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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作文五年级600字

时间: 新华 作文

书是知识的海洋,辽阔而又平凡,我就是一条需要知识,又渴望知识的小鱼,自由的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我喜欢看故事书,里面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我只要拿着一体故事书,就像一只饥饿的小鸟,贪婪又快乐地读着,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变得安静下来。

有一次,我又被妈妈批评了一顿,我忧心忡忡。怕妈妈又不让我出去玩。突然,我的眼睛里闪闪发光,一本童话书!这不是爸爸今天刚给我买的吗?我一眼还没看呢!我喜出望外,这下不愁妈妈把我关在屋里了,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童话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页,两页,我的灵魂已经飞到了书里,仿佛我是那只会搔耳朵的猫。可是,美梦并不长久,一会儿,妈妈就发现我坐在床上看童话书,又生气了,妈妈顿时变得火冒三丈。“谁让你看童话书了!”她一下子把我从书中揪了出来,“还躺在床上看书,给我坐椅子上来看!”妈妈说完就塞了一本成语书给我。妈妈真不讲道理,不让我看童话书就罢了,我没有躺在床上看呀!妈妈真是挣眼说瞎话。(不过还是应该坐在椅子上看比较好)我心里正怨这怨那,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坐立不安。妈妈一会儿监督我看书怎么办呀?那样我会十分无聊的,叹!还好没有。我对中华成语故事一点也不感兴趣,怎么办呢?我的小脑袋十分聪明,无人可敌,不一会儿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我把童话书夹到成语书里面,哈哈!这真是全好办法,把聪明绝顶的妈妈都骗过去啦!

一本书,就像一壶水,哺育我成长,它让我生根发芽,让我成为一棵根深叶茂的参天大树。谢谢你!书。

读书作文五年级600字篇2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的确是一件百益而无一害的事。从小我就非常喜欢看书,而且随身携带,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读书已成为我最大的乐趣。

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残狼灰满》。我一边读着书,一边幻想着书中的情景。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浮想联翩时,又一个精彩的片段吸引了我。可是,现在都已经晚上十点多,早应该上床睡觉了。在爸爸的“逼迫”下,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睡觉。可我哪里能睡得着呢?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先将书偷偷地放在床头,再跟爸爸商量睡自己的房间,然后就可以随心所愿。做完这些事后,我的心既忐忑又兴奋。忐忑的是怕被爸爸发现,兴奋的是我可以尽情地阅读这本书,直到把它读完。

而当我回到房间后,准备开起小台灯看书。我又开始犹豫不决。是开亮一点呢,还是开暗一点呢。最后,我选择把灯光调暗一点,这样不易发现我的小秘密。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一阵脚步声传到了我的耳边。我急忙把灯一关,闭上眼睛装睡。我将自己的手放在胸前,感觉到心跳猛然加速,身体在不住地发抖,一串串汗珠直往下冒。幸好,我混过这一关。等爸爸走出房间后,我又开始打开书读起来了。没过一会儿,妈妈又走过来,可我已经来不及关灯,妈妈越走越近了。由于我太过于紧张,不小心碰到了台灯,发出“呯”的一声响。妈妈开门看见了我狼狈的模样,生气地说:“家正,这么晚了,不能再看书了。而且灯开得那么暗,眼睛都近视了,以后还如何看书呢?”听完妈妈的话,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睡觉。

读书的故事还有很多,而唯独这件事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读书作文五年级600字篇3

这个暑假,我经历了一场昆虫世界的华丽冒险,也走进了一个神秘而多姿多彩的世界。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科普书,因为它们总是那么艰涩难懂,虽然我知道它们包含了许多有用的信息。偶然翻开法布尔的《昆虫记》,很奇怪,我立刻就被生动有趣的叙述吸引住了,法布尔的笔触饱含感情,在他的引导下,我推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这里充满了神奇的生命:织网高手蜘蛛、铁血杀手螳螂、建筑大师蟋蟀、追逐阳光的歌手蝗虫……它们为了生存,在自然环境中练就千奇百怪的绝招,创造了无数的奇迹。在这个世界里,我见证了昆虫们惊心动魄而又绚丽多姿的生命历程。

