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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优秀范文

时间: 超财2 杂文

  在我国,杂文的传统源远流长,特别是“五四”以后,杂文经过鲁迅的倡导和身体力行,被公认是一种克敌制胜的有力武器。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的杂文优秀范文,希望对大家有用。

  杂文优秀范文1: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我想,大概每个90后,青春里都有一首周杰伦。

  读五年级时,表哥送我一个单放,两盘磁带,一盘是任贤齐,一盘就是周杰伦。但我没有像多数人一样迷恋《双节棍》,反而更喜欢《爸我回来了》。

  每次我爸一喝醉,我就躲在旁边小声唱:我叫你爸,你打我妈,这样对吗干嘛这样?何必让酒牵着鼻子走,瞎,咕咚咚呗tia tia 。

  后来我想爸肯定听不懂,就当他面大声唱:我叫你爸,你打我妈?

  哼,结果一顿暴揍。

  六年级心里开始有小九九,迷恋武侠片中的情节,渴望牵着班上某个女孩儿的手在草原上追蜜蜂,在秋千上看星星,于是一遍一遍听《简单爱》。

  十年后,电子乐敲遍大江南北,全世界都在哼:欧巴刚刚style。

  简单爱变成星星挂在天空上,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

  一切都在变,MB,完全适应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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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初中以后,学校全封闭管理,老师什么都没收,单放一直躺在家里。听歌便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儿,三年时间除了周末,就只剩下学习两字。

  那时手机还不流行,MP3更是高档品压根儿买不起。

  晚自习前的休息便成了唯一可以听歌的时间,趴在栏杆上,听广播里不断播放的流行歌,很长一段时间,jay,jolin,she几乎成了所有中学生的偶像。

  而那些个黄昏和操场,总让人忍不住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后来,四十五度角成了被调侃的词。社会越来越浮躁,一切明媚的忧伤都显得矫情。身边的小伙伴儿都学会了抽烟酗酒,各自皱着眉头想问题。

  大家都微笑有度,但我知道没有人真的比从前快乐。

  偶尔路过某些地方,天桥上,阳台上,路口或火车站,有幸看见很美很美的夕阳。如果一个人,肯定会停下来,默默抬头,发很久很久的呆。

  熟悉的调调不断在脑子里徘徊。

  “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但过去永远也回不去,连怀念都是多余。

  等回过神来,你只能继续往前走,走进喧嚣,走进城市的街道,走进灯红酒绿的夜晚。我知道你经常不快乐,但你只能往前走。

  青春是一条没有返程的路。

  -3-

  到了初三,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东风破》间奏的二胡配乐,每次听到总要倒回去再听几遍。一盏离愁,一壶漂泊,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我才发现,原来忧伤的东西,可以忧伤的这么美。

  如今,三年七班的同学已经忘得差不多,但那间可以容纳六七十人的破破烂烂的旧教室在记忆里依旧鲜明。QQ列表里,还有多年不曾联系的后排女生。

  后来在《晴天》熟悉的旋律中,我告别了初中。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多年后,我挺胸走进所谓的社会,所谓的现实,看见太多的事,太多的不是。也会有很多浮躁的时候,对世界充满不满和怒气,干什么都没耐心。

  但每每躺在床上听《晴天》,总能让我静下心来想很多。

  然后提醒自己要清醒:宁愿像个孩子,不去看太多的事,听太多的不是。只去做自己的事,坚持自己的坚持。无所谓幼不幼稚,守着初心,单纯一辈子。

  童年的荡秋千,便一直在记忆里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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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开始后,一切变得紧张,军训开始身边人就准备好打一场三年的仗。

  但,一首懒懒的《七里香》,还是让那个夏天变得特别有味道。

  记忆里的窗外没有电线杆,也没有斗嘴的麻雀,但无数个下午万里浅蓝的天空,安静飘在上面的白云。炙热的太阳烤着水泥地,以及偶尔吹来的一阵下午风和电风扇转动时闷闷的噪音。十年后,依旧成了最美好的回忆。

