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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散文

时间: 超财2 散文

  关于书的散文篇1:关于读书

  近年来,时常有人调侃亦或自谦“人丑就要多读书”。这一说法似乎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

  因为大学学的是播音与主持艺术,身在艺术类院校,周遭的同学个个仪表堂堂或者美若天仙,如此一来可能不乏有人认为自身是没必要多读书的吧。因而读书到底有什么实际用处,这样的问题也就时常在耳边响起。

  而关于这个问题,老实讲我一时半会儿还真是答不出来,因为这个问题背后的含义,说得更为直白一点就是:读书能当饭吃吗?好吧,读书不一定就能给你带来物质上的财富,即使能,也不会是立竿见影的,因为读书实在是一个安静的慢活计。那么这样一个“慢活计”又究竟有何乐趣所在呢?

  我人生读的第一本书到底是什么书,已然不记得。但是对《唐诗三百首》的记忆却颇为深刻,倒不是因为后来理解的其诗歌造诣,那时年纪尚小并不能真正理解诗中的美。而是因为大人们总是会逼迫我在人前表演、背诵诗句,不但将一开始的勃勃兴致消磨殆尽,甚至让我对诗词都产生了一定的畏惧。可见读书的乐趣,并不在于能在人前展示和炫耀。

  当然,也谢天谢地,上学之后还是因为虚荣心的唆使,倒始终也没丢掉阅读,后来竟也慢慢养成习惯并开始发现和体味其中乐趣。

  虽是始终坚持阅读,但真正开始大量的读书,还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从小接受的教育便是要“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长大之后,受环境影响也时常叫嚣要“说走就走的旅行”。而那时候我已经在大一的时候利用平常的假期和寒暑假,从南到北游走了全国30余座城市,也是时常说走就走。旅行途中也会带上一两本书,但主要用于抵御在火车上的无聊时光,且时常还是会被窗外的景色所吸引或者被打扰,并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书中的字里行间去。而越往后也越发意识到—或许真如友人所说:如果不读书,行万里路也只是个邮差。

  所以在大二的时候我开始静下来认真读书,一有闲暇就泡在图书馆,一年下来也读书数十近百册,涉猎范围也逐渐拓宽。这时候才意识到读书的真正乐趣---或许是除却其完全是属于你的个人时光,以及和书目作者那些优秀的灵魂交流获益颇丰外,读书让人自知无知才是最大的乐趣所在。

  为什么自知无知还会是一种乐趣,甚至还是最大的乐趣呢?因为自知无知便会激起自己不断求知的欲望,而这种不断求知的欲望所带来的行动无疑是充实而美好的。而自知无知的人必然不会是固执和盛气凌人的,而谦逊的品性所衍生的便是能更好的和他人相处,最最重要的是能更好的和自己相处。当然这也不见得就是必然的事情,但是世间还有什么事能比好好的和自己相处更有乐趣的呢?

  当然,一切都不会是绝对的。只是即便不谈古人所言的诸如: 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等劝学篇。一个人也总该有些属于自己、独自的时光,又或者“人丑就要多读书”的“丑”或许本就不单是指容颜。

  关于书的散文篇2:喜欢书

  看似如此单调的题目,却不乏其内在的华丽含蕴,毕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充溢人类灵魂的宝库。看到过以往很多名家大师写过关于书的文章,却也受益匪浅,心神领会,而自己与书同样有着那种难以容色,难以释怀的感情,因为她已融入到自己的生活,注入了自己的灵魂……

  忙碌时,读书是一种放松;闲暇时读书是一种充实;烦躁时,读书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别样的情感寄托;兴奋时,读书是一种理智。当读书已成为一种习惯,像光在水中旅行,溶入了自己的生活,与书为伴,品味的是清幽绝俗,感受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与书为伍,让心灵在温暖的情感中漫步,让自我回归本真;与书为友,书香的沉静与悠远,涵养了几多娴雅智慧的人生。

  当青春不在时,学会了一面追忆似水流年的影子,重新开始审视自己走过的路,感慨着昔日的幼稚和任性而付出的代价,一面有庆幸自己终于从青涩走向成熟,同时又开始寻觅自己所重新拥有的位置,当天真已不在,生命中那份成熟却令人心碎……

  喜欢书,也喜欢读书,没有书地日子里,仿佛自己失去了什么,没有了灵魂,没有了目标。读书的妙处,如同咀嚼一枚橄榄,初时淡,后时浓,余味回味无穷。读书了乐趣,就在于这或淡或浓中品出她的精妙所在。读书是最幸福的时刻,是读书读到心驰神往的时候,与书中的主人公同喜,与书者同乐,与景物共呼吸,与人物共悲切。

