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散文
在近30年的创作生涯中,从《透明的红萝卜》到《红高粱》,从《欢乐》到《丰乳肥臀》,从《檀香刑》到《生死疲劳》,莫言不断给读者和评论界带来崭新的阅读审美冲击。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莫言散文的内容,欢迎阅读!
莫言散文:厨房里的看客
多年来我脑子里没有厨房的概念。当兵前在农村,做饭是母亲的事,与小孩子无关;即便是农村的大男人,几乎也没有下厨房做饭的,如果大男人下厨房做饭,会让人瞧不起。严格说起来农村也没有厨房,一进门就是堂屋,屋里垒着两个大灶,安着两口巨大的铁锅,完全可以把小孩子放进去洗澡。
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大锅?那是因为锅里不但要煮人吃的饭,还要煮猪吃的食,而且农村人的饭量比城里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锅小了是不行的。除了这两口大锅,堂屋里还要安一张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砖头垒一个台子,台子的洞里放着碟子碗筷之类,台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样的。我的邻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实在打不过,就跑到人家的堂屋里,爬上那个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脱下了裤子。
她这一手非常厉害,村子里几乎没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们管那里叫草旮旯,天气寒冷时,猪就钻到那里睡觉。在我当兵以前,母亲要往锅里贴饼子时,经常让我帮她烧火,烟熏火燎,灰土飞扬,农村的厨房可不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不愿帮母亲烧火,但很愿看母亲收拾鱼。吃鱼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那么三两次。
每逢母亲收拾鱼,我就蹲在旁边看,一边看,一边问,还忍不住伸手,母亲就训斥我:“腥乎乎的,动什么?”当兵之后,连队里有大伙房,里边安的锅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进去洗澡,大人进去洗也没有问题。我很想当炊事员,因为炊事员进步比较快,立功受奖的机会多,可惜领导不让我当。
星期天,我经常到伙房里去帮厨,体验大锅里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锅铲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铁锹,打起仗来完全可以当做武器。用那样的大锅铲翻动着满锅的大白菜,那感觉真是妙极了。大锅里炒出来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无论多么高明的厨师也难做出军队里大锅菜的味道。我吃了将近二十年这样的大锅菜,感觉着已经吃得很烦,但脱离军队几年之后,又有些怀念。我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家的厨房。厨房是妻子的地盘,我轻易不进去,进去反而添乱。但只要是她收拾鱼的时候,无论多么忙,我也要进去看看。当然是她收拾海鱼时,收拾淡水鱼我是不看的,淡水鱼太腥,而且多半活着。海里的鱼能让我想起少年时期,想起许多的往事。青鱼来了时,应该是残冬初春时节,母亲说,看青鱼鲜不鲜,主要看它们的眼睛,如果它们的眼睛红得沁血,说明很新鲜,如果眼睛不红了,就说明不新鲜了。前面我说过,我们一年里吃不到几次鱼,我每次看母亲收拾鱼就听母亲给我讲关于鱼的知识。她说的也是她的童年记忆。那时好像鱼很多。四月里,新鲜带鱼上市,母亲说,你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一片银白,全是鱼,那些带鱼又宽又厚,放到锅里一煎,滋滋地冒油。
