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散文作品
刘墉散文作品篇1:点一盏心灯
小尼姑去见师父:“师父!我看破红尘,遁入空门已经多年,每天在这青山白云之间,茹素礼佛,暮鼓晨钟,经读得愈多,心中的个念不但不减,反而增加,怎么办?”
“点一盏灯,使它非但能照亮你,而且不会留下你的身影,就可以通悟了!”
数十年过去……
有一所尼姑庵远近驰名,大家都称之为万灯庵;因为其中点满了灯,成千上万的灯,使人走入其间,仿佛步入一片灯海,灿烂辉煌。
这所万灯庵的主持,就是当年的小尼姑,虽然如今年事已高,并拥有上百的徒弟,但是她仍然不快乐,因为尽管她做一桩功德,都点一盏灯,却无论把灯放在脚边,悬在顶上,乃至以一片灯海将自己团团围住,还是总会见到自己的影子,甚至可以说,灯愈亮,影子愈显;灯愈多,影子也愈多。她困惑了,却已经没有师父可以问,因为师父早已死去,自己也将不久人世。
她圆寂了,据说就在死前终于通悟。
她没有在万灯之间找到一生寻求的东西,却在黑暗的禅房里悟道,她发觉身外的成就再高,灯再亮,却只能造成身后的影子。唯有一个方法,能使自己皎然澄澈,心无挂碍。
她点了一盏心灯!
刘墉散文作品篇2:读书可以像看戏
今天上中文课的时候,我问你记不记得古时候有个人很会耍斧头,常到国王面前表演,但是突然间,他不再表演的故事。
你歪着头想了一下,说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人的斧头很准,绝对不会砍偏。
于是我在你课本旁边画了个耍斧头的人,简简单单地勾了一个人的侧面轮廓,又在那人的鼻子上涂了几笔。还没画完呢!你就叫,说你想起来了,是有个人常带朋友一起表演,先在那朋友的鼻子上抹一点灰,再抡动斧头,从朋友面前砍过去。朋友一点没受伤,大家以为斧头抡空了,但是细细看,才发现他鼻子上的灰已经不见。后来,那人突然不再表演,国王问为什么,是不是不准了。他说他一点也没退步,只是那一起表演的朋友死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直接提示你,却要画个漫画吗?因为透过“图象”是最好的记忆方法。我相信今后你再也不会忘记这个故事,因为漫画会留在你的脑海,更加强你的记忆。
记得不久之前,有一天我要你背孟浩然的《过故人庄》,你只想起“故人具鸡黍,
邀我至田家”,就背不下去的时候,我怎么做吗?
我两手指着窗外的树,再把手合起来。
你就说“绿树村边合。”,
我指着远方,作出山的手势。
你说“青山郭外斜。”
我又作成开门的样子。
于是你想起来“开轩面场圃。”
我再比出“举杯”的样子。
你说“把酒话桑麻。”
我又伸出九根手指,而且比了两次;指指眼睛,用双手作成花朵的样子。
你便说“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这种以手势增加想象的方法,也是“图象化”。
你也可以不画,用演的,使自己进入读的内容,尤其文学作品,因为作家常常先有画面,再写出来。文中充满“意象”。甚至一整段,你都能像剧本般,轻轻松松地演出。
举个很古老的作品为例——《诗经》里的“硕人篇”。
它描写的美女叫庄姜,从今天的角度看,庄姜一定像模特儿,高高的个儿,穿着锦衣,外头还罩个袍子。
那诗是这样形容庄姜的: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翻成白话是:
“手像小草芽般柔嫩,
皮肤像油脂般滑腻,
脖子像木虫般白晰,
牙齿像瓠瓜子般整齐,
宽宽像蝉似的额头,弯弯眉毛如蛾子的触须,
笑起来两个酒窝多漂亮,
黑白分明大眼睛,左右顾盼真美丽!”
如果你觉得不好背,只要这么想:
写诗的男孩,先低着头,不敢盯着女生,只敢看她的手。
然后,他的眼睛偷偷往上移动,看到手臂的皮肤。再往上,看到女生的脖子。
再往上,看到整齐的牙齿。
终于壮起胆,看女孩的额头和眉眼。
这首诗写得多精彩啊!精彩在他描写的次序,由手往上,渐渐到重点,再用生动的一颦一笑、左右顾盼,在最后面压轴。
只要你也变成那羞怯的男生,也这么想象一遍,不是就能把整段诗背起来了吗?