  《乱舞春秋》让我有了第一个口头禅:鸡排饭,诶,加个蛋勒。

  跟着乱舞春秋,我也迎来了自己最叛逆的一段时光。

  虽然不阳光,其实还挺内向,但心里总有一股子倔劲儿。看谁都不顺眼,看谁都SB,总觉得自己有理想有抱负将来肯定和这些凡夫俗子不一样。

  每本书的扉页都要写上:嗟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我呸,谁也不服谁。我是龟,你是鳖,啦啦啦啦啦啦啦。”

  然后,高二的时候突然沉默下来,说不上为什么,总觉得心里压着一块石头。每到黄昏就特别难受,于是开始喜欢听比较安静一点儿的歌。

  《十一月的肖邦》至今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专辑。

  喜欢《夜曲》的凄美,《发如雪》里的前世轮回,在《枫》的安静旋律中迎来了秋冬。校园里遍地的黄色落叶,跟着秋风在脑海里翻滚,一直到如今。

  也是在那年冬天,爷爷奶奶先后一个月突然就没了。

  我开始常常想,等自己将来有了孩子,爸爸妈妈就会升级成爷爷奶奶。那,等自己的孩子长到和自己一样大,爸爸妈妈会不会也突然间离开?

  那时每每想到这些,总感觉呼吸不过来。十年后,我学会了面对,知道了生老病死应该平常看待,但每每想到这些,还是感觉呼吸不过来。

  我不是矫情的人,但我害怕没有终点的离别。

  也因此,十年后《听妈妈的话》,突然就成了一首不那么轻快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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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有一段段时间,最喜欢听的歌是《暗号》。

  “我害怕,你心碎,没人帮你擦眼泪。别管那是非,只要我们感觉对。”

  每天都想唱给某个女孩儿听,想了几个月也没敢唱,一向胆大的我最终唯唯诺诺写一首藏头的情诗去表白。

  结果女孩儿没看懂,又过两个月天昏地暗的日子,我才鼓起勇气对她说:喂,那谁,你把每句诗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读试试?

  三个月后,在我的穷追不舍下,女孩儿决定每周和我约会一次。我俩开始围着操场走圈儿,一圈儿又一圈儿。

  就这样不知不觉转到高中结束。

  有星星的夜空,没星星的夜空。吹过青草地的晚风,萤火虫,悄悄话,糖一样甜甜的情话:星星月亮天上挂,常娥奔月了牵挂。牛郎织女谈情话,有个猪头不说话。瞪着眼睛看电话,明知说的就是你,还要坚持看到底。佩服佩服。

  永远呆在回忆里,永远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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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的时候,同桌XXX也学我给暗念已久的女孩儿写情书: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结果女孩儿回:月色呀被打捞起,我俩没结局!

  同桌像打不死的小强,嘘寒问暖追女孩儿半年,终于撬开姑娘羞涩的情犊。毕业后,两人手牵手去一个城市上大学,同桌告诉我,Ta们将来指定结婚。

  几年后大学毕业,同桌单身一人,女孩儿嫁到山东。

  再相见在另一个城市,喝很多酒,一场大醉,同桌抱着话筒嘶吼:一起长大的约定,与你聊不完的曾经,而我已经分不清,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

  我小声跟着唱,唱到泪水充满眼眶。

  我清楚地记得,高考结束那晚我们去KTV唱歌,同桌和他喜欢的女孩儿合唱的,也是《蒲公英的约定》。

  我还记得,最后我们一起合唱的是杰伦的新歌《烟花易冷》。

  唱完挥挥手,各自回头,转身泪如雨下。

  三年的高中,从《简单爱》开始,到《烟花易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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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大学以后,对杰伦的关注少了许多。也很少再关心谁谁谁出了新歌,谁谁谁要出新专辑。但偶尔想起来,还是会上网搜一搜杰伦新专辑的消息。

  从对《惊叹号》的失望,到《十二新作》的一点儿惊喜。试听过后,除了多了一首《红尘客栈》,播放列表里依旧是过去的老歌。

  后来,列表里多了陈奕迅,再后来又多了小柯,到如今,又多了李荣浩。但至少前50首歌,永远是周杰伦。

  答辩结束那晚,喝醉的班长抱着话筒嘶吼《那些花儿》。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想她,记不住他断断续续唱了多少个啦,因为一直被自己的哽咽声打断。

  但等他颤巍巍唱完最后一句: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抱着啤酒瓶儿假洒脱的我们都悄悄湿了眼眶。

  唱完歌在酒店门口,班上最后一对儿恋人分手,一个在原地蹬下,一个转身就走。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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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毕业后,工作前,回家待两周。

  离开那天起得很早,老妈煮一碗热面看着我吃,老爸还是沉默坐在旁边。抬头看见他们藏不住的白头发,拼命忍住没让眼泪掉进面碗里。

  一路上都在想,时间,过得也太快了吧?

