有企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他人想得单纯一点呢?

《格列弗游记》告诉我,我们应该生活得纯粹一点,不要因为社会的残酷,而患上了“疑心病”,失去最真实的自己。我们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一员,我们一起构成了社会这个整体。我们是什么,社会便是什么。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篇5

《封神演义》是许仲琳、李云翔著于明代之作,以商周易代,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本发扬思想的神怪小说,即为“神魔小说”。其实。这是一本集历史与神话,集涵养与精神并集神佛与妖魔与一体的好书。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就穿越回了那一段兵荒马乱,金戈铁马的年代。

本书最令我痛恨的人物是商纣王,他是一个贪得无厌,宠幸小人,喜好酒色之人。他不听忠良的谏言,造虿盆灭忠良,首创炮烙之刑。他还搜刮民脂,敛财建鹿台,不理朝政,十分昏庸。本书以纣王的形象警示后人,不得贪心,要接受别人的劝告与教导,为官者,也要与老百姓一视同仁,同甘共苦,更不能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的老百姓身上搜刮,使他们原本就清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当武王与姜子牙率军攻入朝歌,纣王在鹿台投火自焚,真印证了“恶有恶报”这一说。

好书,往往能用寥寥几笔,勾绘出一幅动人的场面。《封神演义》亦是如此。第八十四回《子牙兵取临潼关》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壮观的神战画卷。这一回写得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用无数个动词和比喻、形容,连贯、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这场激烈的血战。同时,还排比了多种武器,战斗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真可谓“玉虚门下一干如狮子摇头,狻猊舞势,只杀得山崩地塌。”(书中原文)虽说本书是文言文,但就算隔着这一层,我们仍然可以跨越时空,来到临潼关,窥见这一场震天动地,天昏地暗的战斗。

虽然这本书主要赞扬了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精神,但同时也批评了一些不积极的伦理观念。令我唏嘘的是第十四回《哪吒现莲花化身》,文中少年英雄哪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竟追杀其父李靖。这对于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来说,实在是不符“百善孝为先”。更令我惊讶而气愤的是最终姜尚封神之时,竟只从天命,将不管正义与否的全部人物,全搬上了封神台,乃至助纣为虐的奸佞小人也在封神榜上有一席之地,又只是一味的赞颂明君。这一点也大大削弱了本书的积极意义。从这两回,我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孝敬长辈,兄弟和睦;二是不能遵崇命运,更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不管是褒是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本书不仅打动了我,更在民俗、民间信仰中都留下了其影子。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多读经典,品味其中的妙处。这时候,我终于从战火纷飞乱世的年代,穿越回到了今天。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篇6

今天,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着迷,原来昆虫世界里有这么多的奥秘。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法布尔花费毕生精力详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及为繁衍种族而进行的斗争,然后记录成详细确切的笔记,并最终编写成书。

在这本书里,详细描写了“萤火虫,大孔雀蝶,蝉,绿蚱蜢,天牛,隧蜂,圣甲虫,蝗虫,金步甲,蟋蟀,红蚂蚁,蝎子,西班牙蜣螂,松毛虫,豌豆象,绿蝇,黄蜂”等昆虫的样子以及生活的习性。

这些昆虫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是一种人见人爱的小东西,好像为了表达对生活的热爱,竟然在屁股上挂上了一盏小灯笼。在宁静夏夜的郊外,它们会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仿佛天上闪烁的星星。在昆虫界中,能够自己发光的虫子是非常少的,因此这种小昆虫受到了人们的喜爱,古希腊人称它们为“朗皮里斯”,意思是:屁股上挂着灯笼者;法国人则称它们为:发光的蠕虫。但是这种昆虫绝不可能是蠕虫,即使从外表上看来也不像蠕虫。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篇7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篇8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军神》。读完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千,一个军人有如此钢铁般的坚强!

这篇文章讲的是刘伯承被土匪打伤了眼睛,他来到医院,沃克医生对刘伯承说:“你需要立刻做手术,你的有眼需要摘除坏死的眼球,把烂肉和新生息肉一刀刀割掉。”当护士给刘伯承醉药的时候,刘伯承拒绝醉药。可是尽管沃克医生怎么劝阻,刘伯承就是不肯打麻药!他还对沃克医生说:“沃克医生,眼睛离脑子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脑神经。而我,今后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大脑!”在做手术时,病人一声不吭,双手紧紧抓住身下的白床单,手背青筋暴起,汗如雨下。他越来越使劲,崭新的白床单那居然被抓破了。手术结束后,病人脸色苍白,他勉强一笑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术。”这句话让满脸是汗的沃克医生吓了一跳,不相信的问:“我割了多少刀?”“七十二刀!”

啊!真是一个钢铁般的军人,不愧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在如此痛苦与疼痛下,依然这么镇定,吭都不吭一声!在生活中,有谁能像这位钢铁军人一样这么坚强。举个例子来说吧!

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不小心中摔伤了腿,血立刻从伤口处留了出来。妈妈轻轻的把我扶起,带我到附近的诊所里包扎伤口。当医生拿着碘酒和棉签向我走来时,我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妈妈怎么劝我,我就是不停,一直不停地哭,死活不让医生给我包扎伤口!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真是为我而感到羞愧。刘伯承那么严重的伤势,再加上做手术的时候还不到麻醉药,那么疼他都咬咬牙忍耐过去了。再看看我,这么小小的伤势,都挺不住,如果是也像刘伯承这样的伤势,怎么办?

这篇课文使我感触很深。生活中,有谁和这位钢铁军人一样坚强勇敢?没有。我觉得我们太不坚强了,磕磕碰碰一下就哭哭啼啼的。我们应该像钢铁般的军人一样坚强!

读名著读后感200字(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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