于是“背死书”变成“活读书”,你因此更能深入欣赏那文学作品,使书中的人物和情节变成真的,跳进你的生活。
读书要这样,才记得牢,也才能成为一种享受哇!
刘墉散文作品篇3:当你们不得不分的时候
暮秋之爱
这世上谁都能讲理,
就是夫妻不能讲理。
因为夫妻之间,
有个比理更大的东西,
就是"情"
有个老学生,结婚没多久,就跟他太太吵架,一吵架,两口子就找我评理。妙的是,八年下来,我已经不记得为他们调解了多少次,每次只要我把两个人分别拉到一边,劝几句,两个人就好了。有一天,那男生甚至说:"老师!您知道吗?我跟我太太能维持到今天,全靠您。"只是最近,这句捧我的话,突然变了调:
"老师!要不是为了您,我早跟她离婚了。"
我当时一怔,问他:
"你离不离婚,干我什么事呢?"
"当然与您有关,每次我想到您过去为我们花了多少时间、费了多少唇舌,就把气吞下来了。"学生说。
我笑笑,问他:"那么有一天,你如果气坏了,气得脑溢血,也是我这老师的错喽!
最近,他们两口子闹得更僵了,我劝了几次,无效,特别给男生写了封信,觉得还有几分道理,也说 出一些怨偶的问题,把它刊出来,供大家参考--
亲爱XX:
今天我很伤感,因为发觉你们可能非分开不可了。
但是我这个伤感,又能变得很平静,因为"哀莫大于心死",我知道劝了八年,到今天,我是真正的"无能为力"了。
其实在你们两口子的身上,我更看到了这种心死,是你们的心死,使我知道"时间到了"!
回顾过去的八年,你常来我这儿说她的不是,她也跟我数落你的不对。每次你们来,都有着激动,都讲自己的"有理",和对方的"无理"。
我每次也都静静听,然后为你们分析,两个人的"有理"和"无理",你们似乎都能听得进去,各让一步,彼此道歉,甚至接着去看电影。
你以为我"调停"成功,真是因为"说得有理"吗?
错了!我必须告诉你,这世上谁都能讲理,就是夫妻不能讲理。因为夫妻之间,有个比理更大的东西,就是"情"。
凭什么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甚至家庭背景、知识水平完全不同的人,能够没几天,成为世界上最亲密的终身伴侣。
这终身伴侣、夫妻关系、男女"接触",实在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有了它,组了家庭,有了孩子,置了产业,彼此扶持,人类的文明才得以展开。
但是无论人类变得多么文明、多么进步,却始终无法改变那最基本的"结合要素",也就是--爱。
男女的结合,绝对是因为爱,而很少是因为理。也就因此,当夫妻之间能够讲理的时候,实在因为有爱;当他们之间的爱产生变化,理也就很难说了。
相反的,当夫妻真正冷静下来,一五一十、一百一千地算计财产、评论是非的时候,那爱也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所以有人说:"朋友容易维持,夫妻难于相处。"又讲:"相爱容易,相处难。"这当中的道理都是因为朋友之间能讲理,夫妻之间讲理却难上加难。
说到这儿,你应该明白了,我为什么不再为你们调解,不再为你们说理。
因为我发现--你们之间已经没了爱。
想起八年前,你们热恋。那时候,你大概因为工作太累,有严重的口臭。
有一天,我坐你的车,她坐在前座。每次你说话,我虽在后座,都可以感觉你的口臭。可是,一路上,我却看见她不断偎在你的肩头。
我当时想,天哪!她怎么好像嗅不到你的口臭。但是跟着,我想通了--因为她深深地爱上了你。
隔一阵,你们果然结婚了。参加你们的婚礼,你笑嘻嘻地四处敬酒,口臭没了,脸色红润了,连皮肤都变细了。我还听说,她一次为你买了五套西装。
你记得吗?我那阵子常问你:"谁给你买的皮带?""谁为你挑的衬衫?"