  时间真的过得太快了。

  一个人从武汉到深圳,转眼待到如今。2015年的中秋节,去佛山听杰伦的演唱会,跟着大家一起扯着嗓子唱《轨迹》,唱到眼泪哗哗流。

  “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想着那一天会有人代替,让我不再想念你。”

  后来,有一天真的会有人代替,但我还是会想念你。

  我突然想明白,其实我们迷恋的不是杰伦,而是一段相似的青春,和过去那个执着而单纯的自己,以及让我第一次怦然心动的,你。

  再也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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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年的杰伦,十一年的我。从崇拜到失望到怀念,从两小无猜到一夜长大到逐渐成熟。

  90后这个叛逆的代名词还没有全抹去,少年已不再少年。

  十一年,从小马小儿郎到深圳陌生的大街上,从武昌火车站到广州的白云机场。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一场场大雨,霓虹和路人一起倒退。厦门的黎明总是很冷,和北京的夜晚一样,上海的小吃很美味,可是我不喜欢吃甜的。

  十一年,太多美丽的梦想搁浅,于是懂得了退后。回味着那年的暗号,安静地听啦儿啦的发如雪,看淡世间的烟花易冷。

  越来越想不明白,为什么,再不能够“简单爱”?

  终于肯承认,没有时光机能带我们回到过去,蒲公英的约定飘散在某年的风里。无数不能说的秘密,终究成了永远也揭不开的谜底。

  所幸,生活仍然有晴天,雨后依旧有彩虹。

  杂文优秀范文2:时光斑驳 于心长流

  电影《那人 那山 那狗》呈现的是一种朴素情怀,深山密林,空谷足音,都记忆着每个人的使命,都诉说着每一个人简单的信仰。我理解最深的就是儿子与父亲在这其中表现出的关系,似乎历历在目。从古至今,似乎父子关系都是种非常微妙的关系,并不能够具体去定义,如果它是一种酒,时间越久,它的香浓与意韵便渐渐散发。

  电影里的故事,像一条小河,流淌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看过这部电影之后,就特别想再写一写我与父亲的关系,有时候不是太理解这种关系,也很少说出来,这种似乎奇妙又难以言说的情愫集结在心底,像一处静僻角落的蘑菇,不论风雨阳光,始终默默坚守与成长。

  我与父亲的关系大抵也如电影《那人 那山那狗》里的样子,表面没有多么细密,实则在我心中早已扎下了根来,这种根是一种力量层面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是一种言不多语不厚的,有时候觉得它形容不出来,但又在心底觉得它是实实在在的存在。它也并不是一种信仰,后来通过这部电影,通过后来的感悟,这种关系的成因以及所对我的深刻影响,都渐渐清晰。它只是像缓慢的一条流水,流过你的每一次安静,每一次澎湃,每一次低落,每一次骄傲,它不会告诉你答案,也不会告诉你该怎么去做。它更像一位陪伴你的使者,不管在哪一条路上,至少让你不会孤单。

  与父亲的关系不像与母亲那样,与母亲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密,与父亲更多的是一种体会。记得儿时的小伙伴每一个人都惧怕父亲,在母亲面前都耀武扬威的,说什么基本就会买什么,不买就哭,那时候也奇怪,眼泪这东西在我们弱小的时候,就好像变色龙拥有变色的特异功能一样,成为了我们保护自我的屏障,想什么时候哭出来立马就泪流满面,像受到了什么巨大伤害一样。而把你摆在父亲面前,你就会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双齿有时候“嘎巴”颤抖,眼睛也不敢抬头看父亲一眼,有时候你哭也却并不是没有买给你想要的零食或礼物,而是你是实实在在被吓哭的。父亲的一个眼神就能够轻而易举的抹杀掉你的任何所求。于是你看见父亲的时候经常想着躲的远远的,犯错了就躲在母亲身后,父亲叫你站你不敢跪,叫你跪你立马双膝着地,在着地的那一刻你似乎更踏实。