  听妈妈说自己小时候便喜欢读书,喜欢学习,周围的邻居都为我骄傲,但却有着驴一样的倔脾气。没有书,一定会哭闹一天,有时甚至为了练好一个生僻的字而把自己所有的本子都要用完……听着,不觉有些好笑,但是现在的我认为那是的我傻的可爱,是书伴我成长,成熟……

  喜欢书,记忆中在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个小书摊,那里有很多各式各样的书,而自己每天都会在那里看很久,不愿离去,一直到后来和书摊的老爷爷成为朋友……长大了,成熟了,对书地认识又有着新的认识,学会了品,学会了思考,有时为了买一本书,可以骑车到镇里面的书店,也不觉得累,却满心的欣喜与幸福……

  关于书的散文篇3:关于出书

  本是因为痴恋文字,陶醉于文学,才提起胆子,拙笔于文章。

  其实说来,很是惭愧。尽管小说与榕树下签约了,当初拿到签约合同的时候,我很激动。但随着修稿,随着催稿,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对自己这部已签约的小说,感到一股空前的乏力与压力。似乎是忘却了,我因何写字,又是因何在不断的努力?

  或许是因为我本是不愿被束缚人的吧。小说签约后,署上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在一阵时间后,顿如觉得自己当初是签了卖身契。我失去了最初的本质,失去了对文学,对文字的那份热忱。每天醒来,都在提醒自己一句:我该静下心来,修稿了。但其实,说一句老实话,我静不下心来了。这部小说,已然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慌。

  渐渐的,我将其搁置在一边,也不敢随意提笔开始新作。只能说,想写了,便写点散文罢了。

  不过,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散文,竟然让我有股痴念。

  一时间,灵感顿如涌泉,将自己曾经的走过的地方,现在正走的地方,都毫无保留的给抒发了出来。甚至是大胆的将这文字,将这文学,比作了是自己的情人。但如今,这情人,我已是离不开了,其实也是不愿离开。

  或许是不断努力,不断练笔的缘故吧,文章有了些微微的气色,尽管他人总说很好,不错,相当可以。但我知道,我的努力还不够,尽管功底有些扎实,但却是圆滑不足。这跟年纪有些关系吧。二十余年的朝华,抛开儿时的无知与天真,真正着笔文字的,可当从中学开始,但那时,也只能说年少不肯输却同窗,胡乱画文,懂个什么呢!

  但不过,从中学开始,短短3年时间,用一支笔,仅仅只是一支笔,写了20多部小说,字数不多,每次都是以一本教厚的笔记本,来决定一部小说的长短。尽管有些荒唐,不知世事的我,竟然将对自己所爱的文学,局限在一本笔记本中。尽管如此,但那时也算是赢了同窗罢,满足了自己的虚荣感——同学,老师,校外生,都借我的“书”来看。看着看着,这些“书”被传的最后不知所踪,谁也不知道在谁手里。只是,后来去了上海,上了中学的表妹有一次电话我,说是她在当年我所在的中学附近的一个书店里,看到了我的“书”,惊奇的是,还是当年我手写的笔记本,她们班上同学都租来看。

  这个消息,让我有些慌乱了,慌乱的可不是这家书店“盗窃”了我的“书”。而是,一股难以形容的喜悦。

  只是,后来如何了,也就不知情了。

  但想想,如今的我,回首看那年的“书”,会不会是一番莫名的可笑呢?

  算算,对文字的热忱,对文学的追求,似乎有十年了吧。

  十年,我有了自己的所谓的读者,也有了那些欣赏我的文友,其间也遇到了先生,老师,他们的指点,让我对文学有了更深的理解,与感悟。因此,我对文章,我不再是往昔的肆意,与狂妄。但依旧是保留自己的文风,甚至是自己的个性!这点,我是不愿改变的。奈何,他们欣赏的,还偏偏就是这股劲!

  如今,散文似乎在进一步修稿后,便可出集,无伤大雅。而先生,老师,也是建议我,鼓励我,出一本属于自己的散文集。他们能说这样的话,自然是肯定了我。但我,依旧是有些恐慌,与压力。

  这倒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这散文集出了,我还是以前的我吗,还是单纯的,一昧的,因为喜欢,因为深情,而追慕文学的我吗?我不敢说,将来我就是个大家,也不敢说,我出了,就能说明我可以骄傲了。恰反,我会觉得有些矫情,有些变味了。

  不知是否因年纪尚轻,这出集,我实在是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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