你的答案全是"她"。
我发现你的品味进步了,你整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了。为什么?因为爱。
或许你要怨我,既然已经觉得你们会离婚,又何必重提往事。
我是存心要提的。因为当我发现你们彼此不再有感觉、不再有爱的时候,你们也就开始怨、开始恨,开始"否定往事"。
一个人否定往事,有什么好处呢?那往事是你的黄金时代,当你把自己的青春岁月、黄金时代,全说成"瞎了眼"、"白过了"的时候,对于你的人生,有什么正面的意义呢?
成熟的人承认错误;成熟的人,不否定过去,即使譬如"昨日死,今日生",那昨日依然曾经存在。
所以,在这个看来已没有情的时候,你还是应该冷静下来,想想过去的恩。
谈到"冷静",我很欣赏西方国家在离婚之前先分居一段时间的做法。因为我发觉正如流行歌曲说的,"思念总在分手后",当两个人不再天天聚首,生活上平淡了,环境上冷清了,也就能静下来重新想想过去的种种。
所以你注意的话,会发现许多离了婚的人,刚分开的时候会觉得对方一无是处,日子久了,却可能渐渐改变观点,检讨自己的不对。
还记得吗?你在学校读过的古诗--
"上山来麻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
这不是正讲新不如故吗?
还有,前些时过世的美国棒球之神狄马乔,他在跟玛丽莲·梦露离婚之后,仍然处处护卫着她。在梦露被关进精神病院时,是向他求救,并由他到医院拍桌子大吼:"把老婆还给我!"
梦露死后,是谁每天派人送一朵新鲜的玫瑰花到墓前?
是狄马乔啊!
想想这些人,他们离了婚,也可能在离婚之前反了目,但是情没有了,仍然有恩。为什么有恩?
因为他们没有否定过去相爱、在一起的日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建议你搬出去的原因。搬出去,使你能冷静;搬出去,更能给你空间,有空间思想,也有空间修补你心灵的创伤。
对的!心灵的创伤。
离婚的人,无论错在何方,谁都没错,或谁都错了,受伤的总是双方。
如果你受了伤,还天天面对面,那伤口就总是被揭开,难以愈合。所以夭天冷战,住在一起,却形同陌路的夫妻,远不如分开,对彼此的伤害少。
正因此,当你说你坚持不签字,不搬走的时候,我说那不够聪明。
你可能想:"你要我死,我也要把你拖下去死。"问题是,你真拖得下去吗?当有一天,你拖累了,自己又不想死的时候,自己却也已经老了。
你以为可以占着那个巢,冷战到底,不给她好日子过,岂知自己也因此没了好日子,甚至失去了机会。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活在宽恕之中,还是活在仇恨之间?你们既然没有孩子,发现实在处不来,而且没了情、没了感觉,何不大大方方地给彼此一个空间,也给彼此一些机会?
"君子绝交,不出恶声。"夫妻离异,也应该不出恶声。如我前面说的,夫妻之间常不能说理,因为有个"爱情"总挡在中间。当有一天,居然能一桌一椅地分财产,才真正是没了爱情、可以讲理的时候。
你说你们之间已经完全没了爱,现在可以说理了,就不要再作意气之争,去论谁是谁非了吧!
论出来是非,又有什么用?有讨得回的公理,难道也有讨得回的爱情吗?
如果要论理,就静下来,谈谈分居的事吧!谈谈怎样把两个人分开的伤害减到最小,也想想怎样把夫妻的爱,转移为朋友的情。当你们能平静、泰然、以朋友相待的时候,不单你们见面容易,四周的朋友也会觉得轻松。最起码,有一天,你们在我这儿相遇,我不会不知所措啊!
写到最后,我要说个去年在美国《世界日报》上看到的报导--
在英国,有一对离婚二十年的夫妻,居然每年一起旅游十几回,总共旅游的次数已经达到一百五十次。他们是在离婚后半年,开始在电话中谈到可以一起出去逛逛,而开始旅游的。于是两个人一同计划、一同用夫妻的名义订房间。
看了那则报导,我常想,这对夫妻是真不相爱,还是不能相处?是不能相处,还是不能朝朝夕夕柴米油盐地在一起生活?
希望分开之后的你们,有一天能够重相聚,就算不能再一起生活,也能一起像那对美国夫妻般,成为一同出游的朋友。
当然,我也祝福你们各自找到另一片天空,然后四个人来我家,有说有笑。
那将是多有风度!多么热闹!
以上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刘墉散文作品,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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