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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赏析杜荀鹤

时间: 小龙 诗歌鉴赏

朝代:唐朝|作者:杜荀鹤

吾辈道何穷,寒山细雨中。

儿童书懒读,果栗树将空。

言论关时务,篇章见国风。

升平犹可用,应不废为公。

《秋日山中寄李处士》是唐代诗人杜荀鹤所作的诗词之一。这首诗体现了他希望继承《诗经》现实主义传统的理想。作者借此诗讽谕和裨补社会的弊废阙失,希望对世人能有一种教化的作用。

诗词赏析杜荀鹤篇2

朝代:唐朝|作者:杜荀鹤

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

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

《泾溪》是唐代诗人杜荀鹤(一作罗隐)创作的一首哲理诗。此诗写了急流险滩之处鲜有船只倾覆沉没而水流缓慢之处却常有船只倾覆沉没的反常现象。全诗通过比喻手法来总结教训,景物中寓哲理,理析得透彻,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精妙的生命辩证,给人以居安要思危、处盈要虑亏的告诫。

诗词赏析杜荀鹤篇3

朝代:唐朝|作者:杜荀鹤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小松》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掩没在“深草里”。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向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一字千钧,不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勇敢战斗的精神,活脱脱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转大。不是么?——

“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发展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先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成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故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能识别出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识”字,故诗人感叹道: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成是栋梁之材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

诗词赏析杜荀鹤篇4

朝代:唐朝|作者:杜荀鹤

雨匀紫菊丛丛色,风弄红蕉叶叶声。

北畔是山南畔海,只堪图画不堪行。

“雨匀紫菊丛丛色,风弄红蕉叶叶声。”诗的开篇,即写闽中秋景。诗人以极为细腻的笔触,以雨中紫菊的艳丽色彩和风里红蕉的清脆乐音,新鲜生动地写出了南国特点。前句的一个“匀”字,极准确地勾画出雨的细密,雨的轻柔。在那动人的丛丛紫菊前,雨是那样的温情而善解花意,是它,将那大片大片的紫菊之色,浸淫得浓淡均匀,让人赏心悦目;而后句的“弄”字,则以拟人的手法将“风”人格化。闭着眼想想,风吹红蕉,蕉叶声声有韵,这该是怎么的一种情致。这样的一幅声色俱备的图画,是很容易让人陶醉的。

接下来的三、四两句,诗人有意地拓开一笔,将笔触延伸到人们的目力的尽处:“北畔是山南畔海”,诗句看似极为平实,却高度地概括出闽中的地势:北边是山,山道弯弯;南边是海,海浪滔滔。风景美妙得可以入画,可以为诗,可以作为旁观者兴奋地指手画脚,可是,真的走马行船却实在不易。于是,便有了结句的“只堪图画不堪行”。这不仅是诗人由衷地慨叹,也是全诗旨意之所在。

诗为诗人客中之作,描摹的也是客地之美景,而透过这些“紫”、“红”的耀眼色彩,透过那些音韵和谐的声响,不难发现,诗人抒写的,原来是浓浓的思乡情怀,诗人笔下的景色,也都不知觉地印上了深深的乡愁的印记。于是,“菊”也好,“蕉”也好,乃至那“山”,那“海”,都成为诗人一种情感的载体,成为诗人以景抒情的绝佳选择。这就是所谓“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之意了。

诗人跋涉异乡,旅途艰辛,又恰逢秋日,慨然而萌怀乡之感,则成为一种必然。可诗人在诗中,却有意识地不直接言明,而是将极和谐的风景与不堪行走的矛盾娓娓地道出,从而形成强烈的对比,借此,含蓄地表达出诗人缘于内心深处的隐痛。于是,一种叫作“乡愁”的东西,也就隐逸于其中,弥漫于其中。

诗词赏析杜荀鹤篇5

朝代:唐朝|作者:杜荀鹤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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