  记得小时候在乡下还有很流行的露天溜冰场,那时候人多也热闹,一到晚上街东边的溜冰场就热火朝天,灯火辉煌。外面挂着溜冰场闪烁的牌子,“溜冰场”三个字从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虽然并不华丽,但却足够耀眼。里面响着欧美流行乐,声音盖过了任何噪杂的声响,虽然一句都听不懂,但是就是觉得好听。那时候经常放的一首歌是《兔子舞》,很有节奏感,现在偶尔在某个地方还能听到,也充满了回忆。

  那时候读小学,零花钱并不能够支付去溜冰场的费用,也不敢跟家里要说是去溜冰的,那会让他们觉得我不学好,于是为了能够去溜冰场,就存钱。我发现小时候就有的存钱这个技能现在却莫名消失了,真是一大退步。我把钱都放在一个罐子里,每天放学回来都数一遍,那时候的人民币还是第四套,一角和两角的纸币有一天堆的高高的,那时候拿在手里甚是开心。因为我知道,我终于可以去溜冰场玩了,更主要的是那晚溜冰场里有我曾经喜欢的一个女生,不知道那时候的喜欢算不算喜欢,因为并不知道这个世界除了分手,还有一种就是某一天再没有机会相见。

  那天放学回家,匆匆忙忙吃过饭,然后跟我妈说,我到村西头找“三毛”玩,其实是已经和三毛约好一起去溜冰。那时候知道《三毛流浪记》里有一个三毛,却并不知道还有一个伟大的作家叫“三毛”。村西头的这个三毛,和我玩的很好,我们是同年纪同年级,但是他比我高出许多,他们家基因好,个个都像从T台上走下来的。那时候并没有深究为什么他小名叫三毛,虽然他是他们家老三,但“三”可以理解,那么“毛”这个字又怎么理解呢!他并不是像《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因为头上有三撮毛,现在想想依然不得而知。

  我告诉我妈我去村西头找三毛玩,那时候这是自然的,因为我常常去找三毛玩,也因此这个理由很好,和三毛去溜冰,那时候我想并不会被家人知道。就这样,那天我和三毛很开心,我是第一次溜冰,穿上双排的溜冰鞋,突然就失去了自控力,在场地里前仰后合,一会儿摔个屁股,一会儿双腿蜷曲,我就扶着旁边的泛着锈迹的铁栏杆一步一步向前走。而三毛呢?他是老手,像风一样,来回自由的在我面前晃动,一会儿过个凸型道,一会儿急刹,那一刻他就是我心中的偶像。还有许多人在接龙,做着游戏,显得好不热闹。我喜欢的那个女孩也滑的很好,时不时朝我笑,我就时不时的摔一个跟头,在一旁傻笑。

  那一天我与三毛玩到了很晚,以至于忘记了早点回家的打算。当父亲找到这里来的时候,我当时正站在靠在门口的地方,隐隐约约似乎觉得不踏实,没想到待我抬起头的时候,父亲就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眼神直盯盯的看着我,仿佛在说你倒大霉了,有你好看的。我顿时卸下了所有欢快的表情,显得忐忑不安起来。没等父亲开口我就立马连跑带爬去换了鞋,也没来得及和三毛打个招呼,就随父亲的身后,看着他的背影,走回了家。一路上我与父亲没有一句话,我连喘息的声音那一刻都想静止下来。我就像一个小矮人,而父亲在明媚的月光下,俨然是一座很高的山,看着就那么严峻。一路上,风平浪静,我的心就砰砰直跳,我在想到家了他会如何对付我,不会拿棍抽我吧,心里越想越觉得悲惨。一颗心就像悬在山崖边一样,山崖上写着“祝你平安”,像在嘲讽我一样。记得那时候孙悦的《祝你平安》红遍了大江南北。