现在,这些带鱼,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愤愤不平地说,它们也配叫带鱼?还有什么大黄花鱼、小黄花鱼、偏口鱼、披毛鱼、那时的鱼真多啊,价钱也便宜,现在,鱼都到哪里去了呢?母亲说。现在我到厨房里看妻子收拾鱼,其实是借这个类似的场境回忆童年,回忆母亲的回忆,这就如同打通了一条时间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亲的童年时代甚至更早,那时候,高密东北乡的鱼市上,一片银光闪烁,那是新鲜的海鱼在闪光。
莫言散文:我眼中的阿城
阿城的确说过我很多好话,在他的文章里,在他与人的交谈中。但这并不是我要写文章说他好的主要原因。阿城是个想得明白也活得明白的人,好话与坏话对他都不会起什么反应,尤其是我这种糊涂人的赞美。
十几年前,阿城的《棋王》横空出世时,我正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里念书,听了一些名士大家的课,脑袋里狂妄的想法很多,虽然还没写出什么文章,但能够看上的文章已经不多了。这大概也是所有文学系或是中文系学生的通病,第一年犯得特别厉害,第二年就轻了点,等到毕业几年后,就基本上全好了。但阿城的《棋王》确实把我彻底征服了。那时他在我的心目中毫无疑问是个巨大的偶像,想象中他应该穿着长袍马褂,手里提着一柄麈尾,披散着头发,用朱砂点了唇和额,一身的仙风道骨,微微透出几分妖气。当时文学系的学生很想请他来讲课,系里的干事说请了,但请不动。我心中暗想:高人如果一请就来,还算什么高人?很快我就有机会见到了阿城,那是在一个刊物召开的关于小说创作的会议期间,在几个朋友的引领下,去了他的家。他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房子破烂不堪,室内也是杂乱无章,这与我心里想的很贴。人多,七嘴八舌,阿城坐着吃烟,好像也没说几句话。他的样子让我很失望,因为他身上没有一丝仙风,也没有一丝道骨,妖气呢,也没有。知道的说他是个作家,不知道的说他是个什么也成。但我还是用“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来安慰自己。后来我与他一起去大连金县开一个笔会,在一起待了一周,期间好像也没说几句话。参加会议的还有一对着名的老夫妻,女的是英国人,男的是中国人,两个人都喜欢喝酒,是真喜欢,不是假喜欢。这两口子基本上不喝水,什么时候进了他们的房间什么时候看到他们在喝酒,不用小酒盅,用大碗,每人一个大碗,双手捧着,基本上不放下,喝一口,抬起头,笑一笑,哈哈哈,嘿嘿嘿。哈哈哈是女的,嘿嘿嘿是男的。下酒的东西那是一点也没有,有了也不吃。就在这两个老刘伶的房间里,我们说故事,我讲了一些高密东北乡的鬼故事,阿城讲了一些天南海北、古今中外的人故事,男老刘伶讲了几个黄色的故事。说是黄故事其实也不太黄,顶多算米黄色。女老刘伶不说话,眯着眼,半梦半醒的样子,嘴角上挂着一丝微笑。在讲完了旧故事又想不出一个新故事的空当里,我们就看房间里苍蝇翻着筋斗飞行。我们住的是一些海边的小别墅,苍蝇特多。苍蝇在老酒仙的房间里飞行得甚是古怪,一边飞一边发出尖厉的啸声,好像陷入螺旋改不出来往下坠落的战斗机。起初我们还以为发现了一个苍蝇新种,后来才明白它们是被酒气熏的。阿城的儿子不听故事也不看苍蝇,在地毯上打滚竖蜻蜓。在这次笔会上,我发现了阿城一个特点,那就是吃起饭来不抬头也不说话,眼睛只盯着桌子上的菜盘子,吃的速度极快,连儿子都不顾,只顾自己吃。我们还没吃个半饱,他已经吃完了。他这种吃相在城里算不上文明,甚至会被人笑话,我转弯抹角地说起过他的吃相,他坦然一笑说自己知道,但一上饭桌就忘了,这是当知青时养成的习惯,说是毛病也不是不可以。其实我也是个特别贪吃的人,见了好吃的就奋不顾身,为此遭到很多非议,家中的老人也多次批评过,见到阿城也这样,我就感到自己与他的距离拉近了许多,心中也坦然了许多:阿城尚如此,何况我乎?阿城写完他的“三王”和“遍地风流”之后就到美国去了,虽远隔大洋,但关于他的传闻还是不绝于耳,最让人吃惊的是说他在美国用旧零件装配汽车,制作出各种艺术样式,卖给喜欢猎奇的美国人,赚了不少钱。后来他回北京我去看他,问起他制造艺术汽车的事,他淡淡一笑,说哪会有这样的事?近年来阿城出了两本小书,一本叫做《闲话闲说》,一本叫做《威尼斯日记》,阿城送过我台湾版的,杨葵送过我作家版的,两个版本的我都认真地阅读了,感觉好极了,当然并不是因为他在书中提到了我(而且我也不记得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实话实说我觉得阿城这十几年来并没有进步,当然也没有退步。一个人要想不断进步不容易,但要想十几年不退步就更不容易。阿城的小说一开始就站在了当时高的位置上,达到了一种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境界,而十几年后他写的随笔保持着同等的境界。