跟随着法布尔的脚步,我收获了许多知识,揭开了昆虫们的“小秘密”。就拿萤火虫举例吧,在我们的印象里,萤火虫是夜晚大地上的星星,作者深入地为我们挖掘了它们灯光的秘密——萤火虫呼吸时,氧气将可燃物质氧化而发出微弱的光。雌雄萤火虫的灯盏不一样,雄萤火虫可以随意调整灯光的强弱,雌萤火虫却没有这个本领。像这样的震撼在书中会遇到很多,你惊讶得嘴巴会张得越来越大。进入这个世界开始冒险,你所遇到的一切都不会让你失望!

我更加佩服法布尔。《昆虫记》中蕴含了他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在荒石园中,他几十年如一日,对昆虫进行细致的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们的本能与习性。《昆虫记》中还洋溢着他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在别人听来是昆虫单调的叫声,但他却听出了音乐的节拍和韵律,他从自然中发现美,以人性写照昆虫,又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在这本书中,我们感悟、学习、成长,这场昆虫世界的冒险多么精彩!

这个暑假,不虚此行!

读书作文五年级600字篇4

金波爷爷写的童话既有趣又感人,《雨人》就是这样一部我非常喜欢的童话集。其中,《雪人》这篇故事让我感受最深。

“雪人”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讲的是这样一个美丽的童话:主人翁“我”很喜欢雪人,可是每到春天,雪人就会溶化,“我”很伤心,一直想堆一个不会溶化的雪人。

一个冬天的下午,“我”又要去堆雪人。出门前,奶奶给了“我”一个苹果,这个苹果本来是爸爸、妈妈拿去孝敬奶奶的,奶奶舍不得吃,留给了“我”。苹果红扑扑的, “我”也舍不得把它吃了,就决定把它留给自己的雪人。“我”把苹果揣在怀里,跑到雪地里堆了一个高高的雪人。雪人漂亮极了,“我”越看越喜欢,就把苹果嵌进了它的胸膛里。

这个雪人和其他小朋友堆的雪人外表上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可是春天一到,就有了区别。早春的阳光照射在雪人身上,雪人就一个个化成了水,悄悄地消失了。“我”的雪人却没有溶化,因为它里面有一颗苹果心;这个苹果代表了我们全家之间的爱,使雪人有了生命。

有爱才有生命,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故事主人翁“我”的雪人,正是因为怀有了一家人的爱,才有了一个不会消失的心灵。如果所有的爸爸、妈妈都能爱自己的孩子,所有的孩子也都能爱自己的爸爸、妈妈,这个世界该有多美好啊!

读书作文五年级600字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水孩子》的故事书。讲得是一个只有十岁的贫苦小男孩,名叫汤姆,他虽然生长在大城市里,但他没有书读,也没有爸爸妈妈,整天被他狠毒的师傅逼着替人家清扫烟囱,挣来的钱都被师傅拿走,还要挨打受饿,他有多苦多苦。

有一次汤姆去大户人家扫烟囱,因不小心闯祸被误认为是小偷,吓得他到处乱跑,后来在仙女的引导下跳进了水里,变成了水孩子。在水里起初汤姆还像以前一样顽皮,经常跟各种动物捣蛋,在仙女的感化教育下,经历各种冒险奇遇,克服了自己的各种性格缺陷,在水世界里也学到了许多知识,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勇敢。聪明。又懂事的好孩子。

最后仙女派汤姆去帮助他师傅摆脱困境,开始他很不愿意去,因为他非常怕师傅会再次把他变成扫烟囱的小孩,可是仙女教育他,一个人如果想成功就不能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最后小汤姆鼓起勇气去帮助自己的师傅。