  一到家里,父亲就很严厉的苛责我跪下,而我也毫不含糊,立刻双腿弯了下去,低着头,像犯了什么罪似的。父亲严厉的声音顷刻间击溃了我的心灵,突然泪眼婆娑,泪如雨下,哗啦哗啦流了下来,要多么伤心就有多么伤心,哽咽着,像受了多么大的冤屈。原来母亲偶然之间发现了我存钱的罐子,然而那一晚我久久没有回来,母亲就去看了看这个罐子,发现空了,于是断定我去街上了,那么晚也就溜冰场了。父亲去三毛家没有找到我,之后便来到了溜冰场。

  那一晚,我跪在没有打开灯光的房间里,月光透过缝隙洒在房间里,显得凄冷,我的身影被月亮拖的长长的,一直延伸到父母的床脚,我看不清父亲的面容,只是有一个黑影一动不动。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醒悟与保证,加之母亲又说了一些好话,被训斥了以后,就怔怔地离开了父母的房间。走出房门的那一刻,像被堵住的气管突然打通,像被阻止的洪流突然倾泻,像口干舌燥突然一杯水顷刻入咽。胡乱跳动的心终于又缓缓平静了下来,有一种“化险为夷”的惊险感,已经安全,但似乎遗留着一种后怕。

  从那以后,父亲经常出去工作,有时候一年半载回来一趟,母亲又相对温和,所以我的自由时间也比较多,不久我便学会了溜冰。在大学的时候偶然的机会接触了单排轮滑鞋,我第一次穿上去就很有感觉,就来去自如,这或许都要归功于小时候的一些经历吧。

  当初的许多风景已经变成了记忆,那座溜冰场早已荒废,杂草丛生,只留斑驳的遗迹。那个女孩也并不知去向,偶尔在空间里能够觅得一些气息。三毛在小学毕业的时候也音信全无,有一次回家的时候我突然回想到小时候,我就问我妈三毛的事情,我妈说早已结婚生子。一转离别,似乎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父亲呢?依然奔波在外,依然没有多少言语,偶尔通个电话,报个平安,然后嘱咐我几句,通常都是这样。最伟大的平凡似乎莫过于父亲。

  有语“父爱如山”,其实父亲就是一座山,他高的让你看不清他的样子,但当你有一天爬上去的时候,你又会忘记山的样子。他只是默默在那里,支持你、陪伴你、保护你。这个世界上或许父亲是语言最少的人,因为他基本很少对你讲废话,他也不太会抒情,他也写不好一首情诗。以前他是爸爸,现在老了,他变成了父亲。

  我与父亲的关系,在流年里,愈加葱郁,越来越明白,世界上有一种莫名力量,一直在背后,全力支持你的每一个选择。我想,终有一天,父亲的光辉会盖过每一座山的巍峨,他的沉默是你最具美妙与华丽的乐章!那个乐章没有音符,只有唱腔,但已足够。

  杂文优秀范文3:太阳升起的地方

  我未去过韶山,却也熟悉韶山。

  老百姓说,韶山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能被老百姓比作太阳的人,一定是给这个世界带来过吉祥的人。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这支歌唱了很多年。现在从城市里的大钟上还可听到它的余韵。据说,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就有这支歌的旋律。

  这支歌是一个农民写的。

  这支歌是老百姓众口相传的。

  我登过华山的朝阳峰,也上过泰山的日观峰。当那红彤彤的太阳从海面上跃起的时候,我感到了一种蓬勃的力量。于是,我想作诗。但思来索去,却只吟出“东方红”三个字。

  我感到“东方红”这三个字的容量太大了,含意太深邃了。

  如果说,一八四零年而后的整个中国的近代史,是一个漫长的黑夜的话,那么,新中国的成立,就恰恰可以说是曙光初照的东方红!

  “东方红”是对黑暗的否定。

  “东方红”是光明和希望的象征。

  “东方红”又是一支歌。

  每当我听到这支歌的时候,就会想到很多。每当我想到这支歌的时候,还会想到很多。想到延安,想到井冈,想到南湖,想到韶山……

  韶山是一个小山村。

  毛泽东就是从这个小山村走来的。

  他是农民的儿子。

  确切地说,他是祖国的儿子。

  他是在暗夜里点燃并举起了火把,带领他的父老兄弟姐妹,一同穿过黑暗迎来光明的人。他让五星红旗和朝阳一起升起。他说: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

  老百姓拥戴他,传唱起了“东方红……”

  老百姓感念他,说:韶山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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