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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矛盾》原文及翻译

时间: 丽菲 文言文原文

《自相矛盾》原文

自相矛盾

韩非 〔先秦〕

楚人有鬻(yù)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dùn)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fú)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自相矛盾》翻译

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自相矛盾》注释

1.楚人:楚国人。

2.鬻(yù):出售。

3.誉,称赞,这里有夸耀,吹嘘的意思。

4.吾:我。

5.坚:坚硬。

6.陷:穿透、刺穿。

7.利:锋利。

8.无不:没有。

9.或:有的人。

10.以:用。

11.弗:不。

12.应:回答。

13.夫:句首,那。

14.子:你的。

《自相矛盾》启示

世上不可能共同存在牢不可破的盾和无坚不摧的矛,这个楚国人片面地夸大了矛与盾的作用,结果出现无法自圆其说的局面。自相矛盾的故事告诫人们说话、做事都要实事求是,凡事三思而后行。说话或做事要前后一致,免得最后到了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步,被人问得哑口无言。

《自相矛盾》作者简介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

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

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致姚贾报复,遂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著有《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他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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