看完《水孩子》的故事我深深感到生长在新社会的孩子是多么的幸福,即使没有父母的孩子,照样会受到社会的关爱,没有不读书的孩子,而且国家都给我们免费读书。同时还给我们配备了优秀的老师,但是我们还是不好好学习。

生活上我们有多富裕,想吃什么有什么,想穿什么有什么。与小汤姆相比我们简直是天堂。可是我们还是这也不要吃,那也不要吃。在学习上我们有这样美丽的学校上学,有这样关心我们的老师教导,但是我连天气冷一点都不能按时起床上学,在学习上还不肯下苦功夫,难题不肯刻苦钻研,我觉得很羞愧。

现在的汤姆已经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了,愿我们大家将来也都能成为一名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吧!努力,努力,努力奋斗!

读书作文五年级600字篇6

在我的记忆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狼王梦》这本书却改变了我的想法。紫岚这匹母狼既伟大又自私,可能在动物世界里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来。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第五只狼崽被冻死了,还剩下四只狼崽。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一只小公狼崽叫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在紫岚的家中,她最爱黑仔,因为黑仔像她死去的伴侣黑桑。紫岚想让黑仔完成黑桑的遗愿去争夺狼王的宝座。黑仔因此得到更多的母爱。后来,黑仔被金雕夺去了性命,由蓝魂儿代替黑仔的位置。蓝魂儿表现很出色,连狼王也向蓝魂儿投去了佩服的眼光。但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为了不让孩子落入猎人之手,就残忍地咬死了蓝魂儿。作为母亲的紫岚,看到自己的宝贝一个个失去性命,痛苦万分。她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胆小瘦弱的双毛身上,但双毛因为心里留着阴影而格外胆小。在争夺王位时,双毛因此丧命。更惨的是,紫岚的女儿媚媚也不认这个亲娘了。紫岚的狼王梦没有实现,自己也被金雕叼走了。

狼的世界真的很残酷。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紫岚可以吃掉自己孩子的尸体,也可以咬死自己的孩子。但仔细想想,她只有这样,才能让其他饥饿的狼崽活下来,让被捕兽夹夹住逃脱不了的孩子减轻痛苦。这是怎样一种母爱啊!紫岚自私地为了自己的狼王梦不顾一切让孩子一次次地去争取,好几次我都为狼崽悲惨的命运而哭。紫岚为了保护幼小的狼崽而与金雕同归于尽,我又为她伟大的母爱感动而哭。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动物小说!

读书作文五年级600字篇7

如一杯清茶,恬淡,清雅,古朴的青瓷茶杯带着历史积年的气息,细细品来,令人平心静气,这便是汪曾祺的气息。没有波涛汹涌的传记史诗,没有洪水奔流的英雄传奇,像秋日里农家小院里的一束暖阳,平淡,却仍能让人感动不已。

汪曾祺的小说,取材多在宁静质朴的乡村,如一块璞玉,没有刻意雕琢的痕迹,汪曾祺的语言简洁质朴,正如一杯清茶,信手拈来,十分自然。为我们勾勒出一幅最最生动的生活画面,字里行间都是风土人情。透露出的感情也是质朴感人的。《我的母亲》中将继子视若己出的慈祥的继母。《露水》中因卖艺相逢的却情谊深厚的男女。汪曾祺的小说流露出的最淳朴的人群的朴实真实的情感。无一不令人为之动容。

朴实的语言,朴实的背景,朴实的感情中,也带着浓厚的传奇色彩。这一个个故事中,闪耀着一种理所当然的传奇色彩。他们渗透在乡村错落有致的田地中,既显得理所应当,又不甘于平庸。譬如《鸡鸭名字》里的余老五与陈长庚,《故里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至《大淖纪事》里的老锡匠,他们的生活,也都是既真实又充满了传奇的色彩的。

汪曾祺的文字读来,就如一幅印象画,梦幻,唯美,又不失真实。他的故事,既淳朴又不失了传奇色彩。怀旧的文字,带着我们回望岁月,铭记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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