读阿城的随笔就如同坐在一个高高的山头上看山下的风景,城镇上空缭绕着淡淡的炊烟,街道上的红男绿女都变得很小,狗叫马嘶声也变得模模糊糊,你会暂时地忘掉人世间的纷乱争斗,即便想起来也会感到很淡漠。阿城的随笔能够让人清醒,能够让人超脱,能够让人心平气和地生活着,并且感受到世俗生活的乐趣。阿城闲话闲说到了魏晋的志怪志人,以至唐的传奇,没有太史公不着痕迹的布局功力,却有笔记的随记随奇,一派天真。后来的《聊斋志异》,虽然也写狐怪,却没有了天真,但故事的收集方法,蒲松龄则是请教世俗。莫言也是山东人,说和写鬼怪,当代中国一绝,在他的家乡高密,鬼怪就是当地的世俗构成。像我这类四九年后城里长大的,只知道“阶级敌人”,哪里就写过他了?我听莫言讲鬼怪,格调情怀是唐以前的,语言却是现在的,心里喜欢,明白他是大才。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过有一次他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进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的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到水里,小红孩儿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这是我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好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尽,重为天真。引用了阿城的话,有拉大旗做虎皮之嫌。当年阿城说我是大才,沾自喜,仿佛真的就成了大才。但事过多年后,才发现这过度的表扬是害人不浅的糖衣炮弹。他让我迷糊了将近十年。直到现在才明白,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大才,连中才也算不上。如果我这样的就算大才,那我们村子里的那些老头老太太都是超大才了。充其量我也只是个用笔杆子耍贫嘴的,用我们村子里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属于下三滥的货色。我们村子里人经常奚落那些自以为有本事的人,说你有本事为什么不到中共中央里去?为什么不到联合国里去?最不济你也应该到省里去啊,何必再在这里丘着?听了乡亲们的话,我有犹如被当头棒喝般的觉悟,是啊,如果真是大才,何必还来费时把力地写什么小说?小说,小说,小人之语也,那些把小说说成高尚、伟大之类的人,无非是借抬高职业来抬高自己的身份。我想起多年前在我们县医院门口一个卖茶叶蛋的老太太那副骄傲的嘴脸,我想起一个给猪配种的人斩钉截铁的话语:没有我,你们就没有肉吃。其实,卖茶叶蛋的老太太可以骄傲,给猪配种的人也可以骄傲,因为他们毕竟是有用的人,唯独写小说的不值得骄傲。写小说的如果脸皮够厚,在外边骄傲还可以,如果回到故乡还骄傲,那就等着挨你爹的耳刮子、等着让你的乡亲们嗤之以鼻吧。“骗子最怕老乡亲”,这句话就是针对着写小说的说的。美国当年有“天才”之誉的小说家托马斯·沃尔夫,生前不敢回故乡,英国小说家劳伦斯也被他的乡亲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他们都是在外边吹牛太过,不知天高地厚,伤了乡亲们的感情。至于他们死后多年,故乡用宽广胸怀重新接受了他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久前被请担任台北市驻市作家,与阿城同住一楼,期间多次相聚,感到阿城更神了。无论到了哪里,即便他坐在那里叼着烟袋锅子一声不吭,你也能感到,他是个中心。大家都在期待着他的妙语和高论。无论什么稀奇古怪的问题,只要问他,必有一解。且引经据典,言之凿凿,真实得让人感到不真实。不知道他那颗圆溜溜的脑袋瓜子里,是如何装进了这许多的知识。在阿城面前不能骄傲,犹如在我的乡亲们面前不能骄傲一样。这个人,越来越像一个道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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